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院人事通報▼
1997-05-25 12:30
△茲核定聘派台灣地區各教院第五屆行政副院教、三教長(司)、執事、(諮詢委員、研究發展委員略),任期自八十六年一月一日起至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期兩年。
台北市掌院
聘派朱(光張)為參教司。
聘派葉(光雨)為參教司。
基隆市初院
聘派曾(光肫)為行政副弘教。
聘派唐(緒萃)為參教長。
聘派王(緒親)為督教長。
聘派余(緒時)為參教司。
聘派張(緒疏)為參教司。
聘派林(敏省)為督教司。
聘派林(緒幸)為督教司。
聘派陳(緒林)為贊教司。
聘派康(靜隆)為贊教司。
△茲核備聘派台灣地區各教院第五屆執事、副執事、(司教職人員略),如通報,任期自八十六年一月一日起至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期兩年。
基隆市初院
聘派黃(緒豎)為道務中心執事。
聘派張(緒疏)為教務中心執事。
聘派潘(緒豎)為天人功中心執事。
聘派何(靜抱)為管理中心執事、天人功中心副執事。
聘派林(靜融)為教財中心副執事。
△八十六年四月一日極院人事通報
開導師兼傳道使者團執行祕書呂(光典)准請病假三個月,請假期間維武開導師代理。
以上三月十四日生效。
天人研究總院祕書處總務課專員陳(光慰)辭職照准。
以上三月一日生效。
△八十六年四月四日極院人事通報
派陸(光中)為樞機使者兼極院傳道使者團主任。
派蔡(維武)為開導師兼極院傳道使者團副主任。
派呂(光典)為開導師兼極院傳道使者團副主任暨主任祕書。
派廖(光空)為樞機使者兼極院大藏院副主任,仍兼大藏院財務組組長。
派黃(光啟)為樞機使者兼極院大藏院副主任,仍兼大藏院教財組組長。
以上自八十六年四月四日起生效。
△八十六年五月十五日極院人事通報
派蔡(光猛)為極院中書院副主任。
派蔡(光拔)為極院參機院副主任。
派梁(光筆)為極院弘化院副主任。
派劉(光魯)為極院弘化院副主任。
派王(光我)為極院督理院副主任。
派連(光統)為極院督理院副主任。
以上自八十六年五月十一日起生效。
△八十六年五月十五日極院人事通報
派劉(光準)開導師兼北東教區主任開導師暨台北市掌院掌教。
派范(光培)開導師兼北東教區副主任開導師。仍兼花蓮縣初院宏教。
派江(光符)開導師兼台北市掌院副掌教。(專任兼職)
派蘇(光昊)開導師兼台北市掌院副掌教。
陳(光灝)免兼中部教區主任開導師暨台灣省掌院掌教。
左(光湘)開導師免兼台灣省掌院副掌教。
派林(光樞)為開導師兼台灣省掌院副掌教。仍兼雲林縣初院宏教。
派蕭(敏堅)開導師兼台灣省掌院副掌教。
派李(光光)開導師兼南部教區主任開導師暨高雄市掌院掌教。
派陳(光心)開導師兼高雄市掌院副掌教。(以上兩人專任兼職)
以上均為兼任兼職,自八十六年五月十一日起生效。
△八十六年五月十五日極院人事通報
調天人研究總院祕書處總務課專員丁(靜冕)為鐳力阿道場管理委員會幹事。(兼任本職)
以上於八十六年五月十五日生效。
△八十五年五月廿一日極院人事通報
聘派謝(光通)為極院中書院總務組組長。
聘派吳(光幸)為極院中書院總務組副組長。
聘派楊(光北)為極院中書院法規組組長。
聘派謝(光通)為極院參機院侍居執儀組副組長。
聘派張(光籌)為極院參機院侍天組組長。
聘派黃(敏思)為極院參機院史料中心組長。
聘派吳(光應)為極院弘化院國際弘教組組長。
聘派蔡(光舒)為極院弘化院弘教組組長。
聘派張(光塵)為極院弘化院弘教組副組長。
聘派林(光挑)為極院弘化院弘教組副組長。
聘派蔡(緒治)為極院弘化院道務組副組長。
聘派何(光帛)為極院弘化院天人功組副組長。
聘派鄭(敏旭)為極院弘化院天人功組副組長。
聘派王(光効)為極院弘化院宣導公關組副組長。
聘派廖(光空)為極院大藏院財務組組長。
聘派黃(光啟)為極院大藏院教財組組長。
聘派毛(緒薦)為極院大藏院教財組副組長。
聘派熊(敏瓊)為極院大藏院教財組副組長。
聘派趙(光武)為極院大藏院企劃組組長。
聘派林(光喜)為極院督理院督理組組長。
以上均係兼任本職,自八十六年五月廿五日起生效。
△八十五年五月廿一日極院人事通報
調胡(緒勵)為極院中書院祕書組副組長。
調洪(敏芳)為極院中書院行政組組長兼極院弘化院主任室祕書。(專任兼職)
派黃(光邊)為極院參機院人事組組長。
調陳(光彰)為極院中書院總務組副組長。
調王(光診)為極院中書院總務組副組長。
調邱(光劫)為極院中書院資訊中心組長。
調黃(敏原)為極院參機院天機組組長。
調桑(敏接)為極院參機院天機組副組長。
調黃(緒我)為極院參機院機要組副組長。
調尤(敏懷)為極院參機院侍天組副組長。
調楊(光國)為極院弘化院道務組組長。
調高(敏膺)為極院大藏院教財組副組長。
調謝(敏榜)為極院督理院審計組組長。(副組長以下從略)
以上均係專任本職,自八十六年五月廿五日起生效。
△八十六年五月廿一日極院人事通報
聘派郝(光聖)為始院導師辦公室主任。
聘派詹(敏悅)為始院導師辦公室副主任。
聘派陳(光棣)為中華民國主院主教辦公室主任。
聘派許(光湧)為中華民國主院主教辦公室副主任。
聘派陳(敏達)為中華民國主院主教辦公室副主任。(專任本職)
其他諮詢委員及研究發展委員從略,均自八十六年五月廿五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