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惡法,不能不提玉階先生
新聞鏡總編 湯海鴻 1999-05-01 11:05
維生首席為在教訊中轉載維公樞機〈紀念先父為台灣新聞自由的奉獻〉一文,特致函新聞鏡周刊編輯湯海鴻先生,並提及湯總編在「編者的話」中,對師尊的客觀評論,「殊多譽美,做為李氏子孫尤感榮譽」。以下轉載當期「編者的話」全文,以饗讀者:
出版法終於宣告「壽終正寢」了。這個長期以來被視為箝制言論、禁錮思想的「惡法」、「怪獸」之廢止,是新聞界期盼已久、並認為理所當然的事。在過去幾十年間,新聞界為此事奮鬥犧牲者前仆後繼。因此,當元月十二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將它送進「歷史的灰燼」後,第二天各報幾乎毫無例外地一致額手稱慶,肯定此舉為民主開放及新聞自由的一大里程碑,同時把目光移到出版法廢止之後的媒體傳播問題上。
在出版法廢止之後,各界所關注的媒體傳播問題,方向有三,其一是如何更進一步將誹謗罪從刑法中刪除,以達到真正而全面的新聞傳播自由;其二是在出版法廢止之後,資訊自由法、傳播法等相關法令制訂之前,如何應付法律的空窗期;其三是新聞界的加強自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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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學者及媒體從業人員對於加強自律問題特別重視,譬如潘家慶教授就具體建議:「媒介組織必須自清,解除政商紐帶,不受利用、不自甘墮落。另外加強成員教育,建立自制、自審體制,落實內部新聞自由,……。」
兼具理論與實務經驗的盧治楚先生則指出,出版法一經廢止,新聞界巳無任何藉口搪塞職責,而應進一步重視並致力於以新聞自由護衛社會公義,同時不忘自我惕勵。他並提出三點建議:一、新聞機構必須經常自省,切實矯正自由遭濫用的情形,二、新聞及傳播學界應重視新聞道德與專業倫理的養成,務令青年學子奠定完整的新聞學格,三、政治與企業各界,應以健康態度與新聞界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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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過去幾十年反對出版法、爭取新聞自由的行列中,已故的前自立晚報發行人李玉階先生是不能不提的一位。他為此事於民國四十七年五月二日宣布脫離參加了近四十年的國民黨,並從次日起在自立晚報報頭下方,標示「無黨無派,獨經營」八個字,成為自立晚報的招牌,也是自立晚報力行的信條,沿用至今未變。
值得一提的是,玉階先生當年力爭新聞自由,並非主張漫無限制之新聞自由。他在民國五十年八月二十五日的陽明山第二次國是會談中,與王惕吾、洪炎秋、余夢燕等新聞界人士,共提「新聞自律」議案,可以說是我國新聞自律制度之濫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