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訊助印辦法補充說明

教訊助印辦法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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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光昊  1993-04-25 09:40

一、助印同奮務必填寫「助印奉獻書」:

  除刊登于教訊「助印芳名錄」外,各地教院、堂於農曆初一、十五將奉獻書呈光殿,轉呈無形,詳知同奮功德迴向項目,予以運化。若有已付款而未填「奉獻書」者,可彙總名冊,寄交教訊雜誌社補刊。

二、助印分一年期、半年期及當月三種,說明如下:

  助印一年期是指只須填奉獻書一張,即可在教訊中連續刊登一年,不必每個月填寫,助印金額在一年內交完即可,或一次交清,或每月交一次,或二個月交一次,悉隨尊便。

三、助印期別:

  八十二年三月為一一0期,四月為一一一期,依此類推。例如:由三月份起助印一年,則助印期別為一一0期至一二一期,共十二期。每期一百本,每本二十元,每期合計二000元。

四、助印功德迴向:

  務必要填,師尊一再強調,已請各地殿主、副殿主、總護法對同奮合理的願望,無形優先處理。蒙首席師尊慈悲,指示近期內由天人交通侍生專門就各地教院同奮所提出的合理要求接靈侍筆,解答有關功德迴向問題。至於詳細的實施辦法,將慎重研擬並呈報首席師尊核定後,公佈於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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