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建會組織規程六月十一日開始施行 各方人馬立即擬定進度落實績效

籌建會組織規程六月十一日開始施行 各方人馬立即擬定進度落實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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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3-07-25 11:30

 (本刊訊)天安太和道場籌建委員會組織規程,於本年度五月廿四日經第一次樞機團臨時會議審議通過,六月十一日核定准予公佈,並自公佈之日開始正式施行。

  籌建會工作小組立即於六月十八日召開會議,依據規程安排好人事,以便順利推動本道場作業,工作人員除了首席師尊於八十年二月指派的主任、副主任委員及各級教院籌建委員(公佈於後)以外,其餘各處處長則為選派,並經會議通過。

  會議增聘林光持為副主任委員,執行秘書—李光翱,負責各單位之聯繫及協調解決困難之工作;企劃處處長—林光文,另特聘趙光武、林光撥為顧問;業務處處長—吳光日,原設之推廣委員會為非正式組織,仍隸屬業務處,乃功能性編組;會計處處長—楊敏萊,負責工作流程彙總設計及表單製作,另請光撥協助。總務處處長—黃敏應;工程處處長—林光謗,特聘林緒程、余宗益、李溫雄為顧問;服務處處長—林敏餘;飾終禮儀處處長—廖光岸(負責北東區),副處長林光系(負責中區)、陳光耘(負責南區)。各處處長視業務需要增聘工作人員,以處為單位,並立即展開工作會議,擬定工作進度表,以落實工作績效。

 ●天安太和道場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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