第三十五講 如何培養「道氣」?

第三十五講 如何培養「道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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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6-11-30 10:35

吾乃清虛宮弘法院教師:

  在道場工作的專職同奮,要有一共同的認識:

  1.由於地位的崇高,德性必須要相配稱。只爭「工作」與「修養」,不求「職位」與「待遇」,一切的評價,除了同奮間的認定之外,無形中會有很公正的「賜予榮耀」。

  2.您們的犧牲奉獻不比民間之求職領俸一般,「津貼」不過是一種生活上的資糧,您們所得,還不只是如此,就是無形的賞賜,加上人道上的被尊重。

  3.話多無用,埋頭苦幹,就是「奮鬥」的具體表現,如果保留太多的習氣,何必來道場?

  4.以後帝教的同奮會越來越多,會造成一股轉變劫數的力量,您們的表現,就是同奮的表率。

  5.不論您們自認為在帝教有沒有前途, 上帝的道,已經在此地球生根發芽;您們的前途、眾生的命數,就是在不斷的奮鬥一途。

  6.如果您們被其他同奮批評時,請虛心容忍,一方面是消化對方的怨氣,另方面更可以加強本身的修持,再向他說聲「謝謝您的指教」!就很圓滿了。

  7.如果您真的有錯,除了接受批評之外,還應反省懺悔,不要認為對方存什麼資格來管我!

  修養的認可,往往在這一點巧妙間,我這些話雖是對教院專職同奮而言,可是一般來教院奮鬥的同奮,亦要注意修養,修正一些「態度」才可以彼此顯得都有「道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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