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帝教靈魂觀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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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光赦  1996-04-25 12:00

東西方宗教靈魂觀之比較(三)

  第二章 中國傳統宗教的靈魂觀

    第二節 道教的靈魂觀

  道教之正式成為一種宗教,始於東漢末期。東漢順帝時,張道陵始創道教,而其淵源,則與先秦及漢初的道家思想有關。

      第一項 魂魄的觀念

一、道家

  在先秦道家的思想中,已有魂魄的觀念,如老子道德經:

  載營魄抱一,能無離乎?《第十章》

 

  河上公注曰:「營魄,魂魄也。」又莊子刻意篇曰:

  聖人……其寢不夢,其覺無憂。其神純粹,其魂不疲。

 

  不過,道家雖講魂魄,但是說得並不詳細。在先秦及漢時的道家,常以「精神」代表靈魂,而其對於靈魂的觀念,則與儒家類似。列子天瑞篇:

  精神者,天之分;骨骸者,地之分。屬天清而散,屬地濁而聚。精神離形,各歸其真,故謂之鬼。鬼,歸也,歸其真宅。黃帝曰:「精神入其門,骨骸反其根,我上何存?」

 

  漢時淮南王劉安所編著的淮南子書中也說:

  是故精神,天之有也;而骨骸者,地之有也。……夫精神者,所受於天也;而形體者,所秉於地也。《精神訓》(註一)

 

  可見道家認為靈魂來自於天,而肉體則來自於地。

 

二、道教

  早期的道教對於魂魄的觀念,與儒家、道家類似,同樣認為魂魄為天地所生。不過,道教將魂與魄分開,其中魂生於天,魄生於地,如中黃真經中黃真人釋題注曰:

  魂生於天,魄生於地。

 

  魂魄若以陰陽論之,則魂屬陽而魄屬陰。黃庭內景經務成子注曰:

  魂為陽神,魄為陰神。《十九章》

 

  人死則魂歸於天,魄入於地,黃庭外景經:

  魂欲上天魄入淵,還魂反魄道自然。《中部經第二》

 

  這些說法與儒家相似,可見是當時普遍的觀念。除了以上這些傳統的觀念之外,道教又加入新的觀念,認為魂與魄在人體內,乃藏於臟腑之中,其中魂藏於肝而魄藏於肺,黃庭內景經務成子注曰:

  魂在肝,魄在肺。《第二章》

 

  老子河上公注也說:

  魂在肝,魄在肺。《第十章》

 

  這種說法與內經所說相同,黃帝內經素問六節藏象論說:

  肺者,氣之本,魄之處也。……肝者,罷極之本,魂之居也。

 

  可見魂在肝而魄在肺這種觀念,應是受到內經的影響。由於這個原因,魂魄與人的健康之間便有了密切的關係,前引老子河上公注曰:

  美酒甘肴,腐入肝肺。故魂靜,志道不亂,魄安,得壽延年。(註二)

 

  在後代的道教經典中,將這種魂魄的觀念加以擴充,因此產生了三魂七魄、三尸及全身皆神的說法:

  1、三魂七魄—道教將魂魄細分為三魂七魄,各有不同的名稱與作用。三魂七魄的名稱,在各書中略有出入,茲以雲笈七籤為準,三魂為:

  第一魂胎光,屬之於天。常欲得人清淨,欲與生人延益壽算,絕穢亂之想。久居人身之中,則生道備矣。

  第二魂爽靈,屬之於五行。常欲人機謀萬物,搖役百神,多生禍福災衰刑害之事。

  第三魂幽精,屬之於地。常欲人好色嗜欲,穢亂昏暗,耽於睡眠。

 

  三魂之中,只有胎光令人清淨對人有益;至於爽靈則令人生機心,幽精令人生色慾,都對人不利,故養生之要必須清淨。此外,三魂還會上天言人善惡,只有一心清淨才能免禍。

  七魄為:

  其第一魄名尸狗,其第二魄名伏矢,其第三魄名雀陰,其第四魄名吞賊,其第五魄名非毒,其第六魄名除穢,其第七魄名臭肺(註三)。

  七魄為身中之濁鬼,每月朔望晦之日,七魂流蕩,與鬼魅往來,故須制之。禁制之法載於雲笈七籤,茲不贅述。

  2、三尸—除了三魂七魄之外,道教又有三尸的說法。抱朴子內篇微旨卷:

  三尸之為物雖無形,而實魂靈鬼神之屬也。

 

  可見三尸為靈魂的一部分。三尸又名三蟲,各有名字及居處。上蟲名彭居,處在腦宮(一說上丹田),使人好滋味,嗜慾癡滯。中蟲名彭質,住在明堂(一說中丹田),使人貪財寶,好喜惡,濁亂真氣,使三魂不居,七魄流閉。下蟲名彭矯,住在腹胃(一說下丹田),使人愛衣服,耽酒好色。此外,在固定的時間,三尸蟲會上天下地將人的罪狀告訴於有司,而使人受罰。抱朴子內篇微旨卷:

  (三尸)欲死人早死,此尸當得作鬼,自放縱遊行,享人祭酹。是以每到庚申之日,輒上天白司命,道人所為過失(註四)。

 

