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天帝教教訊第46期 » 第六十九講 忍讓須辨是非利害
1987-10-01 10:50
吾乃清虛宮弘法院教師:
修道人,要不要跟別人爭權利?有很多同奮以為修道就是凡事「忍讓」,這是不對的想法!修道人也是社會的一員,為了維持「做人」的尊嚴,什麼事能「讓」,什麼事不能「讓」,要分清楚;為大局著想可以「忍」,個人小事可以「忍」。但為了護道、為了人性的光輝,不可「忍」!為了小事可以「讓」,為了「公理」不能「讓」!
「忍讓」是好道德,如果不辨是非利害關係,隨意而為,就太虛偽了!
(天運丁卯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