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程宜統一

儀程宜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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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光武  2008-04-15 10:40

立萬世盛典標準 稱謂儀程宜統一

春季法會建言篇

  今年春季法會開鑼與送神儀式中,聽到司儀高喊「升、降總主持幡旗」,此一儀程用語有別於以往,個人期期以為不可。同時,有部分儀程可議之處,個人忝為道務院副主任,不能輔正於前,故特加以說明。

  因為法會使用的幡是「信幡」,有總主持與列位主持的聖號,即為總主持與列位主持的符信。旗、幡旗則為以符號、標記或以文字為符號之旗幟,與本教在法會儀禮使用的「幡」有極大之不同。

  更何況,因其題表總主持、副總主持、主持與副主持聖號不同,不論其大小都是總主持與列位主持的符信。在「升、降幡」儀典中,不會只針對總主持而已,因幡數極多難以同時升起,故以升、降總主持幡為代表,但不宜稱為「升、降總住持幡旗」,應以「升幡」為正確。

  好比將之視為兩軍對陣,總主持幡如同「中軍」的元帥標幟,主持、副主持的左、右翼、前鋒、後衛將軍標幟亦會同時張揚,這是應特別注意之處。

  前十一年的法會,都忽略了升幡,在二00五乙酉年秋祭法會,維生先生特別指示加入此一程序,當年起即在迎神時升幡,送神時降幡。今年春季法會則一開始即舉行升幡與誦經迴向儀式,不能不說是「創舉」。

  從一九九四甲戌年起舉辦法會十四年來,主儀人的稱謂有所轉變。在廿世紀的法會,沿用「光殿」儀禮稱主持儀式者為主儀人,迨至千禧天赦年第一次清涼勝會起,為有別於光殿儀禮,各單元之人間主持者,不再稱為主儀人,而以「祭酒」名之,人間最高主儀人尊稱「大祭酒」;同年起法會籌備主任委員稱為「大居正」、總幹事為「左司成」、執行「大解脫」的開導師為「大宗正、大元士」。

  可是,今年春季法會報稱「主儀人 祭酒XX樞機使者」,將主儀人、祭酒併用,似是不解其義,肇致之錯誤。道務院主理法會事務,有必要確立此一稱謂,以免貽笑大方。

  千禧天赦年起舉辦之清涼勝會,將迎神大典稱為「諸天肅靜」,送神為「諸天禮讚」,維生先生曾指示這兩個名稱僅在清涼勝會使用,春、秋季法會以同奮最能會意的迎神、送神稱之即可。

  可是今年的春季法會迎神沿用了「諸天肅靜-迎神暨護國迎祥大典」,在另兩個單元則稱為「諸天禮讚-禳災解厄典禮」與「諸天禮讚-迎福徵祥典禮」,最終儀典則沿用早期的「送神典禮」,如此使用本無可厚非,但似乎也有必要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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