  因為三尸蟲有這些壞處,所以又叫做三毒。若不加以制服,則形老神疲,性命將不保。至於如何禁制,則有不同的說法。一說以三蟲乃由食五穀而起,因此必須辟穀服氣才能制服(註五);一說以為必須針對三蟲的毛病加以制服,人若能屏除貪慾,無喜無怒,不好酒色,則三蟲自亡,三蟲亡則身和神暢。若不知降伏心中的慾望,只是辟穀不食,則毫無助益(註六)。

  關於三尸蟲,尚有其他不同的說法,如雲笈七籤卷八十三將三尸稱為青姑、白姑及血姑,其害亦與上述不同。

  3、全身有神—道教有一部分經典認為,人體內部到處都有神,如黃庭內景經至道章:

  泥丸百節皆有神。

 

  太清中黃真經百關連章:

  百竅關連總有神。

 

  所謂神,指的即是靈魂。在人的面部有七神,各有其名字。面部七神如下:

  髮神蒼華字太元,腦神精根字泥丸,眼神明上字英玄,鼻神玉壟字靈監,耳神空閑字幽田,舌神通命字正倫,齒神崿鋒字羅千。《黃庭內景經至道章》

 

  此七神之中,以腦神為主,因此又說:

  一面之神宗泥丸《黃庭內景經至道章》

 

  五臟亦各有神:

  心神丹元字守靈,肺神皓華字虛成,肝神龍煙字含明,腎神玄冥字育嬰,脾神常在字魂停,膽神龍曜字威明。《黃庭內景經至道章》

 

  合一身之神,共有三萬六千之多(註七)。更有甚者以為,一身之內有神百萬(註八)。

 

      第二項 形與神(靈魂與肉體)的關係

  形與神的關係,即是肉體與靈魂的關係。在道教的觀念中,神與形的關係非常密切。茲以淮南子、抱朴子為例,說明道教對於形與神的觀念。

一、淮南子

  淮南子認為,精神與形體之間有著密切的關係存在,原道訓說:

  夫形者生之舍也,氣者生之充也,神者生之制也,一失位則三者傷矣。

 

  人的生命包含形、氣、神三個要素,缺一不可。形體是生命之所寄。生命的活動是氣的作用,而其指揮則在於神。原道訓又說:

  今人之所以眭然能視,䁝然能聽,形體能抗,而百節可屈伸,察能分白黑、視醜美,而知能別同異,明是非者,何也?氣為之充,而神為之使也。

 

  可見人的知覺動作都是神的作用,若是神失去功能,則雖有形體,亦不能發生作用。原道訓:

  凡人之志,各有所在,而神有所繫者,其行也足蹪趎埳、頭抵植木,而不自知也,招之而不能見也,呼之而不能聞也。耳目非去之也,然而不能應者,何也?神失其守也。

 

  既然形體之耳目手足知覺運動的作用都在於神,故形神之間,以神為主。然而形體亦能影響神。原道訓:

  故以神為主者,形從而利;,以形為制者,神從而害。貪饕多欲之人,漠睧於勢利,誘慕於名位,冀以過人之智植於萬世,即精神日耗而彌遠,久淫而不還,形閑中距,則神無由入矣。

 

  足見形神之間,相互影響。以神為主則形安,反之,若形體的欲望過大,則將損耗精神。因此,養生之要再於少私寡欲,原道訓:

  夫精神氣志者,靜而日充者以壯,躁而日耗者以老。是故聖人將養其神,和柔其氣,平夷其形,而與道浮沉俯仰。

二、抱朴子

  葛洪在抱朴子至理篇中說:

  夫有因無而生焉,形須神而立焉。有者,無之宮也;形者,神之宅也。故譬之於堤,堤壞則水不留矣。方之於燭,燭糜則火不居矣。身勞則神散,氣竭則命終。根竭枝繁,則青青去木矣。氣疲欲勝,則精靈離身矣。

 

  這一段話裡面,將道教形神依存的關係,說得極為透徹。靈魂需以肉體為住宅,而肉體則需要靈魂才有生命。並且肉體若是勞動過度,將使神氣散亂,最後靈魂將離開身體。這種形神相生相成的觀念,在其他經典中到處可見,如老君西昇經:

  神生於形,形成於神。形不得神,不能自生。神不得形,不能自成。形神合同,更相生,更相成(註九)。

 

  由於形神之間具有相生相成的關係,因此道教普遍注重形神兼養,性命雙修。而形神之間,以神為主宰,所以又以養神為主。老君西昇經:

  偽道養形,真道養神,通此道者,能亡能存。
  (待續)

註一 蕭登福,先秦兩漢冥界及神仙思想探源,台北,文津出版社,民國七十九年,頁七五。

註二 同上,頁七九。

註三 蕭天石主編,雲笈七籤,台北,自由出版社,民國八十年一月五版,頁七五五~七五九。

註四 藍秀隆,抱朴子研究,台北,文津出版社,民國七十八年一月再版,頁一五三。

註五 蕭天石主編,雲笈七籤,頁一一八九。

註六 蕭天石主編。黃帝陰符經,黃庭內外景經合刊(以後簡稱「黃帝經」),台北,自由出版社,民國七十八年二月五版,頁一一三。

註七 蕭天石主編,雲笈七籤,頁七六七。

註八 蕭天石主編,黃帝經,頁一二五。

註九 胡孚琛,魏晉神仙道教,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民國八十一年台灣初版,頁二五九~二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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