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第三神論」談人與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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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緒潔  2009-05-15 10:30

專題撰述:劉緒潔 攝影/翻拍:王乾原

  編按:天帝教今年一月舉辦「第七屆天人實學研討會」,論及本教「第三神論」精義,諸多讀者致電期望深入瞭解,本社為從人願,特於上(三 一)期起,敦請鑽研此學有成之大德們,專題闡述。本(三 二)期為第二篇,由極院參教院副主任劉緒潔同奮撰述。

  即使進入高科技時代的二十一世紀,人類對於「神」的瞭解,仍是非常有限,如果不是有大慈悲願與高修持的前賢毀裝降格,深入紅塵,普通人對於「神」的境界,幾乎渺無所知。

  科技的發展在物質世界有其實用意義,只是不應該把科學方法或是所謂的儀器驗證,當成檢證生命實象的唯一依據,人類應該謙虛體認,目前所掌握的科學方法及設備相對於高層次精神活動的理解,還很幼稚,甚至沒有一點基礎。

  本文藉由《天帝教教義》及相關〈聖訓〉內容,簡單介紹「第三神論」的觀念,並淺談「先天神」、「炁化神」與「後天神」之內涵,以及人如何修證成神等觀念,對於生命實象,以及生命意義的了解,應該可以提供某種程度的助益。

「神」是什麼?「先天神」、「炁化神」與「後天神」

  「神」是什麼?簡單的說「神」是具有高階精神能量狀態的靈體,是一種高能階精神生命。當然有「神」就會有所謂的「鬼」;「鬼」的精神能量狀態則屬低階。

  所謂精神能量狀態,應該至少包括心性(本質)、心量(寬廣大小)、心能(能階高低)三個層面。所有的生命,包括:神、人、動物、植物、礦物、有形無形、有情無情……,都是由高能階狀態的生命體,在展現其生命存在及姿態的過程中,於不同次元時空經過長久能階轉移(通常是降低)、蛻變所產生。

  相對於能階退化,若能逆修焠煉,提升能階,則可能成就某種層次的「神」格。嚴格說來,「神」有三大類~「先天神」、「炁化神」與「後天神」。

  所謂「先天神」,是指由大自然宇宙所創生之高能階原始靈體,而「炁化神」或「後天神」,則是「先天神」依其心願意識分化靈炁,於不同次元時空所產生的獨立生命。

  若是仍屬無形高能階靈體,則為「炁化神」;若是深入物質世界投入人身中,經過修持證悟,具有掌握某種生命法則,而回返無形世界,則為「後天神」。

「第三神論」的基本內容

  「第三神論」所論述者,為 上帝以下之「後天」神佛,「第三神論」的說法,來自於《天帝教教義》第五章第五節〈第三神論〉的內容1:

  第三神論者,謂神權之第三時代也,亦現在科學所見之神權的現象也。古代民智未開,科學尚未發達,人類對於各種變化莫測之自然現象,凡無以名之者,皆謂「神力」之所使。

  故神權之第一時代,即為神權至高無上之時代,舉凡日月星辰、山河大地、動植礦物之現象,無不認為「神靈」之創造與表現。

  此後民智漸開,哲學發達,乃有第二神論之認識。所謂第二神論者,即神為人類之救贖,其威權至高無上,凡人之功罪皆可由神之喜怒而獲得善惡之報償,上干天怒,則災難迭至;上得天心,則大罪可赦。

  凡第一神論及第二神論,其主要之點咸謂神權萬能,前者認為神為獨裁而不容置辯,後者則神為人類之救世主;前者之神如暴君,後者之神如慈父,要之皆為一種「唯神論」。

  至第三神論,則信神權之極限不過可為自然與物質間之一種媒介,神乃是執行 上帝旨意之天使,不獨不能創造自然,即神之本身,亦並受自然律之支配,惟具有方法足以避免之而已。

從三個層面來認識:

