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民眾有福了! 中華民國紅心字會代辦勞動部職訓作業
好消息!中華民國紅心字會接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指派,承辦失業民眾職訓,即日起受理報名與上課,有意願的同奮請把握良機。
中華民國紅心字會以「招訓字號:北分署廣字第1062700415號」承辦失業民眾職訓作業如下:
- 招生對象與資格條件:
- 具本國籍,年滿16歲以上之失業者、初次就業待業者。
-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之失業者之特定對象之失業者。
- 無不良嗜好且具擔任照顧服務工作熱忱之失業者。
- 排除公司或商業負責人(含停業中)之董事長/副董事長/常務董事/董事/監察人/獨立董事/執行業務股東/代表公司股東/訴訟代理人及非訴訟代理人/重整監督人/重整人/臨時管理人/接管小組召集人/接管小組/合夥人,本項在職身分不受限可參訓。
- 報名方式:親自到報名地點現場報名
報名專線:02-2370-0267
傳 真:02-2370-0236
報名地點: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43號3樓之2(請先電洽, 以免向隅)
- 聯 絡 人:朱小雅、張淑貞
- 核心課程地點: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43號3樓之2
- 實習課程地點:台北市萬華區大理街175巷27號(財團法人台北市私立愛愛院)
- 開(結)訓日期:
1、第一梯次:已經於4月圓成
2、第二梯次:報名期間05月01日至06月02日
核心課程:民國106年06月07日至06月16日,週一至週五08:30~17:30
實習課程:民國106年06月19日至06月23日,週一至週五08:00~17:30
- 甄試時間、方式及錄訓標準:
報名當日即做甄試,依口試、筆試成績排名錄訓,排除2年內已有重複參訓紀錄,或是尚在訓後90日內就業輔導期間之學員或無就業意願之參訓者。
- 收退費標準:
1、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或自願失業勞工(政府全額補助)。
2、特定對象之失業者(政府全額補助) ,提供國民身分證及勞保明細表為基本必要之提供證明,特定對象資格條件應另檢附證明文件。
1.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失業者 | 12.無國籍人民之失業者 |
2.具有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失業者 | 13.外籍配偶與大陸地區配偶之失業者 |
3.獨力負擔家計失業者(含家庭暴力被害婦女) | 14.因犯罪被害之失業者 |
4.中高齡失業者(年滿45-65歲) | 15.因天然災害受災之失業者 |
5.身心障礙失業者 | 16.中低收入戶內有工作能力而自願就業者 |
6.原住民失業者 | 17.自立少年之失業者 |
7.生活扶助戶內有工作能力而自願就業者 | 18.家暴及性侵害被害人之失業者 |
8.更生受保護人之失業者 | 19.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其委託計畫之社工人員訪視評估確有經濟困難,且有就業意願之失業者 |
9.長期失業者 | 20.逾六十五歲者 |
10.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之失業者 | 21.二度婦女就業之失業者 |
11. 無戶籍國民之失業者 |
- 保證金收費標準:
全期收取訓練費新臺幣8,400元整(本分署與核定個人單價金額相同),參加核心課程之出席率應達80%,參加實習課程出席率應達100%,且考核成績合格者,於結訓後2個月內辦理補助。
1、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得檢附「報名參訓資格審查切結書」比照一般國民參加失業者職業訓練。
2、前項規定以外取得結業證書之參訓學員,參加照顧服務員訓練者補助訓練費用80%,其餘費用20%由學員自行負擔。
- 學員中途離訓之退費事宜:
1、參訓學員繳訓費用,因個人因素,於開訓前退訓者,訓練單位收取核定訓練費用的5%。
2、已開班但未達(含)訓練總時數的1/3者,應退訓練費用的50%。
- 已逾訓練時數1/3者,不予退費。
- 注意事項:
1、失業者參訓學員一律加入勞工保險(訓)字號保險。
2、核心課程出席率達80%以上;實習課程出席率100%。
- 應備文件: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一份。
2、正面半身照片1吋或2吋2張。
3、失業及特定身分相關證明文件。(非自願失業者須先至就服站開立推介單)
4、勞保投保明細表。
5、郵局(銀行)存摺封面影本。
6、訓練費8,400元。
7、完成報名後須繳交體檢報告。(有效期6個月內)
- 經費來源: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就業安定基金補助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