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訊內容將再擴充 加強各項活動報導
1988-03-15 10:30
選刊五教教義論著 申請設立出版公司 宣導助印教訊功德
「天帝教教訊」於七十二年七月十六日奉首席使者指示創刊,至今四年七個月,已發行五十四期。
首席使者有鑑於本教訊是為傳播 天帝真道、宇宙大道,及報海人間救劫,與同奮之宏教活動而辦。是目前本教最主要的宣傳刊物,故特指示在二月十九日(年初三)召開年度總檢討會議。並於會前手諭:天帝教教訊雜誌社採社長制,編輯委員會為指導單位。對組織之隸屬與人事之安排有了明確規定。
玆將此次會議重要決議及首席使者提示摘錄如下:
1、修訂「天帝教教訊發刊暫行辦法」。交維剛社長起草呈核。
2、前項暫行辦法第四條之教訊內容,原為十六項,增列(1)中華民國哲學研究社活動。(2)天帝教中華民國紅心字會活動。(3)督教活動。(4)坤院活動。(5)師尊、師母行事曆。
3、暫行辦法第五條,修訂為:天帝教教訊雜誌社隸屬首席使者辦公室,今後與各地教院方面,直接行文,舉凡各級教院之公文、會議紀錄、親和集會紀錄均用副本抄送教訊雜誌社(地址─始院)。
4、酌量選擇刊登五教教義及有關論著。因為五教聖人都是先後奉 上帝之命,在不同環境,不同地域,不同時代,依不同需要創不同的宗教行道救世。
現在是三期末劫,天帝教重來人間,結合各大宗教力量,搶救善良種子,所以天帝教只能闡揚各教優點,不允許批評其他宗教。
凡是天帝教同奮仍然可以信仰原來宗教,沒有門戶之見。
5、在特派員與各地教院方面,儘量由特派員參與(或擔任)教務中心典司宣之教職工作。
6、每期由始院教務中心、管理中心統一辦理發行工作。
7、印刷等費用仍舊由始院、中華民國主院負擔,其餘教院發動助印郵費由各地教院分擔負責。
8、統合天帝教、宗教哲學研究社、紅心字會之出版工作,成立一專責出版事業單位執行業務。
即依法申請設立出版社或出版公司,其名稱暫訂為(1)天人出版社(2)帝教出版社(3)天人文化事業出版社(4)天人出版有限公司(5)天人文化事業有限公司。任擇其一。
由教訊雜誌社負責主其事,始院出名、出錢辦理。
9、在首席使者辦公室設立資料中心。
10、擬訂宣導「助印教訊」之功德。
11、教訊文章儘量要求雅俗共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