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教區以始院為事權統一主辦單位

國際教區以始院為事權統一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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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8-01 10:40

發揮以一當百行政效率 七月一日起

  自九十五年七月一日起,天帝教於國際教區(現設有美國教區、日本國教區)之救劫弘教工作事務,均請以「始院|全教弘教中心」為主辦單位,依權責建立組織與運作制度作業。

  本教以《天帝教教綱》為普化全球、啟迪佈化之依據,在世界各國均依照當地國之法律申請設立「財團法人」組織,符合《天帝教教綱》第八章「經費」第二十五條「教財」:「各級教院均須辦理財團法人登記,其經費收支,應一切公開,呈報上級教院審查,並公告週知,以昭大信」之規定。

  現階段之「極院」(包括所屬各單位)與「始院」之間,正在逐步適應國際救劫弘教環境之需要,進行組織調整與制度運作,為期事權統一,發揮出本教於國際救劫弘教「以一當十」、「以一當百」的效率,極院所屬各單位就所領受之「一般任務」或「特定任務」辦理有關之教政、教務事項時,乃以「始院」為必要之互動單位。

  補充前項所說明者,因國際間之金融財務往來,都有相關之國家法令與幣值匯兌等特定規範,本教均應確實遵行,故以「始院」為專案權責單位,並於始院之下依現有教區設置「美國教區公署」、「日本國教區公署」為行政作業單位,分司事務,雖為專案分工,仍是集中於始院辦理之。

  本公告乃依據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廿二日所發出之帝極(弘)字第0一七號「天帝教極院公函」內容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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