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起~教院(堂)天人炁功教職全面落實「行士」授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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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炁功院  2014-07-15 09:30

天人炁功院

 ●「行士」證照,是維護天人炁功品質與勇於負責的金鑰。

  由於,首席督統鐳力前鋒於壬辰年6月4日午時傳示:「……,二、觀察教院中往往只有少數人在做天人炁功服務,大多數同奮雖經靜坐班傳授過天人炁功,卻放棄自己責任,希望這些失去信心,不敢施治的同奮,加強五門功課,尤其是反省懺悔,每日檢討自己有無違背良心,違反廿字,有錯即改,無則嘉勉,積極培養正氣,重建信心,以達自救救人的初衷。……」(註1)天人炁功院為進一步了解箇中原因,不斷積極研究與檢討。

  經過調查後,發現正宗靜坐班上課時,安排天人炁功之堂數有限,課程也較為精簡,同奮因匆促學習天人炁功原理、宗旨、目的,以及基本手勢動作(理入),在正宗靜坐班結業後,普獲天人炁功「修士」授證,返回教院如無資深教職同奮帶領,大多不敢出手(行入)。

  另外,查閱相關人事資料,發現現階段各地方教院天人炁功中心幹部,本身沒有獲得「行士」或「修行士」資格的比率甚高。

部分幹部行入不足

  換言之,有很大比率的天人炁功中心之執事、副執事及專員等,因自身「行入」經驗不足,以致一直未能獲得「行士」授證,如何帶領新進「修士」同奮增加其出手之信心?

  同時,亦有資深同奮或因不願配合授證制度,或因未能發願以天人炁功弘教渡人為志,儘管「理入」、「行入」俱佳,又如何增益新手「修士」同奮施行天人炁功?

  爰此,天人炁功院乃於天人研究總院會議與極院七院會議中,恭向光照首席報告,基層教職務必落實「行士」認證資格,經光照首席裁示通過;裁示情形摘要如下:

‧第12屆天帝教教職聘任時,各教院(堂)天人炁功執事、副執事、專員,必須全面落實「行士」認證資格。

‧本(11)屆天人炁功執事、副執事、專員,則必須在本屆任期結束前,取得「行士」認證,以精實天帝教天人炁功體制。

‧未來如何妥善執行基層教院(堂)天人炁功執事、副執事、專員,取得「行士」證的規定,請天人炁功院研擬相關細節,並與人事評議委員會進一步協商。

‧日後所有天人炁功相關人員的資格認定,請人事評議委員會加以考核、評定及把關。

‧1年內,請於開導師會議或各項會議中,廣為宣傳。

‧持續辦理天人炁功院專業課程,建議最好採取「學分制」進行資格認定。

‧所有極院主管都應該以身作則,取得授證資格(修士、行士……依負責工作而定),極院教職同奮只要施行天人炁功,就一定要取得授證資格。

‧是否有必要取得民俗療法證照?如何取得?請進行了解評估。

‧請天人炁功院副院長劉緒潔蒐集國內外證照制度規範,並結合政府相關法令,完善落實證照制度。

‧本案正式推動,3年內務必督導全面追蹤進行。

 ●圖1/天人炁功輔導員們分發相關資料,請學員一一細讀與深研。

 ●圖2、3/天人炁功院院長劉正炁為「複訓班」授課。

 ●圖4/天人炁功複訓學員雙向溝通情形。

 ●圖5/劉正炁院長(左)頒發「行士」證給上課學員。

持續加強精進培訓

  回顧甲午年起,天人炁功院猶如一匹奔騰的駿馬,年初二月,即在鐳力阿道場首創「天人炁功修行士第一期第一階段精進營」,培訓與親和來自各地的天人炁功忠貞好手。

 ●「行士授證與複訓班」開課時,各地教院均以自然養生菜餚熱情分享大家。

  隨後,又在2月下旬的天人研究總院院務會議中,提案討論教院(堂)天人炁功教職幹部,如何加強天人炁功觀念、信心與專業素養的正確性,並積極推動「行士」認證資格,以利長遠發展。

  會中,天人炁功院提出今後教院(堂)天人炁功執事、副執事、專員,一律必須落實「行士」認證資格。

  天人研究總院院長光照首席獲悉後,十分肯定,並指示提交極院七院會議討論,以利全教配合。天人炁功院副院長劉緖潔日前在七院會議中,針對此案乃提出上述說明。

  本師世尊曾在民國83年「天人炁功指導院第一期幹部研習班」中指出:「……除了要建立天人炁功正確的基本觀念外,還要針對實施天人炁功的方法一致,以及徹底加以整頓各級天人炁功中心之活動。」此乃天帝教「天人炁功重建及授證制度」最早源起。

  第2任維生首席使者時代,積極致力重建天人炁功,針對同奮自創招式、心態偏差、不敢做炁功……等,強調訂定規範,透過天人炁功講習訓練,闡露「統一觀念、統一方法、統一修持」實務,因而於民國95年,成立天人炁功院。

  天人炁功院首任院長高光際樞機使者,秉持第2任維生首席指示,著手建立組織制度,規劃授證辦法,並辦理教育訓練及進行授證業務。同時結合中西醫學,研究天人炁功的診心治病原理,從「行入」及「理入」兩方面著手。

  天人炁功院第2任院長由劉正炁博士接掌後,持續落實授證制度,並針對正宗靜坐班結業同奮,辦理複訓,以複習天人炁功手勢、加強觀念和增強信心,讓同奮能勇於出手為人服務。

  前(民國101)年起,天人炁功院規劃建立實務經驗交流,以及激發天命意識為導向的「行士授證與複訓班」,每年於全省各掌院舉辦2至3次,期望天人炁功教職同奮們都能具有正確的觀念與修持,更具有策劃及救劫弘教之願力與能力(註2、註3)。

註:

1、傳示文號:(101)帝極(參)天字第155號。

2、民國100年3月19日天人研究總院核定〈天人炁功授證暫行辦法〉,同年5月19日首席使者簽核公告實施。

  節錄部分特別事項:

‧前期同奮授證採取「榮譽制」,凡正宗靜坐班24期(含)以前的同奮,只要由教院提出證明力行「五門功課」,持續奮鬥,至少繳交6個月以上奮鬥卡,經申請得頒給「行士」證,無須上課;若無法提供證明,則先頒給「修士」證。

‧傳道師、預命開導師、開導師及樞機使者等神職人員之授證(神職人員炁功證),同樣採取「申請制」,經登錄後直接發給。

‧其他正宗靜坐班學員傳授天人炁功後,經49天鍛煉,符合規定可以取得「修士」資格。

‧依據授證實施精神,無論在私下或公開場合,都要取得證照,並遵守天人炁功規範。

3、臺北教區「行士授證與複訓班」,將於103年9月20、21日在臺北市掌院舉行;課程中,將新闢授課內容~生理學,期使學員對人體生理構造的基礎,能進一步了解。

 ●天人炁功院每年在全省各掌院,舉辦2至3次「行士授證與複訓班」;圖為該院院長劉正炁(主儀者)在高雄市掌院,帶領參與同奮們上光殿祈誦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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