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教歸宗入玄妙 各盡其功共榮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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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正涵  2012-01-10 09:25

文/劉正涵
節錄/編輯部
攝影/李光巡

  「我們都是同一位 上帝的孩子,雖然我們長得都不一樣。如果所有宗教徒都能胸襟寬容,不再唯我獨尊,進而體認相異的信仰,可能是回到 上帝之家的不同道路;路雖殊途,回家的目的則一致。」
  弘光科技大學教授、天帝教天人文化院研究員劉見成(道名:正涵),以〈王重陽與涵靜老人:從三教合一到宗教大同〉專題報告時,懇切提出上述重點。
  他深入探討王重陽與涵靜老人―本師世尊的宗教融合思想觀念,並闡發其在當代對於宗教和平與世界和平所可能帶來的意義,進而闡析宗教大同的哲學基礎。

  宗教在人類歷史文明發展上扮演重要的角色,提供了一個關於現實世界的圖像與在此現實世界生活中行動的指南;它告訴世人從哪裡來,處於何方,應當走向何處,以及如何才能到達哪裡。

  所有宗教的先知與教祖們,都曾點出人類存在的困境,並指出通向未來美好生命的拯救之道。

  然而,宗教不總是美好與光明的,也有其陰暗面:頑固、戰爭、淨化行動、不寬容。

  各宗教團體之間的互不了解、誤解、排斥與競爭,甚至同一宗教也出現許多分裂,進而因敵對不和產生教派,是經常造成重大衝突之源。

  歷史上,多少次的屠殺、流血衝突以及宗教戰爭,不僅發生在不同宗教之間,亦發生在同一宗教的不同教派之間。

  這些現象的發生似乎與各宗教之先知與教祖們,當初創立宗教,濟世化民的初衷相違背。

  如此,宗教之間的交流對話理解,促進宗教間的和平相處,以創造一個和平美善的世界,是一個應該得到相當關切的課題。

  正如當代著名的瑞士神學家漢思‧昆(Hans Kung)誠摯的呼籲:「沒有宗教之間的和平,則沒有世界和平;沒有宗教之間的對話,則沒有宗教和平。」

  但如何打破孤芳自賞、唯我獨尊局面,而有宗教間之交流對話?則只有「敬其所異,愛其所同」之宗教寬容精神方致其功;此即「宗教大同」之理念。

全真傳道三教合一

  12、13世紀時的中國歷史,正值宋、金、元朝代交替之際,戰爭頻繁,社會動盪不安,人心惶惶,民不聊生。全真教基本上就是在此動亂的歷史背景之下,應運而生。

  創教者王重陽本是儒生,也曾有科舉入仕追求功名富貴之志,但時逢戰亂,政局動盪,社會不安,人民生命朝不保夕;他深感人生的無常、短促與苦難,仕途茫茫,乃愧然嘆道:「孔子四十而不惑,孟子四十而不動心,吾今已過之矣,尚且吞腥啄腐,行紫懷金,不亦太愚之甚乎!」

  王重陽有此生命的自覺,於是辭官解印,拋妻棄子,遁入玄門,尋求自身生命的解救,修道成真,後創立全真之教。

  王重陽出儒入道,亦深涉佛學得個中三昧,曾謂:「七年害風,悟徹心經無罣礙。」故接引眾生除使人讀《孝經》、《道德經》之外,亦教人讀《般若心經》,云皆可以修證。

  三教合一,乃唐宋以來的時代思想潮流,王重陽亦深受此時代思潮的影響。他不只是主張三教一家之思想,更力行此義。

  早在王重陽於陜西南時村鑿穴「活死人墓」刻苦修道之時,就在四隅各植海棠一株,以揭示「使四海教風為一家」之心志。而於創立全真道之後,亦明標三教合一為立教宗旨,正是其宗教平等理想的體現。

科哲結合五教大同

  涵靜老人「宗教大同」思想,深受其師天德教主蕭昌明大宗師之影響。蕭大宗師是第1位提出宗教大同的先知,主張儒、釋、道、耶、回五教大同。

  是以〈一炁宗主聖誥〉中,即有「集五教而普大同」之言。

  要言之,即集五教教義之精蘊:儒家之忠恕、釋家之慈悲、道家之感應、耶教之博愛、回教之清真,融會貫通而為今日之「廿字真言」(忠 恕 廉 明 德 正 義 信 忍 公 博 孝 仁 慈 覺 節 儉 真 禮 和)。

  涵靜老人傳道活動,是以「中華民國宗教哲學研究社」之成立為其分水嶺。之前乃積厚醞釀期;之後是建業闡揚期。

  「中華民國宗教哲學研究社」於1978年於臺灣再成立時,涵靜老人獻詞指出:

