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僭越天南堂弘教之功 特此鄭重說明

不敢僭越天南堂弘教之功 特此鄭重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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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06-01 12:15

教訊總編輯鈞鑒:

  鄙人陳光嫉經常閱讀教訊,對於內容的詳實豐富,感到非常的讚佩,現在已成為每月最期盼的心靈食糧。在此請代我向所有參予教訊工作的同奮,致上十二萬分的敬謝之意。

  因我們的疏忽,今有一事造成錯誤,懇請見諒,並請代為更正。一八三期(五月份)教訊第卅四頁〈聖音慈光安大里〉一文,下排第四行「第八區南投區由陳光嫉負責,不久成立了天南堂」等與實際情形有所出入,當時台灣省掌院並無第八區,因天南堂早已於七十五年十月卅一日在草屯鎮成立開光(請參照《南投縣初院成立六週年紀念特刊》第廿四頁〈天帝教南投縣初院沿革〉),該區弘教工作早由天南堂同奮負責。

  所以誤傳,係因當時為響應「上山下鄉」弘教計畫,本人深感埔里鎮乃首席督統鐳力前鋒老前輩修證之地,應有弘教據點而自願前往,獲得當時台灣省掌院教務中心執事陳光心同奮及莊維律開導師大力支持協助,後經本師世尊慈悲促成,將天南堂由草屯鎮遷往埔里鎮,並派擔任天南堂教務專員多年的楊光楣同奮為主事。光嫉惶恐,不敢居功,更無僭越之意,所載純屬誤會,誠請予以在教訊上更正,不甚感激。

                陳光嫉謹上

            八十八年五月廿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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