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尊宣布:甲子元旦起展開全年虔誦皇誥九千萬遍運動

師尊宣布:甲子元旦起展開全年虔誦皇誥九千萬遍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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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4-02-01 09:15

  【本刊訊】元月十四日下午,首席師尊於始院三中心以上年終總檢討會中表示,為了祈求人類減輕甲子年之浩劫,以待國運、世運之轉機,進而激勵同奮的向心力與奮鬥心,及給予爭功爭德的機會,俾以切實行動肩負起時代使命,故鄭重宣佈,從甲子年元旦起(即農曆七十三年元月一日),發動全年虔誦皇誥九千萬遍運動。其辦法如下:

  (一)時間:自農曆七十三年正月初一(國曆七十三年二月二日)起,至十二月卅日(國曆七十四年二月十九日)止。,

  (二)以各殿為單位:1.直轄寶殿(始院):三千萬遍。2.玉成殿(中華民國主院):四千萬遍。3.玉蓮殿(花蓮):五百萬遍。4.玉清殿(高雄):五百萬遍。5.玉靈殿(天極行宮):一千萬遍。6.玉和殿(日本主院):不分配數額,惟各同奮應努力持誦。(註:因玉成殿較小,同奮人數過多,主院同奮可往玉靈殿誦唸,因此兩殿可以合併計算,共五千萬遍。)

  (三)全年分期之規定:為便於考核,全年分三期核算,各院處應按實際分配之總數,各自斟酌預估分配,並先報始院備核。各期實際虔誦遍數亦應於每期過後,十日內報核,其實際遍數應不低於預估遍數。1.第一期:自正月初一日起至四月卅日止(即73年2月2日起至5月30日止)。2.第二期:自五月初一日起至八月卅日止(即73年5月31日起至9月24日止),3.第三期:自九月初一日起至十二月卅日止(即73年9月25日起至74年2月19日止)。

  (四)虔誦有關規定:同奮持誦皇誥,均應心口如一,意念專注,誦唸時,無形功德府宇宙監經大天尊,均派監經使者監聽,凡持誦不合上項規定者均不計算,並按期公告,不足差額,應由各殿隨時補足之。

  (五)寶誥代替規定:同奮持誦應元寶誥,每一遍寶誥仍可折抵皇誥二、○○○遍,但以在各教院殿內持誦者為限。而在各堂以及家庭親和室雖可持誦寶誥,祇能計在個人全年總成績內不得抵算各殿分配數。

  (六)其他院殿持誦數:同奮在本身所屬院處殿內,持誦皇誥自應列入本殿分配數內,亦得計入個人數額紀錄內。但在其他院處殿內持誦數額,僅其個人紀錄可移轉,而院處殿內總數不得移轉至自身所屬院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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