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字真言故事集 忠(一)明˙史可法
首頁 » 小同奮園地 »
王師凱編繪 1998-03-25 12:05
明朝忠臣史可法在閣部任官的時候,常用兵馳驅長江淮河一帶,
與僚屬士卒共事,上下均甚勞苦,常常衣不解帶連續十餘日,發兵克敵亦不帶帳幕臥被,
有時天寒討賊,夜坐草間,令士卒背與背對靠休息而已,
若遇霜雪滿天佈蓋甲冑,恐身軀僵硬而作抖動,冰雪落地聲戛戛不止,
史可法在任職督帥的時候,勤儉自持,犧牲個人享受,公忠體國至四十餘歲仍未得子,
其賢妻想為他置妾,以續煙火。他感嘆說:國家危難當頭,怎能考慮生兒育女之事呢!
某年除夕綜理文案,夜半欲飲酒驅寒,僕人稟告已無菜餚。史可法說:無妨,鹹豆鼓即可。
史可法之忠肝義膽,足與漢唐時代「匈奴未滅何以家為」的明訓相輝映。
想一想:
我們可以自我測知個人對家庭的責任感、對民族氣節的深度,對國家貢獻有多少。能否犧牲個人一生,換來永久的和平,縱不能如史可法的志行,也要無愧於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