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光得樞機輔弼教政功德 決每月提供安養金以作回饋

感謝光得樞機輔弼教政功德 決每月提供安養金以作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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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02-25 12:55

  八十六年十一月廿三日第六十三次樞機使者會議決議:通過「光得樞機安養金」案。魏光得樞機使者在天帝教復興初期即追隨本師世尊,輔弼教政,毅然變賣私有房產,全部奉獻,紓解教材困頓,其不為自己打算,犧牲奉獻之精神,堪為同奮之典範。今其耄耊體弱,本教理應回饋,能得安養。決議由台北市掌院從十月份起每月提供安養金新台幣三萬元,以彰功德,而慕前範,特此敬告同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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