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帝教靈魂觀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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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光赦  1996-09-25 11:15

東西方宗教靈魂觀之比較(八)

  第二章 中國傳統宗教的靈魂觀

    第三節 佛教的靈魂觀

      第三項 靈魂的歸宿

一、天堂

 1、三界之內

  3.無色界—無色界有四天,即無量空入處、無量識入處、無所有入處、非想非非想入處。總計欲界七天,色界二十三天,無色界四天,共有三十四天。若不將魔天計算在內,則為三十三天。

  三界諸天究竟在什麼地方?要知道天在那裡,就要先了解佛教的世界觀。佛教認為,我們這一個世界最高的山是須彌山,須彌山的四周被七座較小的山所圍繞著;在這七座山之外,為四天下,四天下就是四大洲,即東勝身洲、南贍部洲、西牛貨洲、北瞿盧洲(註一)。須彌山、七重小山、四天下之間,都有大海阻隔。四天下之外,有八千天下圍繞著,八千天下之外,又有大海水周匝圍繞,大海水之外,為鐵圍山。以須彌山為中心,鐵圍山為外圍,這樣的範圍稱為小世界。我們今日所在的地方,就是其中的南贍部洲。佛教認為,欲界中的四天王天宮是在須彌山的半山上。須彌山高出水面的有八萬四千由旬,深入海中的也有八萬四千由旬,其長、寬也都是八萬四千由旬(一由旬的長度,一般都認為是四十里)。因此,四天王天的高度應是離地面四萬二千由旬。欲界的第二天—忉利天宮在須彌山頂,離地八萬四千由旬。忉利天之上為炎摩天宮,比忉利天高一倍;過炎摩天宮一倍的高度為兜率天宮;過兜率天宮一倍為化樂天宮,再過一倍為他化自在天宮,這是欲界六天的所在。三界諸天中,除四天王天與忉利天是在須彌山上之外,其餘諸天都在虛空,諸天的宮殿池園等都為風輪所持而不墜(註二)。

  過他化自在天宮一倍,為色界的梵迦夷天宮。由此而上,依次為光音天宮、遍淨天宮、果實天宮、無想天宮、無造天宮、無熱天宮、善見天宮、大善見天宮、色究竟天宮,其距離地面的高度,各為前一天的一倍。

  過色究竟天宮,為無色界之空處智天、識處智天、無所有處智天、有想無想處智天。關於無色界四天的所在,有些經典說是在色界諸天之上,但未詳列其高度(如長阿含經);另有些經典則認為沒有處所,如「阿毘達磨俱舍釋論」說:「無色界,無處。」(註三)

  在欲界六天中,各有宮殿城池,並有天王管轄。四天王天分東西南北,分由四大天王統治。忉利天由帝釋及三十二輔臣所管轄,所以又稱為帝釋天或三十三天。其餘四天亦各有王者。色界四禪,每禪有一天王管轄。而在無色界四天,則因無身形、宮殿、城池等,因此也沒有王者(註四)。

  生活在天界的眾生,稱為天人。天人的身長都極為高大,如「阿毘達磨俱舍釋論」說四天王天的身長為四分之一俱盧舍(八俱盧舍為一由旬),忉利天為四分之二,夜摩天為四分之三,兜率天為一俱盧舍,化樂天為一又四分之一,他化自在天為一又二分之一。色界的身長又比欲界高,其中梵眾天身長半由旬,自此以上一天比一天高,至色究竟天身長達一萬六千由旬(註五)。

  天界的天人不唯身長高大,其壽命亦極長久。今據「阿毘達磨俱舍釋論」說明天人的壽命如下(註六):

  1.欲界

  欲界天人的壽命是以「天壽」計算,各天的壽命都不相同,離地面愈高的天,其壽命愈長。「阿毘達磨俱舍釋論」說欲界天人的壽命如下:

  (1)四天王天—此天一日夜為人間五十年,一年以三百六十日計,五十乘三百六十所得之數目為天壽一年。四天王天的壽命為天壽五百年,合人間九十萬年。

  (2)忉利天—忉利天一日夜為人間一百年,此天天人壽命為天壽一千年,合人間三千六百萬年。

  (3)夜摩天—夜摩天一日夜為人間二百年,此天天人壽命為天壽二千年,合人間一億四千四百四十萬年。

  (4)兜率天—兜率天一日夜為人間四百年,此天天人壽命為天壽四千年,合人間五億七千六百萬年。

  (5)化樂天—化樂天一日夜為人間八百年,天壽為八千年,合人間二十三億四百萬年。

  (6)他化自在天—他化自在天一日夜為人間一千六百年,天壽一萬六千年,合人間九十二億一千六百萬年。

  2.色界無色界

  色界與無色界的壽命比欲界更長,此二界的壽數是以「劫」計算。「劫」是極其久遠,不能以年月計算的時間。「阿毘達磨俱舍釋論」說色界天人的壽命與其身長的數目相同,如其身長半由旬,其壽即為半劫;如其身長一由旬,其壽即為一劫;至阿迦尼師吒天(即色究竟天),以一萬六千大劫為壽。至於無色界,其壽命又比色界更長。無量空入處壽二萬劫,無量識入處壽四萬劫,無所有入處壽六萬劫,其頂非想非非想入處壽八萬劫。

