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講 御敕桃園初院殿名

第四十八講 御敕桃園初院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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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7-03-31 10:50

無始古佛降:

  茲依人間實際需要,於復興基地台灣省桃園縣成立「初院」。已專案報請御敕殿名、殿主、副殿主、總護法,得敕令如下:

  台灣省桃園縣初院殿名:玉華殿。

  殿主:御使十方清平皇君大總監。

  副殿主:行劫副主宰清期子。

  總護法:媽祖元君。

  於元月廿五日午刻就任之。因桃園一地戾氣混雜,今光殿成立,幸蒙「御使十方清平皇君大總監」暨「行劫副主宰清期子」親臨主持,意義非比尋常!另總護法一職,得首席督統鐳力前鋒保薦表現優異奮鬥有成之媽祖元君榮任,乃無上榮耀,特此申賀,並予嘉勉!以上所示,應昭告週知!吾回!
(天運丁卯年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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