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應保障財團法人的正信宗教
1997-02-25 10:05
代首席於八十六年度第一次北部教區開導師會議致詞
宗教團體登記為財團法人,都是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我們有一個觀念,不可以浪費國家資源與教徒奉獻。
在今天會議之前,有三件事向各位開導師報告:
第一、今天上午八時在行政院第二會議室由行政院副院長徐立德先生和立法院副院長王金平先生聯合主持一項宗教座談會,邀請四個宗教—佛教、道教、一貫道和天帝教四個宗教代表開會,討論宗教違建和稅捐的問題,其他宗教代表先提出了幾個問題:
一、程序違建的問題。
二、侵佔公有土地的問題。
三、靈骨塔的問題。
四、一般捐獻的問題。
不該將正信宗教當成營利事業
最後會議結束之前,徐立德副院長說:是不是可以請李教授發表意見?我在提出建議前,先說明一個小故事:
當年經國先生擔任行政院長的時候,去佛光山訪問,經國先生請問星雲大師:「今後如何發展佛教?」星雲大師回答說:「我想用企業化來經營佛教。」經國先生當時笑了一下沒有講話。後來經國先生上了汽車後,就對魏景蒙先生說:「過去有政治和尚,現在居然還有企業和尚。」魏景蒙先生聽了之後就告訴經國先生:「和尚過去是吃十方,難道您願意宗教徒變成社會的寄生蟲嗎?他們以企業化來經營佛教,取之十方,用之十方,又有什麼不好?」經國先生聽了之後就笑著說:「你這話說的對,我可以接受企業化經營佛教的理念,明天你替我送二萬元到佛光山,同時請一尊觀音像送到大溪我的一位朋友家去,我答應要送他的。」
我要從這個例子來討論宗教納稅的問題,宗教所有的一切,取之十方,用之十方,這次宗教危機我們看到的以宗教名義藉道斂財的行為,和正信宗教不一樣,不應該將正信宗教當成營利事業來看。我們天帝教一貫的原則,從來沒有向社會大眾募捐,都是天帝教教徒的奉獻,因此有關宗教繳稅的問題,請財政部能夠成立專案,邀請宗教的負責人共同研究。
至於違建的問題,剛才討論違建有三種:一、程序違建;二、輕度的實質違建;三、佔用公有土地的違建。我建議也應該分輕重緩急處理,最先處理程序違建問題,輔導就地合法,其他的問題再以個案解決。同時我也建議考慮成立兩個組,分別處理違建與稅捐問題。
最後,徐立德副院長採取我的建議做了結論,成立二個專案小組─稅捐小組(屬財政部)、違建小組(屬內政部),限期一個月內完成。
我也在會議上特別強調:宗教團體登記為財團法人,都是取之於社會,財團法人負責替社會保管運用資源,當財團法人解散之後,所有權就要歸於社會、國家,都是國家的財產。我們要有一個觀念,不可以浪費國家資源與教徒的奉獻。因此,徐副院長也做了一項非常重要的決定:對財團法人的正信宗教,政府應該加以保障。這是師尊他老人家為天帝教建立了百世的基礎。
另外,會中亦有新的資訊,今天所面對的二個問題容易解決,其他還有假借宗教名義做非法、違法的事,值得各宗教注意。比方借道教的名義做民俗治療,借佛教的名義做傷殘服務、老人服務,最近已經有三個地方收到告發案件。(下略)
通過分區會議完成奮鬥月計劃
第三、在這一期教訊中刊登有我自行處分的報告,經金闕會議核定,我的代理任期到本(一)月三十一日為止,屆滿時由秘書長光照樞機代行,依法完成推選下一任首席使者的任務。我要謝謝在座的各位開導師,也請各位開導師能夠代我回到各教院謝謝各位教職同奮,在這二年的階段中,我得到各位開導師和各位教職同奮的支持,雖然沒有完全完成 上帝所交付的任命,但是對各位開導師、同奮的支持,要向大家表示感謝。
最後是「天人合力奮鬥月」的活動,我分別寫信給各位開導師,也希望通過各教區開導師會議做成基本決定。這一次是八十六年度第一次開導師會議,今天是北東教區,九日是南部教區開導師會議,十日是中部教區開導師會議,希望通過各教區開導師會議完成「天人合力奮鬥月」活動的計劃。
我們也要規劃未來,從今年開始,是非常重要的一年,台灣社會的亂象已經慢慢浮現出來,這一年可能是最重要的一年,聖訓也指出今年的巡天節會有重大的決定,所謂天命的基本原則就是天心人意,師尊交付給我們的任務就是安定台灣,保台護國是我們當前最重要的課題,我們這一年如何保台護國,應該是年初就加以規劃,天道上如何支持師尊?人道上如何引渡原人?如何弘教?我們為了要救劫,必須要弘教,為了要救劫,要引渡原人,這是我們必須要做的事,我認為明年一年可以師尊他老人家在人間時核定各教院引渡原人數為基準,作為引渡原人的目標數。
我先把我的基本想法提出來,請各位開導師參考,同時也聽聽各位的高見,謝謝各位!
新任開導師小檔案
■光昊開導師,本名蘇俊丞,正宗靜坐班先修五期、高教班第二期、師資班第六期,曾擔任北市掌院參教司、宜蘭縣初院參教長,隨後一直奉本師世尊之命,不遺餘力推廣教訊助印,歷年來出心、出錢、出力,貢獻良多。元月十五日拜命宣誓,隨後被派任為台北市掌院副掌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