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職修持帝教大本 上聖高真殷殷期許
教史委員會 2013-05-15 10:30
資料提供/教史委員會
圖/編輯部
承擔「教職」在應元體系中,是專奉侍事 上帝的天大殊榮,天帝教第11屆教職人員更新在即,且看歷來上聖高真如何對此一神聖任務殷殷期許。
以組織傳令為則
太虛子:
民國75年8月6日
丙寅年7月1日
教職人員,凡是專職在教內工作的同奮,必須要有以下的信念:
一、天帝教到處需要錢,錢是修道的資糧。口說:「不要錢」也不會使得自己顯得清高,可是專職的教職,不要私蓄財物,就是說:不要與社會上的同奮或是其他人士,投資什麼世俗事業想賺點錢,這麼一來,就會產生種種六根不淨,是非煩惱的事情,並會影響教內的清譽。
二、天帝教的專職與一般寺廟道士、和尚、尼姑不同,教內無法聚財,純粹依靠同奮奉獻,尤其師資人員,一旦進入教內辦道,取之同奮,用之同奮,就應該當省則省,不要太浪費,使得供養的人失去信心,更不可在外與別人做生意賺錢,私蓄太多,會敗壞德性,現在財團法人剛剛成立,以後上軌道教內當然要考慮專職人員的生活起居,如果一切設想周到,根本就不會發生私蓄財利的念頭。
三、不要以為有錢人,都是不道德;有錢人肯布施,乃是真道德,天帝教盼望同奮合理賺錢,就是要同奮多布施一些功德金,壯大帝門的資糧,才是真正會用錢的人。
四、看到有人(包括同奮)假借帝教的名義,或者利用同奮的身分,做各種金錢往來與騙財之事,宜規勸禁止之。
今天我講的四點,都是中外古今的道場,有過的藉道斂財違紀行為,在天主教的羅馬教堂某教皇,就發生出賣「赦罪券」的事情,引起教門之混亂,造成不可收拾的局面。
專職師資,就是要斷煩惱根,參與領導眾生的救劫工作,不要參與社會上買賣「金錢」之事,以免滋生煩惱是非,敗壞道行。教內一切的行事,以制度為根據,以組織的傳令為行為法則。
此期受訓的同奮,聽完這篇「金錢經」之後,不要誤會,我禁止各位回去賺錢,而是一旦列為「師資」,就應以專心弘道為事業,以道場為家,故於行、住、坐、臥不可失態。
你們後天的眷屬已經交給 上帝,上天自然會妥善照顧,你只要精神貫注於道場之中,就不會想到世俗的困擾。
你們想想看「首席使者」也有很多子子孫孫,可是最親近的人還是各位同奮,這表示「首席使者」的家,就是「道場」;他的子女眷屬也是你們,你們以後要追隨他老人家,就先要有效法他老人家這種「以教為家」的精神。
盡心即功德圓滿
太虛子:
民國75年8月7日
丙寅年7月2日
當一位專職的師資,必須遵守下列的幾件事項:
一、不可以有帝教教堂以外的道場,自己有道場會敗壞大家的道場,會有派系的產生。在以前「天真堂」由光贊來主持,許多信徒,只有光贊而沒有帝教。現在光贊交棒給堂內的三中心,由副堂主領導,而產權全歸帝教所有,個人影響力就變得渺小了,這是為了避免地域與派系之分的好現象。
二、不可以私自收弟子,所有的弟子就是同奮,是一律平等,帝教的皈宗不是皈宗於某某人,而是皈宗於首席使者、皈依於道、皈屬於 上帝。
三、不可以有稱兄道弟親密的道友及同奮,如果與信徒結拜為兄弟姊妹,就容易拿「教內的公事」來做「私人」的交情,這是「賣道」的行為。如果隨便接受同奮的餽贈,也不好,太高貴的贈與會令人考慮到「人情債」,時間一久會影響「清高的修持」,如果同奮只為了盡一些供奉之心,於合情合理的範圍也可以接受。在天帝教裡面,能當「師資」是了不得的榮譽,除了無形界的擁戴之外,於有形界也會受到無比的尊重。當一位「師資」凡事要能「秉公處理」,不可以把道這種身分當做高高在上的職位,要能對得起 上帝,對得起同奮才好!
四、「師資」教職不可以私自向人募款,要募款一定要有公開的作業,也許有些信徒會私下支持某位師資,想特別供奉他;如果有這種情形,身為師資必須把一切私下所收受之財物,轉交教院處理。師資教職有了私有物,就會慾望叢生,甚者引起道場中的內鬨,最好的方式就是,拒絕特別供奉!
在以前的佛門道場中,有些法師特別受人供養,而這些法師還以為自己的修行好,得到信徒的支持,受到大眾的景仰,其實是個敗類。
還有某些法師結交「權貴」,到處替人消災祈福,全然不以「功德」為己願,評估人品的標準,而是以私交面子做買賣,這種人行為卑劣,修行低俗,亦是道場敗類。
五、師資教職,不要私下求人,一有求人之事,就會降低修行的品級,有事情找教內的有關執事解決,古人說:「不求品自高,無私則德厚」。
以上五點講得並不苛酷,您們能夠明白所說的內涵,當個「師資」真是方便,總歸一句話,一切無私意,皆遵守教院之安排,把分內的事盡心盡力做好,就是功德圓滿!
