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院設主教辦公室 陳光棣同奮任主任

主院設主教辦公室 陳光棣同奮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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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5-06-25 10:10

中華民國主院台灣省掌院聯合辦公停止

  極院秘書室於八十四年六月十七日發出(84)帝極(秘)字第0四九號函稱:即日起停止中華民國主院、台灣省掌院兩院聯合辦公辦法,兩院聯合辦公處原派任之教職,隨同停止聘派,請照辦。

  說明:一、依據八十四年六月十日本教第十一次樞機使者會議紀錄之代理首席使者指示辦理。二、今後主、掌兩院分別依照弘教組織系統訂定之組織與權責推展弘教業務。三、中華民國主院應設置主教辦公室;規劃大陸地區(包含金、馬地區)弘教業務,並請陳光棣同奮擔任主教辦公室主任(另行發佈人事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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