  第一層面、人類認識「神」的歷程:由人類智識發展的程度,所產生對「神」認識的深度差別。

  第一神論:民智未開,認為神至高無上,創造萬物,神為「創造之神」。

  第二神論:民智漸開,認為神之喜怒可以褒獎或赦免人之善惡,神為「救贖之神」。

  第三神論:民智已開,認識神權有其極限,為大自然主體與物質之媒介,神為「媒介之神」。

  第二層面、各層次的「神」其執掌不同於 上帝:第一神論及第二神論認為神權萬能,而且對神與 上帝無從分別;從第三神論的概念,可以看到,神是媒介之神,是介於 上帝與各次元生命之間,神本身仍受自然律的支配,只是具有高層次的修持,可以掌握運用不同層次的自然律。而 上帝則是大自然最高的調和者,亦即是調和自然律的最高執行者,而諸天神佛則輔佐協助之。

  第三層面、 上帝與諸神的產生不同:從本質或本體來看, 上帝是大自然本身所創造,這裡講「創造」有點勉強,其實應該是自然形成,也就是說 上帝是大自然的化身;而諸神(第三神、後天神)則是由人類修證而成。

 ●《天帝教教義新境界》對「第三神論」提出完整說明

  前面談到 上帝是大自然的化身,用宗教的說法是:大自然的母體(以 無生聖母為代表,位於反宇宙中心)孕育了 上帝,並將調和統御大自然的權柄,交付 上帝。

  因而 上帝具有調和全宇宙的大威權力,(這裡 無生聖母與 上帝的說法其實還是太過擬人化), 上帝在正宇宙的中心點,不斷的施放鐳炁調和整體宇宙的和諧運行。

  至於,理天、氣天以下(包括三十二重天)各種行政天、福報天……到象天世界,在不同次元時空的諸天仙佛(包括先天神、炁化神及由人類修證之後天神),則輔佐協助 上帝不斷的進行調和穩定大宇宙的工作,這正是 上帝與諸媒介之神的狀態與工作。

  同時,第五節也談到2:「在第三神論中, 上帝是調和自然律之最高執行者,其所及之範圍不只是宇宙間和子以及人類之靈魂,即鐳力之操縱亦能影響風雨雷電等自然現象之發生。在自然界中,火山、洪水、彗星、地震等災難之迭起,亦何嘗不是人類破壞自然律所引起之反應,所以人類一切違反自然界平衡的行為,自然會感召可以預料的天災人禍。」

  鐳力,是 上帝及高次元仙佛可以掌握及驅使的極高級能量;人類常常以自己的喜好、恣意作為,不只不能順應自然,更常常破壞自然,在精神與物質兩個層面的負向力道,增加了生存時空的破壞速度與程度。

「神律系統」與「神」的運作內涵

  前面談到有關「先天神」、「炁化神」及「後天神」的內涵,在《天帝教第五期師資高教班聖訓錄》中,先天一炁玄靈子老前輩談到「神律系統」的概念3:

  天帝教的「神律系統」主要是指生存於各次元空間內的性靈和子,依個體本身之意識投射與能量運作特性,配合大自然創造大自然時之整體性律動,並且有運用神律操控自然律的神權,以協調五大旋和律之應有律動(包括轉運方向與炁化內容)。

  以此整體概念而言,除了教義已指出之第三神(後天神)的修持淨化體系外,也涵蓋大自然本身在創造大自然之剎那,產生能量與意識間的特殊化合效應,所形成之先天神(一元神)的靈能幻化體系,以及由此類先天神依其內在意識投射與能量

  《天帝教教義新境界》對「第三神論」提出完整說明運作,幻化成較低能階的分靈和子(炁化神),以輔佐 上帝行使創造物質、支配物質並操縱調和五大旋和律律動的應元調和體系。

  有關「先天神」、「炁化神」及「後天神」在整體神律系統中運作的實質內涵,先天一炁玄靈子老前輩在「神律系統~組織動態」中有非常深入的陳述4:

