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居之儀〉詮解(二)

〈獨居之儀〉詮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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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靜雯(青年團北區新境界傳道師)  2024-08-15 10:15

洪靜雯(青年團北區新境界傳道師)

•導論

  為使同奮深化〈獨居之儀〉之認識,謹先列出全文如下:

 

  心中誠,意正公,慎言謹語,心表堅卓,節制喜怒哀樂,明辨事理,果敢精進,精窮教義,儀為師資,寡慎獨居,居必正,行必尊,言恂恂,視聽不邪,志昂而不卑,旨酒不度量,應必靜,隱惡而揚善,不卑賤,敬持幼耆,善攝衛生,慈悲方便,不傷天和,不殄天物,唯謹唯乾,執道永持,凡有獨居如是者,師必尊,教之福也,盍勉門人。

 

  在癸卯年巡天節聖訓中,有幾篇內容跟〈獨居之儀〉有關。如首席正法文略導師傳示:「教主巡視人間各級教院、道場,大放親和光。聖示:……轉變風氣,在於教徒同奮自動自發研讀教義《新境界》及經典,融會貫通,自修自證,奠立正確的新宗教思想,持續推廣〈學道則儀〉及〈獨居之儀〉。」又如天人教主傳示:「持續推動救劫信念,加強同奮真修實煉風氣,〈學道則儀〉及〈獨居之儀〉為修持的指引明燈。」根據以上聖訓,〈獨居之儀〉不僅跟轉變道場風氣有關,還關涉救劫信念之推動、真修實煉之精進,由此可見〈獨居之儀〉的重要性。

慎言謹語 心表堅卓

2.慎言謹語,心表堅卓。

•詮解:言談謹慎恭敬,道心堅貞不移。

•說明:

  「心中誠,意正公」者,惟其誠意正心、正直無私,故流露於外在言談,自是「慎言謹語」,言語謹慎恭敬,適切得體而尊重他人。

  「慎言謹語」一句,看似簡單,卻是道場一大學問。謹參照維法佛王壬寅年聖示:

  慎言謹語,擇言而語,言中有語,語中有言,也是教誨,可得人心,可得助力。言多必失,言多必敗,不贅言,不多語,有人和,自有氣和,而有道和。(2022年6月3日聖訓)

  根據前列引文,點出「慎言謹語」之關鍵在於「擇言而語」—選擇、考量適當的話語再發為言談。說話發自肺腑、言語真誠,不僅能撫慰人心,還能產生鼓舞向善的力量,這往往也是一種無形之言教、身教。換言之,「慎言謹語」並不在教人明哲保身或口是心非,而在自我要求「口德」的涵養,隱惡揚善,良言送暖。

  反之,太過輕忽「慎言謹語」,極易產生言多必失的現象:或好談是非、虛妄不實,或信口雌黃、搬弄是非,甚至毀謗中傷、無中生有,不但有損誠信,且往往折傷人和。誠如太虛子於癸卯年巡天節傳示:「癸卯春期行運,雖為平穩,人和不足,天時、地利難以顯化。」(2024年2月5日聖訓)人和不足的問題,多半又與罔顧「慎言謹語」息息相關。

  無始古佛聖示:「人間偶語,天聽如雷。」點出了人在背後道人長短,切勿以為無關緊要,其實上天聽得清清楚楚。即便無人知曉的暗室私語,於無形考核、於自心良知,皆朗朗照見。是以,「慎言謹語」列為〈獨居之儀〉的條文,實則揭示修口之要存乎一心,實亦「慎獨」的心法。存心敬畏,自律嚴謹,發為言談之時自然收攝口舌之快,尊重他人之心。

  是以,「慎言謹語」之後,〈獨居之儀〉接著提出「心表堅卓」。蓋「慎言謹語」之人,於內,人和圓融,氣定神寧,自能修德進道,誠如維法佛王聖示:「有人和,自有氣和,而有道和。」於外,既不輕言妄語,亦不易為言語動搖,所謂「毀譽不動心,順逆皆精進」。是以,道心自然堅定不移,堅貞不屈。

  本師世尊駐世人間時曾經提出修道有三步曲,可謂〈獨居之儀〉「心表堅卓」的典範:「天帝教修道有三步曲:第一步要『以身許道』;第二步要『以教為家』;第三步要『以宇宙為家』。第一步以身許道,把個人物質享受看淡一點,……然後進修第二步,以教為家,一門深入,勇往直前,一步一步才能回到老家,而與宇宙共始終。」(《涵靜老人言論集(一)》p.157)

  此修道三步曲,皆建立在「絕對信賴 上帝」的天命意識上,惟其對 上帝的信仰忠貞不二,是以無論環境如何困頓、時空幾度遷移,始終「心表堅卓」,秉持初衷,誠格感天,由信而願而行。

  綜上,「慎言謹語,心表堅卓」,延續〈獨居之儀〉「心中誠,意正公」之煉心工夫,提醒我們在獨居之時反思自身:以敬畏之心應人,以堅定之心侍天。

靜時涵養 動時省察

3.節制喜怒哀樂,明辨事理。

•詮解:對於情緒的喜怒哀樂能夠適切處理而不失應有分寸,對於待人處事的道理能夠清楚分辨是非、善惡、義利之別,存天理、去人欲。

•說明:

