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壇靜坐天寒准用披肩 祈誦雲集取消鐘鼓齊鳴

教壇靜坐天寒准用披肩 祈誦雲集取消鐘鼓齊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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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6-15 12:40

無形核備多項道務禮儀修正

資料來源/道務院 整理/編輯部

  98年度「全教弘教會議」所提相關道務問題,業經核定,極院道務院表示,無形核備多項道務禮儀修正,即日起依規定實施。

  核定情形如下:

教壇部分

一、集體持誦「皇誥」時,無法採立姿者,可依下列姿勢持誦:

  ★長跪。★坐跪。★坐姿。

  舉凡無法採立姿者,可以採長跪姿勢持誦,倘亦不能長跪者,可採坐跪。

  如長跪、坐跪亦不能時,始得採坐姿,視實際情況可斟酌採用;能跪者,不得逕採坐姿持誦,並需排班於後段。

二、平時早、午、晚課,祈禱誦誥時,全面取消雲集儀式前,鐘鼓齊鳴。

三、雲集儀式前,點香後用雙手平捧(非持香參拜手式)至盛香碟,並注意香頭不得背向聖幕。

四、行上香禮時,侍香人與主儀人傳遞檀香塊(三上香),統一規定用左手傳遞。

五、祈禱誦誥時,眼鏡、手錶、鑰匙等私物,不可放在拜墊旁(應放在衣服或道袍口袋內,或者事先收拾妥當)。

六、儀式開始前,司儀提醒往前補位時,應往前補滿伍,未補滿伍前,儀式不可開始;行動不便者,排班於後段亦應排列整齊。

七、《天人禮儀手册》˙〈規範篇〉,第13章〈誦經禮儀〉第93頁,原規定教院(堂)照預定排班時間,接續集體唱誦「皇誥」(如巡天節期間),每場以從上香禮及朝聖禮開始為原則,並行上香禮(三炷小天香),現在簡化為省略上香禮,而逕從朝聖禮開始,並誦唸〈祈禱詞〉。

八、《天人禮儀手册》˙〈規範篇〉,第15章〈嘉禧之典〉第118頁,嘉禧人叩謝院敎福證(四跪八叩禮),以及叩謝父母之感恩覲見禮(三跪九叩禮),一律改為一跪三叩禮。

九、天寒時在教壇靜坐,准予使用披肩,惟以深素色為宜。

一般部分

一、月行超薦法會,除極院所規定的〈迴向文〉外,不可另加其他迴向事項。

二、「自然養生靜心靜坐」班的「廿字真言禮拜法」課程,應依《天人禮儀手册》規範,即每唸「廿字真言」一遍,叩首一次。

  個人之體會,不可做為教學標準(即不可教導由何字開始叩首,同時叩首起身之際,不宜繼續持誦)。

三、各項表文之日期,原用「天帝教復興第○紀教曆」,改為「天運○○年」。

四、開光前之灑淨儀式,不必由同奮捧著檀香爐在前引導。

飾終部分

一、助唸《天人日誦廿字真經》儀式前,應敲磬3聲,非敲引磬7聲。

二、回歸自然同奮,原接引至「蓮花聖境」,現已改為「清涼聖境」,飾終大典之各項表文,一律依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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