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終態度與祈祝原則

臨終態度與祈祝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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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文化新探討  2000-12-01 12:55

  「瀕死經驗與輪迴轉世過程」之通則,主要以「和子引和電子」公律為範圍。

  一般而言,人在生命即將結束之前,多少都會感應到自己即將死亡的某些預兆,表示和子與電子體正逐漸產生相斥作用。對該人而言,此刻如能保持身心平和,則和子與電子體所產生的相斥作用,所引起該人之電子體生理機能的衰退,將不至於造成該人心理、心靈的極端焦慮與恐慌。亦即當人進入瀕死狀態時,切勿驚慌,必須冷靜地審視自己此生之種種善惡念想,並以誠敬態度再檢視一生的所作所為,了解此生之使命與任務是否完成,自然可以較不痛苦地順利返回電子體,表現出迴光返照的現象。

  一旦進入真正死亡狀態,由於和子內在各原素的變化,致使該和子首先發生靈性意識停滯現象(此現象是由於在昏沉狀態下,所產生延續臨死前的記憶與生活片段之部分意識幻覺)。此一階段該和子首重警悟自己死亡的事實,保持正念護持本心,切勿執著生前的一切,才可避免內在意識幻覺起滅的擺佈,及早脫離此一「靈性意識停滯」階段。

  至於家屬與親人面對生命終結之人的祈祝原則有四:

  一、於臨終之時,切莫驚慌失措或失聲痛哭,以善護死者,保持電子體的完整與安適,同時以親誠之念與死者親和,並不間斷地誦持有普渡願力之真經、真言或經典。

  二、通常在死後七天左右,死者之和子可能以夢示或其他交感方式,表達目前的處境與需求。此時,家屬與親友應當配合持續誦持真經、真言或經文,並持續以親誠之念與其親和,以護持之。

  三、也有在死後二七階段,死者之和子會再以夢示或其他交感方式,告以目前所處的情況與需求。家屬與親友如已感應到該和子已脫離中陰身狀態,並即將投胎轉世,必須加強祈福的親力與功德迴向,以助該和子來生的道緣。

  四、在死後第二十二天起,大部分的和子都將脫離中陰身狀態,對於來家屬或親友的祈福親力及功德迴向,感應雖已逐漸微弱,但仍能以遞減的方式產生親和力交感,家屬或親友之祈福親力及功德迴向,仍具有幫助正陷入迷惘中的該和子,即時警醒或因而脫離幻境的輔助力量。

  (摘錄自《天人文化新探討》第二章第三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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