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奮鬥基金專案報告

天人奮鬥基金專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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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08-25 09:45

  一、過程

  第一階段為創意期,時間從八十四年二月至八十四年五月,光成樞機找尋專業人士為天帝教長期教財構思可行之方案。

  第二階段為構思期,時間從八十四年五月至八十四年九月,詹先生就光成樞機之指示拜訪國內外專家,並建議用共同基金之方式做為天帝教長期教財之規劃方向,以符合天帝教之精神及適法性。

  第三階段為評估期,時間從八十四年九月至八十四年十二月,進一步就律師、會計師、銀行作業、基金經理人評估共同基金之運作模式之可行性、合法性。

  第四階段為整合期,時間從八十五年一月至三月,結合國內外專業人士,正式接受委任規劃天帝教基金。

  第五階段為成熟期,時間從八十五年一月至六月,天帝教成立九人決策小組,密集和天豐顧問公司討論基金架構,以五年保本之封閉型基金為主,同時命名為「天人奮鬥基金」。

  第六階段基金登記,八十五年七月於開曼島登記「RELIGION FUND」。

  第七階段為說明期,從八十五年八月至十月,成立「天人同心會」協助說明基金架構,並至全省教院親和集會宣導。

  第八階段為暫緩活動,八十六年元月通知各教院暫緩說明活動。

  這段期間於各教院說明狀況及調查同奮意向,曾有三二四人參加,一六五人填寫基金意向書,所集資之金額總共為五十四萬一千六百八十一美元。

  二、檢討報告:

  (一)從規劃到開始行動中間時間太長,外在環境變數難以控制。

  (二)同奮對共同基金了解不夠,基金說明期又太短促(真正說明時間只有一個月),接觸基金說明會之人數和預計相差太遠,效果受影響。

  (三)教院負責同奮及同心會委員無法專業解說相關問題。只靠同心會四位工作人員,力不從心。

  三、目前結論:

  (一)以共同基金之運作做天帝教長期教財之規劃方向不變,只等待時機更成熟。

  (二)以參與說明會人數與認同人數之比例及總金額來看,如果長期經營,基金仍然是可預期成功的。

  (三)教財一定要靠同奮群策群力,共同奮鬥,同時要組織性的運作。

  (四)宗教教財之結構一定要安全、公開、合法,並合於宗教情操與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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