●師尊在民國71年始院光殿,嘉勉宣示擔任教職的同奮,鼓勵大家勇於承擔。
忌諱以私心用事
太虛子:
民國75年8月5日
丙寅年6月30日
今天我再講一講,身為教職人員的修持;教職人員就是天帝教的根本,要鞏固帝教,就必須一切遵從制度。
首席使者不可能一輩子待在您們身邊,時時刻刻去叮嚀您們,我為了怕以後發生有如其他宗教的錯誤,要向您們提出一些規勸:
一、有些宗教濫收徒眾,甚至於福德薄弱、善根不足,只為了逃避世俗,居然被收為「教職」;專職與還俗之間,毫無考核。
二、有些導師濫收徒弟,自立門戶,不尊重祖師立下訓規,一切從寬迎合徒眾,表面上很受信徒歡迎,事實上是道門魔鬼。
三、有些信士只認得師父,不認得宗教,於是派別林立,成為假藉宗教的社團活動,成為受人利用的工具。
四、有時導師各自衛護自己的徒弟,各教職之間常常水火不容,暗中形成派系,這就是只有「師」,沒有「組織」的信仰,是道門敗類。
我擔心的是:天帝教以後的發展,會不會是這樣?希望有了「制度」的尊嚴,應該不會才對。
我把話講在前頭,到現在還是有些同奮,自以為立下很大的功勞,有意無意不尊重教門的制度,要知在人間的功勞,天上已經得了「果」,如果顯得自大起來就是行為不謙和,修養沒進步,只不過是在「福報天」住過一段時期,一旦墮落下來,是不是能得「人身」那就難說!
常常把「我」擺在前頭的教職,是修養很差的表現,「我」也不過是億萬眾生之一,在教門之內不可以有「私心」,一切皆是眾生所奉獻,說一句白話,同奮都是「天公」的,而不是某個人的私產。
我對教職人員的期望很熱切,也不會限制教職同奮的行為,既然能參與五十五天的修煉,希望您們能拿出良心、真心、誠意為教門付出貢獻。
我,最忌諱「私心用事」的教職,上天的忍耐有限,時間上也不允許這種同奮在道場中寄生,將會有極大的整肅!
奉行三要維道脈
首任首席使者:
民國84年7月24日
乙亥年6月27日
本席曾於傳道使者團大會上,提出天帝教神職人員三要:
一、絕對效忠 上帝。
二、絕對服從組織。
三、絕對實踐制度。
今日進一步宣布:此三要除了神職人員應當嚴格遵守,各高級教職幹部亦應一律遵行,落實《教綱》體制,期使《教綱》之各項制度於人間逐步實施。
《教綱》乃本席親撰,教主 天帝御定,頒行三界十方,本文之十章・二十八條絕對不可更動,但為了順應時代環境之變遷,以及弘教發展需要,可於〈附件〉做適當修正。
自古以來,宗教團體之傳承問題,總是無法得到適切的處理方法,本席於帝教復興之初,首先訂定《教綱》,即是在對後世教徒同奮強調法統之重要性,必須尊重組織、制度,特別親撰《教綱》本文及附件,呈請 教主天帝御定,頒行三界十方一體遵行,以為帝教同奮救劫弘教,啟迪布化之依據。
現在更要求以同奮三要「信、願、行」為基礎,並恪遵神職與高級教職人員三要,奉行《教綱》基本原則,為教奮鬥,可應天心人意,而維道脈。
教職原靈再修煉
天人教主降:
民國75年8月16日
丙寅年7月11日
今日來談帝教總殿的會英神宮,何以要我來主持?因為會英神宮是因帝教而設立,吾亦是封靈之首座,天帝教以凡軀煉精、氣、神,不在肉身上用功夫,而凝集於身外之身~法身。
此法身得賜封而加強,而此會英神宮,各位看看其說明就可以知道是教職原靈再修煉的地方。
其無形組織的原文為:
(一)為宇宙帝教,教職上靈修煉原神,再造法身之機構。
(二)其資格為「必須是得 上帝之直接敕封,須有封靈為之親和」。
依此兩點吾來解釋一下:
教職上靈就是原靈修煉原神,乃是原靈之源;再造法身,即是原靈得到修煉,再鍛煉出新的靈體,是以靈煉靈。
由於靈體無精而有氣,故凡是原靈到人間親和原人,就可以因煉精化氣而得益,一方面助凡軀成就天命,一方面可以因凡軀的奮鬥而得精氣,原靈皆是證聖果者,也得過 上帝之敕封,故此專為鼓勵原靈而設立。
「須有封靈為之親和」,即是要勉強原靈挾壓原人,以修煉奮鬥使得功德感召上天,可以得玉旨而封賜凡軀,則凡軀之凡靈得到金光之加持,形成身外之身,而有封靈。
所以會英神宮的條件很明顯的是,要求原靈原人的親和合作,並且得原人之奮鬥,使得有形無形皆能成就,這就是會英神宮的妙處。
由這一點可以知道,昊天心法的修煉,結的丹是無形上丹,而不是存於肉身之有形丹,越修煉越奮鬥,封靈的成就越高,其參贊宇宙之造化威猛無比,這是真正假借凡軀,成就無形靈力的方法,此法到現在我才公開講,幾位老前輩已經講出它的妙用,各位同奮不要再猜疑!
您們在此修煉,無形中已經發生「救劫」的力量,雖無肉身可見的靈變,但是在無形界,隱見「身外有身」,請加油!(《宇宙應元妙法至寶》・頁117)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