鐳力道院工程進展概況報告書

鐳力道院工程進展概況報告書

首頁 » 天帝教教訊第134期 » 鐳力道院工程進展概況報告書

 1995-03-25 10:00

極院鐳力道院甲戌年興建工程進展概況報告書

壹、前言:

  天帝教人間最高組織─極院於民國八十二年五月廿五日,天運癸酉年四月五日成立,為了實際需要,經有形、無形之選擇,於鐳力阿道場內興建鐳力道院,作為首席使者統理教務及極院各部門之運作中心,更是無生聖宮、金闕保台方案決策中心,期能掌握救劫、弘教之天時、地利、人和,而完成貫徹首任首席使者之第三天命,暨促使天帝教傳遍國際眾民上承天意下合人心之時代使命與天命。並為首任首席使者證道後,為使後世教徒同奮瞻仰遺容風骨,效法一生犧牲奉獻靈肉佈施的奮鬥精神,安放塑像於鐳力道院,與天帝教永遠共存,亦為天帝教朝聖聖地。

  本興建工程原訂:鐳力道院本院、清涼內苑、樞機閣以及加建餐廳宿舍二、三樓等四大工程。自八十二年七月四日(農曆五月十五日)動土至今,為配合鐳力阿道場整體景觀、地景條件及本教長程發展之實際狀況與需要,特對原工程規劃再檢討,作適當之調整與變更。

貳、工程變更及進展概況:

  一、建地概況:

  (一)鐳力道院本院工程建坪擴大,將樞機閣合併於鐳力道院內規劃,以保留原計劃建地,避免過度開發,可預為將來擴充學院增建用地。

  (二)因坤元輔教將移居清虛妙境內,取消清涼內苑之興建工程,建地保留為停車場。

  (三)於鐳力道院本院建地內另鑿井,以配合水源不足需求。

  (四)以興建鐳力道院本院之地下室建築向電力公司申請增加電力,以符使用。

  二、工程規劃變更及進展:

  (一)規劃變更:

  1、為充分運用現有地形景觀條件,做適切保留,特經檢討決議,將樞機閣建築合併於鐳力道院本院工程建築內,以避免過度開發。

  2、為配合本教發展,預留天人研究總院及極院辦公長程使用空間,經檢討決議,原餐廳宿舍加建二、三樓之工程加建至四樓(註:四樓只搭外牆不予隔間)。

  3、首任首席使者證道後,坤元輔教將移居清虛妙境內,經樞機團決定,清涼內苑建築工程規劃撤消。

  (二)工程進展:

  原四大工程改為二大工程,分三期規劃進展:

  第一期:餐廳宿舍加建至四樓工程

  1、開工:于八十二年十二月四日開工,開始破除柱基,以為基礎樑柱之銜接。

  2、H型鋼樑結構:於八十三年元月廿六日發包,至七月十日完成。

  3、內外牆結構工程(包含水電、衛浴及消防、避雷針等設施):於八十三年八月十七日發包至八十四年元月十五日完成。

  4、完成整體硬體設施:舖設磁磚及天花板已於八十三年十一月八日發包,預計於八十四年三月至四月完成整體修飾。

  5、本工程原預計於八十三年十二月完工,因配合首任首席使者閉關及至證道,以至工程進度延緩。

  第二期:鐳力道院本院合併樞機閣建築工程

  1、變更設計:八十三年四月十九日經營建工程會議檢討決議,奉核將樞機閣合併於鐳力道院本院建築內,並予以拓整建地,重新規劃設計,於十一月十五日完成變更設計。

  2、基礎工程及動工:八十三年十二月十日完成整地及標出定點定線,於十二月十九日發包動土。並於地下室工程完成後,即向電力公司申請增加電力,再進行整體興建工程。

  3、完工:預定於八十六年十二月完成。

  第三期:污、廢水再生處理及景觀規劃工程

  1、工程設計:八十七年一月完成設計。

  2、完工:八十七年四月至十月施工完成。

參、工程變更追加預算:

  第一期:餐廳宿舍加建至四樓工程

  1、面積:原一千三百七十坪增至二千零五十五坪。

  2、結構:以H型鋼樑、輕隔間內外牆為結構體。

  3、建築:原一樓含地下一層,加高建二、三樓增至四樓。

  4、工程款預算:原新台幣五千二百萬元增至新台幣五千五百萬元。

  第二期:鐳力道院本院合併樞機閣建築工程

  1、面積:原一千五百四十九坪增至一千七百八十坪。

  2、結構:鋼筋混凝土。

  3、建築:地下室一層、地上四樓。

  4、工程款預算:原約新台幣七千萬元增至新台幣八千九百萬元。

  第三期:污、廢水再生處理及景觀規劃工程

  1、污、廢水再生處理:將二大工程及鐳力阿道場內各建築之污、廢水集中處理再生後,供景觀、種菜、綠化、養魚等之用,工程款預算約新台幣五百萬元。

  2、景觀規劃:二大工程配合鐳力阿道場內各建築作整體景觀規劃,工程款預算約新台幣三百萬元。

肆、經費籌措概況:

  一、工程款預算總額:原新台幣一億七千三百萬元減為新台幣一億五千二百萬元。

  二、經費籌措概況:

  1、第一期工程款籌措:每位興建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奉獻新台幣五百萬元,計劉光成、林光鳴、王光行、陳光南、紀光主、林光燈、陳光棣、梁光鞏、黃光躉、阮敏貼等十位副主任委員,合計奉獻款新台幣五千萬元。

  2、利用教訊及製作海報等宣傳媒體,按工程期推展進度作實況報導,激勵同奮奉獻,並經執行工程小組勸募不分區委員李敏掌等二十七位,每位奉獻新台幣五十萬元,賴光坤奉獻新台幣二百萬元,其餘為隨喜奉獻,至八十三年底已募得新台幣四千八百萬餘元。

  3、抵押貸款:由於奉獻款未能如期進款,為使工程進展順利,經奉核以台灣省掌院房地向中國信託銀行扺押貸款新台幣二千萬元,以為工程款週轉用,當于募得奉獻款後歸還。

  4、勸募計劃:

   (1)持續利用宣傳媒體:教訊、海報等,報導工程進展實況。

   (2)製作鐳力阿道場立體模型,及本興建工程文宣海報,巡迴展示,激勵奉獻。

   (3)興建委員會執行工作小組分組巡迴,確實展開勸募工作。

伍、結論:

  本工程之興建深具時代使命性及歷史性意義,且係因應本教發展實際需要,及首任首席使者一生犧牲奉獻靈肉佈施證道回天,後世教徒同奮瞻仰遺容風骨效法奮鬥精神之所在,為本教朝聖聖地,因此不惜投入龐大經費籌建,至今奉獻款與總工程款差距懸殊,除需要努力籌募外,尚需仰賴全體同奮發心奉獻,及無形應化配合,方能圓滿完成任務。

You may also li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