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帝教師資訓練班報名須知
1985-01-01 10:10
本教遵照教綱規定,適應時代需要,為
(一)選拔極院首席使者侍居內職十五級職最高幹部暨天人研究總院所屬(1)天人文化院(2)天人親和院(3)天人合一院主管人才。
(二)選任當前台灣復興基地(1)主院之「主教」「副主教」(2)掌院之「掌教」「副掌教」(3)初院之「宏教」「副宏教」各級教師。
(三)提高各級教院三教長三中心執事之學養。
(四)儲備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光復大陸後,各省各級教院之教師與中堅幹部。
(五)準備東方語文系國家各級教院之教師與中堅幹部。
亟需培養適當師資,作育特出人才,特設天帝教師資訓練班,以應環境需求,而利宏教進行。
一、報名資格:
1.學歷:高中畢業以上程度。
2.年齡:二十五歲至七十五歲。
3.性別:不拘。
4.對本教信心堅定有志於追隨首席使者「奠定教基」、「弘揚帝教」、「傳佈宇宙真道」,結訓後願奉獻身心終生為教奮鬥者。
5.正宗靜坐複訓班、正宗靜坐傳習班結業學員,而且正心誠意,願竭智盡忠盡心盡力,「獻身」本教繼續努力奮鬥者。
6.有左列實際參與奮鬥實績之一者:
(1)任何一年曾經誦滿皇誥「廿萬遍」以上者。
(2)曾擔任「教職」任務一年以上且確實參與工作,非只是掛名,由參教長出具證明書者。
(3)曾參加天極行工之營建工程,做過「監工」九十天以上由興建委員會主委出具證明書者。
二、訓練時間與條件:能住到天極行宮訓練場所「閉關壹百天」,專心靜坐上課而能適應團體生活,接受嚴格之宗教訓練,遇有特殊情形得予以個案處理。
三、結訓後應遵守條件:
1.能終生以身許道,確能「專職」為教奮鬥,堅定不兼職。
2.能隨時接受首席使者調派至「各地」、「各級教院」、「專心專職」為教奉獻,而盡量減除私事家事掛累。
以上兩者須先頂表並具切結書存證。惟對本教有特殊貢獻者,得免專職服務。
四、考試
1.筆試 考試科目(1)教綱(2)教義(3)應元寶誥(4)本教常識(以本教應用書刊為範圍)
2.口試 口試所佔「百分比」如左:
(1)學識思想 20%
(2)奮鬥精神與抱負 20%
(3)品性修養 20%
(4)坐 功 20%
(5)口 才 20%
(6)儀 表 20%
五、總評選、選真才:經由兩種途徑:
1.由首席使者根據筆試與口試之成績,並參酌其先天來立即將來可能趨向,審慎選擇之。
2.有「特殊因緣」經首席使者徵召者得免試參加。
六、鼓勵:服務表現優異,除自有天爵封賞外,其對本教有特殊貢獻素孚眾望者,由首席使者特別報請天帝核定晉升為人間極院「樞機使者」。
七、結訓後之任用待遇:參酌政府公布之最低基本待遇。
八、食宿費用:每月三千元,有願多繳者,作為捐獻。
九、報名日期:七十四年元月一日起至正宗靜坐傳習班坤四期結業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