  三界諸天的情形,略如上述。然則如何才能往生天界?關於這一點,三界各有不同的條件。若要往生欲界,需要力行十善業。所謂十善業,為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不貪欲、不瞋恚、不邪見。能做到這十件事,就是十善業。若要生色界諸天,除了十善業之外,還要修習禪定,依其禪定功夫的高低,而生於不同的天上。至於想要生於無色界者,則除禪定外,還要修四空定,滅一切內色(識心)、外色(物質)相對之想(註七)。

 2、三界之外

  三界以內的眾生,都在輪迴之中,未能脫離生死。即如天界的天人,雖然比其餘五道要好,壽命也很長,但終有盡時;一旦壽命終了,便又墮落到其他五道之中,依然脫離不了苦海。若要脫離苦海,便要超出三界之外,這就是阿羅漢(聲聞)、辟支佛(緣覺)、菩薩、佛的境界,此四者稱為四聖。要達到究竟的聖者境界,須有深觀「緣起」佛法的智慧,其實踐的方法分聲聞教法與菩薩教法(註八):

  (1)聲聞教法—聲聞,是指聽聞佛法而悟證。另有利根性者,雖然生在沒有佛法流行的地方,卻能依其本身智慧而得道,稱為「緣覺」。聲聞與緣覺的修行方向大致相同,故可以「聲聞教法」歸類之。佛教認為,世間眾生的痛苦,是由業的積集而來。而業的積集,則是由於煩惱作祟。煩惱有三類:貪、瞋、癡(無明),其中以無明為生死的根本。由於無明,執著自我,因此生起各種煩惱,造作諸業,由業感得苦報。眾生便在煩惱、業集、苦報的循環中流轉不已,無法解脫。若要從生死輪迴中解脫,便須將煩惱滅除,才能證得涅槃的究竟之樂。要將煩惱消除,須行「八正道」,即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這是成聖的正道,缺一不可。八正道又可歸納為三學:正語、正業、正命為戒學;正念、正定為定學;正見、正思惟為慧學。若能循此力行,一旦煩惱消盡,三學圓滿,便能轉凡為聖。

  (2)菩薩教法—菩薩教法是以聲聞教法為基礎,其與聲聞教法的差別在於,不僅要求自己得到解脫,並且希望度化眾生皆得解脫。菩薩努力的方向,有自利利他的「六度」,與攝化眾生的「四攝」。六度為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四攝為布施、愛語(言語柔和)、利行(言行有益於對方)、同事(與對方同甘共苦以共事)。由於菩薩具有度化眾生的大悲願力,長此努力不懈,終將成佛。

 

二、地獄

  佛教對於地獄的觀念,各經中有不同的說法,不僅名稱、數目不同,就連所在也不同。「地獄」一詞,梵語為Niraya,音譯為「泥犁耶」或「泥犁」,本義為「無有」,是無有喜樂的意思。人死墮入此處受苦,有苦無樂,因此名為「泥犁」。「泥犁」之譯為地獄,與中國傳統的觀念有關。因中國向有人死歸於地下的說法,人死墮此,如犯人入獄受刑一般,因此把「泥犁」翻為「地獄」。至唐代玄奘法師,改用「捺落迦」一詞。泥犁、地獄、捺落迦三者名異實同,都是指人死後受苦之處(註九)。至於人死何故墮入地獄受苦?入地獄者,必其在世多行不善,如「佛說立世阿毘曇論」說(註一0):

  造十惡業道最極重者,生大阿毘止地獄。若次造輕惡,次生餘輕地獄。若復輕者,次生閻羅八輕地獄。可見入地獄受苦的,都是在世行為不善的人。

  在佛教的經論中,對於地獄的種類有不同的說法。早期佛經的地獄說約有三種:八大地獄說(熱獄)、十大地獄說(寒獄)、閻羅王四門大地獄說。又,在佛教的經典中,常將地獄依受苦的程度,分為大地獄與小地獄。到了後期,天竺論師世親等人融合當時地獄諸說,把地獄歸為寒、熱、邊三類,其中寒、熱二獄又包含許多大地獄(註一一)。至於地獄的所在,各經論中的說法也有所出入,在此就寒、熱、邊三類來說(註一二):