  我們的目標:使宗教哲學與科學研究相結合。就是要用科學方法來研究和整理宗教哲學,用宗教精神來溝通和促進科學發展,以期達成心物合一。

  ………………

  我們的最後理想,通過客觀的、正確的、系統的研究與探討,所獲致的結論,終將促進宗教大同、世界大同和天人大同,最後最高境界的實現。

  此一成立獻詞,可以說是涵靜老人基本的思想立場與行動綱領的明白宣示,扼要歸結為兩點:

  (一)促使宗教、哲學與科學之結合。(二)追求宗教大同、世界大同與天人大同之最後最高境界之實現。在此依然明標「宗教大同」之理念。

  於1980年復興天帝教之後,涵靜老人高倡「萬教歸宗,一道同風」之宗教大同精神,在〈天帝教信徒仍可信仰原來的宗教〉一文中即明言:

  本教信徒一本道統根源,大家是一家人,仍可信仰原來宗教,即使對各教教義完全信仰,繼續深入研究,亦絕無「矛盾」、「衝突」之處。…………

  因之信仰本教之同奮可以信仰原來之宗教,不但無矛盾、無抵觸,而且其脈絡與精神都一致的,亦就是宗教大同,道本一源。

  宗教大同之所以可能的基礎即在於「道本一源」:「人間所有宗教同出一源,先後均奉 宇宙主宰之命下降人間,生在不同地域民族,適應時代環境需要,創不同信仰救世渡人。」、「地球上所有宗教追溯源頭於無形,同是一個道統。」

  宇宙人間所有宗教,都是同一道源衍流之統,此「道統衍流」乃天帝教教義之根本。

  天帝立教道統衍流之第一代即是「天帝教」,衍流五十五代之後,當今之天帝教是復興而非新創。

  回顧人類歷史,環視今日時局,因宗教所導致的衝突、戰爭實層出不窮,血跡斑斑,慘不忍睹。

  倘若人們都能深切體會到,各種宗教是道本一源的不同拯救之道,對此同異之處,我們若能秉持一種「敬其所異而愛其所同」的態度,相信宗教大同是指日可待的理想;而透過宗教大同,才能真正促進世界大同。

  故在天帝教〈祈禱詞〉中即有「願 天下為公,宗教大同,世界大同」之祈禱文。

宗教本質莫衷一是

  宗教的本質是什麼?此一問題可以說是所有宗教研究的核心問題。然而對此核心問題的回答,卻是莫衷一是,缺乏共識。

  列舉一些歷史上著名思想家不同的宗教觀念,即可見一斑:

  (1)宗教是對無限的一種絕對依存的情感。(Friedrich Schleiermacher,1768-1834)

  (2)宗教是人民的鴉片。(Karl Marx,1818-1883)

  (3)宗教是取悅超自然力量的企圖。(Sir James G. Frazer,1854-1942)

  (4)宗教是人類的一種幻覺、一種安慰殘酷艱辛生活的甜蜜毒藥。(Sigmund Freund,1856-1939)

  (5)宗教是社會的神聖化。(Emile Durkheim,1858-1917)

  (6)宗教是由於對死亡、未知世界的恐懼所產生的病症,而這是人類災難深重的淵源。(Bertrand Russell,1872-1970)

  (7)宗教是人類精神的一種特殊狀態,在此狀態中表現為一種精神整合的生命境界。(Carl G. Jung,1875-1961)

  (8)宗教起源於生命歷程中的基本需求以及滿足此種需求的文化形式。(Bronislaw K. Malinowski,1884-1942)

  (9)宗教是人類的終極關懷。(Paul Tillich,1886-1965)

  各宗教間的關係,主要有三種類型。

  首先是「排他論」(Exclusivism)。依此立場,世上存在的各種宗教都是有關終極實在的不同回應形式,同時也是針對人類生存困境的拯救之道。

  但是,在這諸多宗教之中,只可能有一種宗教是對終極實在的正確回應,因而也是唯一正確的拯救之道,其他形式則都是虛幻、謬誤的。

  這種看似閉關自守的唯我獨尊態度,其實是各種宗教的傳統立場、正統觀念。

  世上各種宗教都宣稱自己擁有宇宙唯一真理與拯救之道,此一真理宣稱就具有某種內在的排外性。面對互不相容的異端,除了令其改宗或將其殲滅,似乎別無他法。

  其次是「包容論」(Inclusivism)。與排他論的立場相同,包容論者亦主張只有一種宗教是對終極實在的正確回應,因而也是唯一正確的拯救之道,但它同時承認其他宗教信仰也包含了有關終極實在的部分真理,因而也是部分有效的拯救之道。

