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字真言故事集 忠(一)明˙史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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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師凱編繪  1998-03-25 12:05

  明朝忠臣史可法在閣部任官的時候,常用兵馳驅長江淮河一帶,

 

  與僚屬士卒共事,上下均甚勞苦,常常衣不解帶連續十餘日,發兵克敵亦不帶帳幕臥被,

 

  有時天寒討賊,夜坐草間,令士卒背與背對靠休息而已,

 

  若遇霜雪滿天佈蓋甲冑,恐身軀僵硬而作抖動,冰雪落地聲戛戛不止,

 

  史可法在任職督帥的時候,勤儉自持,犧牲個人享受,公忠體國至四十餘歲仍未得子,

 

  其賢妻想為他置妾,以續煙火。他感嘆說:國家危難當頭,怎能考慮生兒育女之事呢!

 

  某年除夕綜理文案,夜半欲飲酒驅寒,僕人稟告已無菜餚。史可法說:無妨,鹹豆鼓即可。

 

  史可法之忠肝義膽,足與漢唐時代「匈奴未滅何以家為」的明訓相輝映。

想一想:

  我們可以自我測知個人對家庭的責任感、對民族氣節的深度,對國家貢獻有多少。能否犧牲個人一生,換來永久的和平,縱不能如史可法的志行,也要無愧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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