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法制基礎 資源彈性運用

完成法制基礎 資源彈性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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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05-25 09:50

維生樞機在日本弘教籌備會議致詞

賢德樞機、各位參與日本弘教會議籌備會議的同奮:

  首先有幾點意見提供大家參考:

  一、日本國教區之弘教幹部應該以日本同奮為主體。

  二、對日本弘教的資源應該彈性運用,例如:在那須的玉和殿的可使用空間相當理想,如果在日本辦靜坐班,在東京都以北至那須附近的同奮就可以到日本國主院內參加,從台灣支援的同奮就在星期五晚上住進日本國主院,星期六早上有一段時間緩衝調適,星期六下午講課,星期日整天講課,下一週的星期一、二、三、四、五可以留在主院內作準備,星期六下午、星期日上午又是講課,然後在星期日下午回台灣。這種彈性方式就可以配合日本簽證的規定,甚至於中間星期一、二、三、四、五這一段時間也可以訪問附近的教院或開辦小班式教育訓練,這些都是可以彈性考慮的方法。

  三、日本國教區的經費應該落實由日本同奮承擔,台灣方面是重點支援,不是經常性的負擔,賢德樞機對日本弘教的工作已經盡心盡力了,她自己許下的願也已經做到了,今後應該鼓勵日本同奮發心奉獻,由他們合力承擔下來。

  四、完成法制基礎,這一部分有二方面的工作:

  (一)申請設立宗教法人。師尊一直想等天帝教在日本正式申請獲准成立宗教法人之後,就可以在日本一大步跨出去,我認為這是師尊他老人家在人間沒有及身看到天帝教在日本國教區不斷發展出去的原因,這一次我也在栃木縣初院大同堂充分的和渡邊緒堅同奮交換意見,認為可以先採用在台灣已經成立的財團法人到日本註冊,再到每一個地區申請成立財團法人的分部,天帝教就可以合法的在日本國境內展開活動,另一方面再同時考慮以購買現有日本宗教法人的許可證的方式設立,這是調整過去直接提出申請設立新的宗教法人的因應方式,希望日本國教區公署就以這種方式積極進行。

  (二)帝教在日本的弘教組織系統採用「由下而上」的模式。我個人在這一次親和訪問之後有深刻的體會,帝教在台灣發展組織的經驗並不完全適用於日本,在日本應該採取就地發展的方式,先成立弘教據點,連結幾個據點之後再成立初院,連結幾個初院之後就可以成立掌院,日本全國之中可以有多所掌院,有多位掌教,然後由所有的掌教組成掌教團,由掌教團產生日本國主教。

  在組織制度上,先從在日本地區之同奮中培訓多位神職人員,就地發展弘教,然後建立起由下而上的組織架構,我稱這個觀念為「先建立起下層架構,再建立起上層架構」,下層的架構的建立就是鼓勵現有已經參加靜坐班的同奮在各地區落地生根,先成立家庭親和室、天人親和所,再成立教堂、初院,一步一步發展。

  我先把我的意見提出來,請各位廣泛的交換意見,在這一次籌備會議之後再召開正式的弘教會議。

  同時在日本辦第二期日本正宗靜坐複訓班時,我們已經答應日本前期同奮來鐳力阿參與第十一期特訓班輔導工作的時候,也對他們安排有輔導教育的課程,請天人訓練團能夠規劃,在這一段訪問對日本的輔導同奮舉行一至二次的小型訓練。

  現在請賢德樞機主持,謝謝各位!
  (八十五年四月廿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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