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忠文教基金會獎學金公告
1997-08-25 12:15
壹、獎學金之種類、名額暨金額:
(一)修道獎學金:五名,每名各得新台幣肆萬元整。
(二)研究獎學金:十名,每名各得新台幣二萬元整。
(三)清寒獎學金:名額不限。
(1)大學生:每名各得新台幣二萬元整。
(2)專科生:每名各得新台幣一萬四千元整。
(3)高中(職)生:每名各得新台幣一萬元整。
貳、申請資格:
(一)修道獎學金:凡就讀天帝教天人修道學院之學員,經天人修道學院核定品德優秀者。
(二)研究獎學金:凡就讀天帝教天人研究學院之學員,其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者。
(三)清寒獎學金:凡家逢變故或家境清寒之天帝教同奮及其就讀大專院校或高中(職)之子弟,其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殘障者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七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者。
參、申請時間:民國八十六年八月十六日起至九月十五日止。
肆、申請手續:填具申請表(可向天帝教各地教院、教堂洽取)一份,連同左列文件,於申請期截止前,寄送本會秘書處(地址:台北縣新店市北新路二段一五五號,洽詢電話:(0二)九一三五0七九,九一三五0八0,轉詹敏悅小姐。
(一)二吋近照二張。
(二)天帝教天人修道學院發給之在學證明。
(三)天帝教天人研究學院正式成績單。
(四)就讀學校正式成績單。
(五)所屬天帝教教院、教堂之家逢變故或家境清寒證明。
伍、前條所列申請人應繳各項文件,俟得獎人名單全部核定後,除將申請表留存外,其餘各件均予發還。
陸、得獎人姓名暨就讀學校、系所別、年級,於天帝教教訊刊登,以資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