  天帝教神律系統除包括「先天系統」與「後天系統」之神佛外,亦涵蓋「炁化系統」的行劫與救劫仙佛,其整體神律組織動態的一般情況大致如下:

  一、先天系統:廣義而言,是指彰顯出先天神特性(以靈能幻化為主的特性)的性靈和子所群聚而成的整體性靈能幻化體系。狹義而言,是指大自然本身在創造大自然的剎那,由於內含極為豐富的能量與極其微妙之瞬間意識,此種瞬間意識之變化會即刻與能量形成極特殊性的化合效應,產生出具有分靈幻化能力的性靈生命。同時,在該能量與意識所群聚的範圍內,自然形成高能階旋合律動的調和現象。

  二、炁化系統:廣義而言,是指彰顯出炁化神特性(以輔佐 上帝調和五大旋和律律動為主的特性)的性靈和子所群聚而成的整體應元調和體系。狹義而言,是指先天神依其內在意識投射與能量運作的配合,幻化成較低能階的分靈和子(炁化神)時,由於各性靈和子內亦含藏相當的能量與極其微妙之瞬間意識,此種瞬間意識之變化會即刻與投射出去的能量形成特殊性的化合、轉化效應,以順利完成該性靈和子投射於不同次元空間的幻化成效。同時,在該能量與意識所群聚的範圍內,也自然形成次高能階旋和律動的運行現象。

  三、後天系統:廣義而言,是指彰顯出後天神特性(以修持淨化為主的特性)的性靈和子所群聚而成的整體性修持體系。狹義而言,是指人類經由修持途徑在瞬間產生極高的和能熱準,此時配合該人在瞬間發射出強烈意識訊息,此種意識變化會即刻與發出的能量形成特殊的化合、轉換效應,以順利完成該性靈和子投射於不同次元空間時的幻化成效,同時,在該能量與意識所群聚的範圍內,也自然形成較低能階旋和律動的扭合現象。

  上述內容談到「先天神」及「炁化神」部份,已經超越一般人所可理解、認知或想像的範疇,不過大體來說,「先天神」及其所幻化之「炁化神」,基本上是歸屬於高次元無形界的仙佛,未曾於人間歷煉。

  而「後天神」,則是由前述「先天神」或「炁化神」經分靈倒裝至人間後,由人類修證而成;同時「先天神」、「炁化神」及「後天神」,可以分別在其所存在的不同時空,進行協助 上帝調整氣運的工作。

人類如何修證成神?

  在面對生命實象的本質問題時,我們當然可以去思維大自然本身或大宇宙的母體有沒有意識?具不具有思維?如何具有創造、變化或調控的能力?比較切身的問題是:「『後天神』如何可以由人所修證而產生?」,這其實直接涉及人生的生命意義與生命價值等基本問題。

  有關人類歷劫修證成神的方式,在第五節也有一段論述5:「所謂神(第三神)是人類修證而成,是在世追循 上帝所管轄之自然律者,這種追循自然律而順應自然行為於世的人懂得修行的真意,亦即是向自己奮鬥以求超脫後避免自然律支配之道。」

  這段文字,透露非常重要的訊息與意義:一個平凡人在世時,依循自然法則生存,不違背自然,不破壞自然,在他生存的時空週遭,盡其所能地調和人事與環境,善與人同,並且與人和諧相處,甚至不吝惜地委屈或犧牲,則他已經某種程度地協助 上帝調和了局部的時空。

  這種人終其一生奉獻自己,服務照亮他人,已經是人中之神,也就是說他生為堂堂正正的人,逝世後當然成為清清明明的神。同時,他也使他自己超越了某種程度的自然律之束縛,而得以掌握運用之。

  《天帝教教義》第五章第二節〈親和力之關係〉提到人類培養親和力的方法,分為下列三種6:「一、立功德於世,逝後即為自由神。二、增加親力,引來其所親近之神佛的和力,而得昇至較高之境界。三、鍛煉精神,以求自力達到適應其逝後之新的自然環境之理想,而依其修持力之大小,逝後進入不同之境界。」這三種方法,其實就是修證成神的基本方法。

