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教區舉辦新任教職職前親和會
劉敏馥 1997-01-25 11:10
參教、督教系統了解應負權責 受益匪淺
第四任教職總辭,第五任教職名單剛呈報,南部教區代理主任光光代掌教,為使新任教職同奮對於自己所擔任的教職角色及應負的權責,有所認識,乃著手策劃,舉辦參教、督教職前研習親和會,分別邀請對參教、督教有所專長的資深同奮蒞臨指導,與會同奮約三十人,是一次成功的研習會。
十二月一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參教系統親和研習,邀請彰化縣初院行政副宏教王光增同奮指導,首先由天帝教的組織體系談起(有形及無形),接著提及宗教管理企業化(弘教組織制度化、人事管理公開化、財務管理透明化),並說明參教系統之行政職掌,同時給即將上任參教長、參教司幾點建言:
1承上啟下,培養人才,訓練人才。
2參教長與參教司要凝聚共識。
3弘教計劃的訂定與推動,須確實做好規劃。
4以感恩的心,勇於負責,不求功德與福報。
5大公無私,率先群倫,堅定信心。
6關懷同奮,加強向心力,眾志成城。
7自我充實,勤讀聖訓、師訓、經典、教訊,融會貫通,以利弘教。
8如何推廣廿字真言匾及師尊聖像。
9勤修昊天心法。
最後他以固若金湯與風雨飄搖的省思做為結束。
十二月八日下午二時三十分,督教系統親和研習,邀請台灣省掌院前督教長蕭敏堅同奮及督理院林光喜同奮指導,甫榮昇開導師的敏堅同奮除了將她擔任督教長任期內的所有經驗,告訴與會同奮外,並提出她所曾遇到的問題與同奮參研:
如教院內之弘教活動如已定案,然贊教司手中經費不足時,其它各中心自行募款,是否可以個人奉獻因素不經教院帳戶?她的答案是,募款金額必須先繳交教院帳戶,再行動用,倘係私人奉獻,則可採取「以據換據」─以統一發票換取奉獻收據,方為正確,而且有利同奮所得稅之申報,一舉兩得。
光喜同奮隨後強調,天帝教為目前宗教界唯一「記帳示範單位」,因此一切皆要按照制度。光光開導師則說,實施天人炁功不收費,這是祖師爺(宗主)留下來的家規,注意同奮是否藉炁功歛財,這是督教系統的責任。
當日正值代理首席蒞臨掌院正宗靜坐班上課,代首席藉此與同奮親和並提示同奮:實施天人炁功,只要歛財就是違反教規,並比喻「教規即門神」、「掌門人為開導師」、「守門人則是督教系統」,宗教界的兩大禁忌為:「藉道歛財」、「藉道歛色」。他相信各位資深同奮一定會為師尊做好守門人的職責,為天帝教維持清白教風的。而今後真正做好守門人的工作的另一觀念是「監護神」─守護天帝教,使天帝教不受傷害,代首席更指示同奮:督教系統對事不對人,如果面對問題,唯恐傷害同奮時,處理過程如下:
1首先與開導師交換意見,搞清楚事實真相,不要直接面對當事人,恐生衝突,造成困擾。倘開導師不理,則告知教院督教系統,轉呈極院(督理院),透過行政系統,以間接方式處理。
2透過會議方式提出,不作批評,只提事實,不針對人、事,讓大家有個警惕,當事人自會檢討,反省改過。
3師尊留下許多原則(教義上、組織上、傳承上),守住這些原則,以己身作為典範,身教重於言教。舉例來說,同奮若是在光殿上嘻嘻哈哈,這是督教系統與道務中心的事,師尊在世時,一進入光殿上必定遵守「如帝在上,戰戰兢兢」八個字,教壇威儀必須大家共同維護,督教系統同奮更應以身作則。
兩次研習親和,受益匪淺,相信所有與會同奮之參教長(司)、督教長(司)都有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