  因此它能寬大地包容其他不同的宗教信仰,不再視其為異端。

  「包容論」者雖不再將其他宗教視為異端,然而唯我獨尊、高高在上之姿卻依然不變,仍有高低優劣之別,無法平等地對待其他宗教;其他宗教終必歸宗於「我」。

  再來是「多元論」(Pluralism)。「多元論」者順著包容論宗教寬容的態度而走得更遠,他完全鄙棄了唯我獨尊、高高在上之姿,而平等地對待各種宗教。

  「多元論」者承認人類對終極實在回應形式的多樣性,也承認拯救之道存在於各個宗教中,它們同樣都是有效的,就像攀登峰頂的不同道路,而新的登頂之路還能被走出來。

  「多元論」者將各個不同的宗教視為:人類對神聖的終極實在的回應所構成的信仰,在不同的歷史社會文化傳統中,所表現出的不同形式。

  一個信徒必須具有強烈的信仰熱情與價值執著,方可謂之忠貞。此一精神特質足以促使其為教作出無私奉獻,甚至捨身殉教,此皆彰顯信仰之神聖品格。

  我們當然十分敬佩教徒們對其信仰矢志不移、誓死相從的忠貞不二精神,但此忠貞不二的精神,不應淪為一種唯我獨尊的價值偏執激情,自視為絕對真理的唯一代言人。

  對自己信仰的忠貞,也應該同理地容許他人對其自身信仰的忠貞,而非以己為是責人為非,將別人與我相異的不同信仰視為異端邪說,否則彼此之間是是非非的對立衝突將永無寧日。

  明顯地可以看出,「排他論」與「包容論」觀點皆不利於宗教大同。相較之下,「多元論」者的觀點似乎提供了宗教大同一個可能的哲學基礎。

  依「多元論」的觀點,各個宗教是人類對終極實在的回應所構成的信仰,在不同的歷史社會文化傳統中,所表現出的不同形式。

  它們同樣真實也同樣有效,並不存在唯一的真宗教,只有對終極實在同樣真實的多元性回應,因為回應者們的存在有其各異的歷史性與文化性,受制於此不同的條件背景,因而對終極實在的回應也就不同。

  是故,每一種宗教都在一個不同的歷史文化背景中,形成彼此各異而獨特的有關終極實在的闡述。

敬異愛同和平共存

  英國哲學家羅素(Bertrand Russell,1870-1970)在〈宗教對文明作出過有用的貢獻嗎?〉一文中說:

  「我個人關於宗教的觀點就是盧克萊修的觀點。我認為宗教是由於恐懼而發生的病症,是人類難以言說的苦難的根源。

  不過,我不能否認宗教對文明做出過某些貢獻。他曾在古代幫助制訂曆法,也使埃及的祭司如此仔細地紀錄日蝕和月蝕,以至最終他們能對日蝕和月蝕作出預報。

  這兩項功績我是準備承認的,但是還有什麼其它貢獻我就不知道了。」

  依羅素所提宗教對人類文明的兩項貢獻,時至今日其實都成過眼雲煙,業已為天文物理學所取代。依羅素之見,則宗教對於人類歷史文明,似乎也就沒有什麼貢獻可言了。

  今日之世界,隨著地球村的形成,不同種族和國家在政治、經濟、文化和宗教上產生很大程度的相互影響,宗教間的交會勢在難免,交會的結果是衝突對立還是和平共存,是值得我們深思而不可迴避的重要課題。

  倘若宗教交會的結果是衝突對立,不啻應驗了羅素之言:宗教是人類難以言說的苦難的根源。

  職是之故,宗教大同更是我們應該努力追求的理想,若此理想得以實現,這將會是宗教對人類文明作出的偉大貢獻,而為羅素所不知。

  宗教大同是世界大同的前提,而宗教「多元論」則是宗教大同的基石。

  印度聖雄甘地(Mahatma K. Gandhi,1869-1948)說:沒有一種信仰是十全十美的。所有信仰對其信徒都同等親切。

  所以,所需要的是世界各大宗教的追隨者之間友好相處,而非代表各個宗教共同體為了表明其信仰比其他宗教優越而彼此衝突。印度教徒、穆斯林、基督徒,瑣羅亞斯德教徒、猶太教徒……都是方便的標籤。

  但當我將這些標籤撕下,我不知道誰是誰。我們都是同一位 上帝的孩子。

  大家都是同一位  上帝的孩子,雖然我們長得都不一樣。假如各個宗教之信徒都能具有如此認知下的寬容胸襟,不再自以為是地唯我獨尊,進而體認到各種相異的信仰可能是回到 上帝之家的不同道路,路雖殊途,回家的目的則為一致。

  宗教意指止於至善的朝聖之旅,一切信仰終必在帝鄉相聚安歇。超脫是非塵俗契入聖境,謂之成聖、成佛、成仙,異名無礙同實,盡皆人性至真至善至美之神聖境界。

  所有差異,以成道之高度觀之,自是有別且朗朗分明,然既已同登巔峰,至此乃共賞凌雲煙霞美景,夫復何分?

  各種宗教是道本一源的不同拯救之道,對此同異之處,我們應該堅持一種「敬其所異」而「愛其所同」的態度,若果如此,相信宗教大同可以是指日可待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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