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奮鬥基金簡介

天人奮鬥基金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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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10-25 10:20

  捐獻利息給天帝教,用時間換取天帝教生生不息、自力更生與永續經營

  緣起:

  天帝教教財長久以來皆是靠同奮之捐獻,在教財來源缺乏的情形下,往往造成同奮沈重的壓力,近年來又因經濟不景氣,同奮自身人道都受影響,教財更出現前所未有之危機。為考慮天帝教長久之計,建立天帝教教財生生不息的來源制度是刻不容緩,自八十四年年初大藏院開始著手規劃長期教財專案,經由國際及國內財務專家之建議,並經樞機團委派多位樞機使者成立專案評估小組,共同審議評估,決定以共同基金的方式來做天帝教長程規劃原則,並經代首席首肯命名為「天人奮鬥基金」。

  設立目的:

  1、生生不息、永續經營:

  本基金設立之目的,為發展天帝教之教義,即為天帝教長期教財之管理,提供生生不息及永續經營的理財模式,以五年時間陸續完成目標。

  2、教財透明化、制度化:

  本基金提供奉獻給天帝教的投資者,瞭解基金使用情形,間接參與天帝教的管理與發展。

  3、捐款還本:

  本基金是為天帝教之弘教而設立,基金所獲得的利潤以奉獻為要務;同時,考慮投資者之實質需要,提供投資者滿期後可兌回本金之保障。

  4、終生奉獻:

  投資者於期滿兌回本金後,原基金的孳息及利潤將做為天帝教長期教財之基金,基金在投資所產生的利潤,將分給原投資者及天帝教。

  基金內容:

  1、五年保本。

  2、部分基金採用財務運用方法獲取利潤,供天帝教財團法人之開銷。

  3、部分基金投資「方便之門志業」,產生之利潤做以下三項指定用途:

   1支援方便之門所在當地教院的維持費用。

   2指定辦理靜坐活動費用或類似讀經、誦經等活動費用。

   3配合當地政府之資源做社會公益。

  例:(如下頁圖)

  問與答:

  這次的奉獻和以往有什麼不同?

  答:

 ◆以往捐獻就是捐獻,這次可在一定的時間後取回,只是捐獻利息。(當然也可以選擇完全捐獻)

 ◆建立教財制度(生生不息、永續經營),功不可沒。

 ◆以往捐獻只為一個用途,此次是一次捐獻,終生奉獻。

 ◆本次的捐款將發給受益憑證,有法律之保障,安全又可靠。

 ◆此次的捐款將是同奮參與教財的活動,方便之門打開另一扇窗口,讓教外人士透過方便之門認識天帝教的精神(親和、奮鬥)及天帝教的修持(靜坐、經典……),讓同奮透過方便之門參與教外的弘教活動(同奮盡人道也可修天道又可參與社會公益活動……)。

  基金認購單位:最小單位為美金五百元。

  認購手續:

  1、填寫意向申請書。

  2、在指定日期內,至銀行或金融機構匯款到指定的「保管銀行」帳號。

  3、匯款後,三十天內將發給受益憑證。

  服務單位:

  1、天人同心會委員。

  2、天人同心會服務員:熊敏瓊、吳靜冰。

    電話:04-2960249、2960363傳真:04-2967162

    地址:台中市文心路四段二一二號十一樓

  天人同心會發起人共同協議書

  基於實踐天帝教普化全球與財務統籌統支之理想與目標,根據極院樞機會議決議通過,籌劃成立「天人奮鬥基金」,為籌募工作事權統一應有一組織總其成,此一組織命名為「天人同心會」(如下頁圖)。

  共同目標:

  (壹)天人同心會為天人奮鬥基金的專責募款組織。

  (貳)天人同心會為所有基金投資人組成的團體,同心會負責照料投資人的利益,表達投資人的需要。

  (參)天人同心會的組織守則由發起人會議通過後實施。

  天人同心會組織守則

  【壹】宗旨與精神:

  邀請熱心同奮與認同帝教之社會人士,共同妥善運用社會資源,為帝教籌募可長可久、生生不息之宏教基金,期臻財務統籌統支之理想,並做前瞻性規劃,擴展教基,達成帝教早日普化全球之目標。

  【貳】組織:

  1、會員:

   1凡認同本會之宗旨及精神,即為本會會員。

   2會員享有天人奮鬥基金所投資之各項事業優惠服務。

   3每位會員每月獲得贈閱「會員通訊」,報告所有基金活動及投資績效。

  2、委員:

   1凡熱心協助本會募集基金及邀集會員者,即為本會之委員。

   2每一委員由天帝教大藏院發給委任狀及會章。

   3每一委員每半年至少應主辦乙次「同心親和會」,凡參加之會員,皆可獲得「同心紀念品」。

  3、召集人:

   1本會設召集人一人、副召集人二人(其中一人為專職),由委員互選產生,任期二年,連選得連任之。會員大會由召集人召集,召集人無法出席時得指定副召集人為其代理人。

   2召集人下設募款執行組,聘專職人員若干人,負責支援委員募集事務工作。

   3召集人應持續開發符合資格之委員,參與募集基金工作。

  【參】會費來源:

  1、會費由基金銷售佣金費用提撥百分之五十,做為會費之基礎。

  2、會費如不足部分,由天人奮鬥基金每年編列費用補助。

  3、會費在開始時,如由個人代墊,經委員會同意並以會議記錄承認後,於銷售費用提撥時,先歸還其代墊款(含利息)。

  【肆】天人奮鬥基金支援事項:

  1、每月之會員通訊由基金之執行秘書處編印及發行,費用由基金負擔。

  2、基金每年編列預算支援同心會,預算多少由基金董事會決議。

  【伍】天帝教大藏院支援事項:

  1、每年為全體委員舉辦一次在職進修之「教財研習會」,安排課程及派遣師資。

  2、「同心紀念品」之製作及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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