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導師以上神職擔任主儀 三獻禮規儀不同一般同奮
首頁 » 天帝教教訊第154期 »
1996-11-25 12:30
(本刊訊)即日起,首席使者、樞機使者及開導師等神職人員擔任主儀時,三獻禮之禮儀有所更動,一般同奮擔任主儀人時,於侍香過程中,仍應依天人禮儀手冊第一篇第九章規定,率領侍香同奮行揖禮。敬請同奮留意。茲說明如下:
一、有關主儀人於侍香過程中,應依天人禮儀手冊第一篇第九章規定,率領侍香同奮行揖禮,天人禮儀手冊第一篇第七章第六項已有規定。
二、由於首席使者、樞機使者、開導師等為神職人員,行三獻禮之禮儀不同於一般同奮,因此擔任主儀人時,在侍香同奮侍香之前互相作揖時,不必隨同侍香同奮行獻香禮,僅須於接受香炷起行獻香禮,並將香傳給侍香同奮,侍香同奮上完香回到侍香位置後,對獻時行二度獻香動作,再分別率領侍香同奮行揖禮,前後依次完成三獻禮。
三、前項不同於現行天人禮儀手冊第一篇第七章第六項規定之部分,各教院、教堂及道場、學院、天人訓練團等道務負責單位,應即提醒主儀人及侍香同奮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