 1、熱地獄—熱地獄的所在,有不同的說法。有說在地下,距離地心一半之處,如東漢‧安世高所譯「佛說十八泥犁經」說:

  入地半以下,火泥犁。有說是在兩大鐵圍山間之陸上者,如「大樓炭經」卷二「泥犁品」:

  佛告比丘,有大鐵圍山,更復有第二大鐵圍山,中間窈窈冥冥,其日月大尊神,光明不能及照,其中有八大泥犁(即八熱地獄)。有說在閻浮提洲之地下,如「三法度論」卷下「依品」:

  此八(大熱)地獄,在閻浮洲下重壘而住。

 

  閻浮提洲即南贍部洲,在須彌山的南方,就是我們所在的地方。又有說熱地獄最深處為阿鼻地獄,位於閻浮提洲地下深二萬由旬處,其餘地獄依次在其上面,另有說其餘地獄在其旁邊,如玄奘「阿毘達磨俱舍論」卷十一「分別世品」:

  此贍部洲下,過二萬,有阿鼻旨大捺落迦(即阿鼻地獄,又稱為無間地獄),深廣同前,謂各二萬故。…七捺落迦在無間上重累而住。…有說:此七在無間傍。

 

  有的說在兩大鐵圍山中間的沃燋山下及大海底下,如敦煌殘卷‧斯二七三四號「妙法蓮華經馬明菩薩品第三十」:

  於鐵圍山四面外,兩山中間沃燋山下,各安十八地獄,於大海底,復安十八阿鼻地獄。

  以上所說熱地獄的所在,眾說紛紜,不過若加以歸納,不外乎地下、陸上及海底之下三種。

 2、寒地獄—寒地獄的所在,也有不同的說法。有的說在兩大鐵圍山間的陸地之上,如「立世阿毘曇論」說:

  住在兩山世界鐵輪外邊,名曰界外,是寒地獄。於兩山間有十名,…寒冰地獄,在鐵輪外。…兩界中間其最狹處八萬由旬,在下無底,在上無覆。其最廣處十六萬由旬(註一三)。

 

  佛教認為,世界的邊緣為兩大鐵圍山,由此再過去就是另一個世界,也有兩大鐵圍山圍繞。此說以為,在兩個世界的鐵圍山的中間,就是寒地獄的所在(註一四)。此外,也有認為寒地獄在高山間,如前引「佛說十八泥犁經」:

  所謂寒犁在天際間,有大山高二千里,主蔽風,名山于雀廬山,冥無日月,所不及逮。有蔽大山故冥,外有日月之王甚多,無央數寒犁中(註一五)。

 

  有說在鐵圍山地下,如東晉‧僧伽提婆所譯「三法度論」卷下「依品」:

  是一切十寒地獄,處在四洲間,著鐵圍大鐵圍山底,仰向居止在闇中(註一六)。

 

  有的認為在閻浮提洲地下熱地獄的旁邊,如玄奘「阿毘達磨俱舍論」卷十一「分別世品」:

  復有餘八寒捺落迦,…此八并居贍部洲下,如前所說大地獄傍(註一七)。

 

  由上所說,可見寒地獄的所在約有陸上、高山、地下三種說法。

 3、邊地獄—邊地獄的所在,大多認為是在山邊、水邊、石頭、曠野、地下及空中等處,如僧伽提婆所譯「三法度論」卷下「依品」:

  邊地獄者,所在處水間、山間及曠野,獨一受惡業報,是謂邊地獄(註一八)。

 

  符秦‧鳩摩羅佛提譯「四阿鋡暮抄解」卷下第八:

  因緣地獄,彼處處河曲間、石腹間、大曠澤中,受種種苦,此因緣地獄(註一九)。

 

  玄奘所譯「阿毘達磨藏顯宗論」卷十二「辯緣起品」:

  餘孤地獄,或多、二、一,各別業招,或近江河、山間、曠野,或在地下、空中餘處(註二0)。

 

  這裡因緣地獄、餘孤地獄都是指邊地獄。

  一旦墮落到地獄之中,就會受到各種刑罰。茲以「長阿含經」所說,就熱、寒、邊地獄略加說明(註二一):