  在《天帝教第一期師資高教班聖訓錄》中,天人教主談到有關修煉「聖胎」、「封靈」、「分身無數」的內涵。得聖胎必須經過下列程序7:

  (一)學靜坐、須性命雙修,從煉精化氣開始,自自然然循序而進。

  (二)得氣胎、能貯氣、煉氣而化神。

  (三)得電胎(雷胎),可凝聚小丸,孕育成丹,陽神亦可初步成形。

  (四)得聖胎,是陽神煉至純陽成胎。得身外之身,如嬰兒之將出世,待胎熟陽神一沖,金光燦爛,自由出入頂門,就可待詔再修進一層的真身。出了陽神還得不到敕封即是地仙,須行三千功八百果。

  「封靈」是原靈與凡身合靈之後,經一番苦修奮鬥,而有功於人世, 上帝降金光加持靈體,並詔封法號,即有一金光聚成之靈體,代表您的凡體,在無形界彼此呼應,要有封靈的條件很簡單,就是拼命奮鬥,恆久而不怠。

  要有「分身無數」的能力,必須具備聖果、加陽神、加封靈、加鐳炁這幾個因素成熟,就可以運用鐳氣,造成無數的分靈,可以到各星球投胎顯化或有形之軀或無形遙控。

  現在這個時空得以成就「封靈」,主要是由於氣運演化,人類生存時空受到極大破壞潛勢的影響,傳統渡化人心的教化工作緩不濟急,必須立地成就仙佛,以人造神。

  而分化靈炁、「分身無數」,則是以神造神,天人之間同步對局部生靈存在之時空,進行區域性之氣運調整,希望達到綏靖戾氣、淨化空間的效果,讓生命得以繼續繁衍、焠煉。

小結

  《天帝教教義》第五章第三節有段關於「第三神論」的整體性摘要內容8,談到整個宇宙運化的法則與內涵:

  一、先有自然,後有物質,最後方有神,故名「第三神論」。

  二、大自然為大自然本身所創造,而 上帝為調和自然律之最高執行者。

  三、物質為自然所凝成。

  四、神為物質進化之變相。

  五、神權非創造,亦非支配,而為媒介。

  這裡可以看作「第三神論」的簡單結語,在大自然不斷演化的過程中,不斷的演生出各種生命及物質,各層次生命也在其中展現其活潑的生命形態。

  在不斷轉換變化的過程中,有的生命逐漸退化,甚至落入濁重的物質狀態,有的則能階逐步提昇,不斷進化;生命的實像其實就是不斷的演化、焠煉、提升。

  因此,愈是深入體會生命的活潑本質,就愈會珍惜生命的可貴,也愈能體認及參與調和宇宙和諧運行的工作,這就是人生的根本價值與意義。

 

  1.李極初等著,《天帝教教義─新境界》、第五章第五節〈第三神論〉,帝教出版社,八十六年十月三版,頁100-101

  2.李極初等著,《天帝教教義─新境界》、第五章第五節〈第三神論〉,帝教出版社,八十六年十月三版,頁101

  3.《第五期師資班、高教班聖訓錄》、〈一六O、談神律系統(一)—概念〉,帝教出版社,八十五年八月,頁473

  4.《第五期師資班、高教班聖訓錄》、〈一六O、談神律系統(一)—概念〉,帝教出版社,八十五年八月,頁476-478

  5.李極初等著,《天帝教教義─新境界》、第五章第五節〈第三神論〉,帝教出版社,八十六年十月三版,頁102

  6.李極初等著,《天帝教教義─新境界》,第五章第二節〈親和力之關係〉,帝教出版社,八十六年十月三版,頁84

  7.《第一期師資班、高教班聖訓錄》、〈天人教主—聖胎、封靈、分身無數〉,帝教出版社,七十六年,頁34-35

  8.李極初等著,《天帝教教義─新境界》、第五章第五節〈第三神論〉,帝教出版社,八十六年十月三版,頁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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