  「節制喜怒哀樂,明辨事理」體現〈獨居之儀〉的「慎獨」涵養關涉到情緒管理及明辨思維,此二者皆源於日常獨居之反躬自省。

  前文提及,〈獨居之儀〉「慎獨」要旨的文化淵源與儒家典籍《中庸》、《大學》有關,而「節制喜怒哀樂」一句,即可參照《中庸》第一章:「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引文指出,喜怒哀樂的情感在沒有發動之前,此心常保平靜安寧,此為「中」;但喜怒哀樂是不可避免的生命情感,情感產生以後的心念言行都能合乎節度,此即「和」。此處所提「發而皆中節,謂之和」,就是〈獨居之儀〉「節制喜怒哀樂」秉持的原則。

  問題是:喜怒哀樂發動以後的狀態如何合乎節度?何謂「節制」?此可參照《明心哲學精華》。作者劉清靜太夫人於此書〈省察〉篇指出:「而未發之前,只須涵養,纔發處,便須用省察工夫。」箇中關鍵就在平日情感未發之時的涵養,以及情感已發之後的省察。由此可見,涵養、省察,都是〈獨居之儀〉「節制喜怒哀樂」的慎獨工夫。

  關於平日情感未發之時的涵養要領,《明心哲學精華》之〈涵養〉篇指出:「涵養於未發之初,令不善之端潛消,則易為力。若發後,則難制止。」蓋「未發之初」亦即「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的狀態,「中」(未發之初)的涵養乃著重於獨居之時能涵養真摯誠敬的道德人格,貞定「心中誠,意正公」的道德意志,使內在意向恆歸於善。如有不善之端在心中隱隱作祟,即應在初始剛萌發時即能自省私心產生的原因,進而予以清除,較易著力。

  由此延伸,《明心哲學精華》之〈省察〉篇復曰:「纔發處,便須用省察工夫。」蓋「纔發處」亦即「發而皆中節,謂之和」的狀態,「和」(已發之時)乃著重於萌發喜怒哀樂之情感變化時,能夠進一步省察—省察內在情感的心念起伏是否合乎應有節度?省察外在言行的表達方式是否合乎常理?若有不當之處,即應適時滌洗心念、導正言行。於是在表達喜怒哀樂之情感時,方能對人事物的回應有所節制,適切得體而不失應有分寸。

  承上所言,〈獨居之儀〉「節制喜怒哀樂」,可歸結為「靜時涵養,動時省察」。在喜怒哀樂未發之時,落實「涵養」;喜怒哀樂已發之時,適時「省察」。如此,在抒發情感時方能自我節制而合乎禮度,做好情緒管理的慎獨工夫。

  換言之,喜怒哀樂之表達若有失節制,或太過、或不及,主要在於平日獨居之時,對於自心的涵養、省察不夠落實。以「怒」而言,如果一件事情讓我們憤怒到疾言厲色、甚至暴跳如雷,顯然因為自身對此事背後的某種原因相當在意。如果平時做好「靜時涵養、動時省察」—喜怒哀樂未發之時,反思自己何以在某種情境中便會產生不善之端,深自滌洗,持守內心本有的寧靜和諧;喜怒哀樂已發之時,便能適時省察自心可能產生的過當情緒,進而使心念言行不致違反常理。如此方可在情感的表達上恰如其分,基於平日的慎獨工夫而適切節制。

  進一步而論,何謂不善之端?如何判斷心念、言行是否合乎應有節度?是以〈獨居之儀〉在「節制喜怒哀樂」之後,接著提出「明辨事理」。

明辨事理 涵養省察

  關於「明辨事理」,亦可參照《明心哲學精華》之〈省察〉篇:「人貴剖判心下,令其分明,善理明之,惡念去之。若義利,若善惡,若是非,毋使混淆,不別於其心。」據此可知「明辨事理」可分為三種層面:其一,義利之辨:在道義與利益之間,「義」乃指能否以「當為」、「不當為」來判斷取捨,「利」則是不顧道德理想而全然取決於個人私心欲求;其二,善惡之辨:在善與惡之間,能秉持良知而擇善固執即為「善」,泯滅良知而恣意妄為即為「惡」;其三,是非之辨:面臨大是大非的根本性問題,能堅持原則而不行違法無恥之事,此即「是」,反之即為「非」。

  筆者以為,有關義利、善惡、是非之明辨,三者可歸結於一,此即「天理」、「人欲」之分。換言之,「明辨事理」就是集結義利、善惡、是非的分辨經驗與體悟,從而行義、為善、擇是,則「天理」日見分明;反之,趨利、作惡、擇非,則日益淪於「人欲」之誘。

  誠如《明心哲學精華》之〈省察〉篇所曰:「是以君子慎其獨也。察其行也,理義之精微,心術之隱奧,所差甚微,而天理人欲之分,君子小人之判,自此而決,不可不省察也。」「天理」、「人欲」之分,乃獨居之時或為君子、或為小人的重要涵養,也是能否「明辨事理」的關鍵分界。由此延伸,也關乎「節制喜怒哀樂」的涵養省察,不可不慎。

  值得注意的是,「天理」、「人欲」之分,其實就是「道心」、「人心」之辨。如《朱文公文集》:「此心之靈,其覺於理者,道心也;其覺於欲者,人心也。」根據引文,覺於天理者,即為「道心」;淪於物欲者,則為「人心」。

  是以,〈獨居之儀〉「節制喜怒哀樂,明辨事理」,主在深刻了解道欲並存的樞紐—心,使其存天理、去人欲。由自私自利的「人心」,轉化為實踐天理的「道心」,方能落實情緒管理及明辨思維的煉心工夫。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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