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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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2-15 12:15

資料提供:天極行宮管委會

一、對象:本教各教院單位

  (一)為本教舉辦各種活動。

  (二)每位同奮每日用餐奉獻參考:早餐20元。午餐40元。晚餐40元。

二、對象:本教以外之社會正當合法團體

  (一)在使用不相衝突下,開放作為活動及嘉慶餐會之用。

  (二)每單位每日使用宿舍之水、電清潔費,奉獻參考額為新台幣3000元整。

  (三)每人每日用餐之奉獻參考:早餐30元。午餐60元。晚餐60元。

三、注意事項

  (一)本餐廳僅供應素食。

  (二)借用請於7天前按程序填表申請。

  (三)請勿在餐廳內外牆上直接沾、貼、釘、噴、刷、文宣廣告等文件或圖片。

  (四)使用後請確保餐廳完整清潔(垃圾集中)並會同管理人員點交,如有損壞請照價賠償。

  (五)餐廳內外請勿喧嘩喝酒、抽煙、吃檳榔以及禁止攜帶寵物。

  (六)用餐時間如下:(表略)

(註:活動以外,平時不供應晚餐)

 ●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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