 1、熱地獄—熱地獄有八,稱為八大地獄,每一地獄又有十六小獄。八大地獄為:想、黑繩、堆壓、叫喚、大叫喚、燒炙、大燒炙、無間(阿鼻)。想地獄的眾生,瞋念心重,手生鐵爪,執刀劍,互相斫殺,死後被涼風所吹,又復活如故,故此獄又稱為「等活」地獄。惡人在「想」地獄受完刑罰,即入十六小獄繼續受刑。十六小獄為:黑沙地獄、沸屎地獄、五百釘地獄、飢地獄、渴地獄、一銅釜地獄、多銅釜地獄、石磨地獄、膿血地獄、量火地獄、灰河地獄、鐵丸地獄、釿斧地獄、豺狼地獄、劍樹地獄、寒冰地獄。其中黑沙地獄有熱風吹熱黑沙著罪人身,受刑者舉身盡黑,燋皮徹骨。罪人在此受苦已畢,繼入沸屎地獄及其餘小獄一一受刑,逮十六小獄都刑罰完畢,然後命終。其餘七大地獄及其附屬十六小獄,刑雖不同,大致都是痛苦不堪,茲再以第八無間地獄說明其刑罰之可怕:

  獄卒捉彼罪人,剝其皮從足至頂,即以其皮纏罪人身,著火車輪,疾駕火車,輾熱鐵地,周行往返,身體碎爛,皮肉墮落,苦痛辛酸,萬毒並至,餘罪未畢,故使不死,是故名為無間地獄。

 2、寒地獄—寒地獄以冰寒徹骨,皮肉僵凍而得名。「長阿含經」說寒地獄有十,依次為:厚雲、無雲、呵呵、奈何、羊鳴、須乾提、優鉢羅、拘物頭、分陀利、鉢頭摩。其中厚雲、無雲二獄依獄中罪人的狀貌而命名,呵呵、奈何、羊鳴三獄依罪人受苦發出的哀號而命名:「其地獄中受罪眾生,苦痛切身,皆稱呵呵,故名呵呵。」「其地獄中受罪眾生,苦痛酸切,無所歸依,皆稱奈何,故名奈何。」至於後面五獄,則是依獄中的顏色而命名。

 3、邊地獄—邊地獄是個別受報,或一人、或二人、或多人相聚一處,於山邊、水邊、曠野或空中等處受苦。邊地獄受苦的情形,與寒、熱二獄比較起來,顯然要輕鬆得多。

  作惡者入地獄受刑,須經多久時間,才得脫離?關於這一點,諸經說法雖不一致,不過都認為其時間非常久。以「佛說十八泥犁經」為例,經中認為,八熱地獄中第一大獄眾生的壽命為一萬歲。此獄中一日等於人間三千七百五十年,萬歲合人間一百三十五億年。第二獄眾生壽長二萬年,此獄中一日等於人間七千五百年,二萬年合人間五百四十億。此下每獄眾生的壽命各為前獄的兩倍,其與人間時間的換算亦然。如此推算,第八獄眾生壽合人間二、二一一、八四0億年。熱地獄眾生的壽命已如此長久,寒地獄的眾生壽命更久。第九獄至第十八獄為寒地獄,第九獄眾生的壽命為「芥種百二十八斛,百歲去一實,芥種盡,壽未盡,如是未能為萬分持一。」一百二十八斛的芥子,百年拿出一粒,直到芥子拿完了,還不到他壽命的萬分之一,此下每獄眾生的壽命,一獄比一獄久,至第十八地獄的壽長為「芥種六萬五千五百三十六斛,百歲去一實,芥種盡,壽未盡。」可見其壽命之長久(註二二)。

 

註 一 丁福保‧何子培,前書,頁五四四。

註 二 蕭登福,前書,頁一九~二二。

註 三 蕭登福,前書,頁二二~二三。

註 四 蕭登福,前書,頁二九、三五。

註 五 蕭登福,前書,頁三六~三七。

註 六 蕭登福,前書,頁四一。

註 七 蕭登福,前書,頁一六~一七。

註 八 內政部編,宗教簡介,民國八十年,頁九。

註 九 蕭登福,前書,頁六六。

註一0 蕭登福,前書,頁一四。

註一一 蕭登福,前書,頁八四。

註一二 蕭登福,前書,頁七二~八二。

註一三 蕭登福,前書,頁七八。

註一四 蕭登福,前書,頁八O。

註一五 蕭登福,前書,頁七二。

註一六 蕭登福,前書,頁七六。

註一七 蕭登福,前書,頁七九。

註一八 蕭登福,前書,頁七六。

註一九 蕭登福,前書,頁七七。

註二0 蕭登福,前書,頁七九。

註二一 蕭登福,前書,頁一一O~一一三。

註二二 蕭登福,前書,頁一一四。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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