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鐳力阿道場成為世界性宗教聖地】系列報導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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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部  2009-03-06 10:25

打造世界性宗教聖地 鐳力阿整體開發紀實

資料/照片提供:鐳力阿道場整體開發專案小組 翻拍/整理:編輯部

 ●開發小組召集人郭光城樞機(左三)率領專業人員勘查開發情形

前言

  天曹鐳力阿道場直轄無生聖宮,是本師世尊修煉鐳炁真身的聖地、極院所在地,是救劫弘教指揮中心,也是天人實學研究中心;因此,建設一個「神聖、莊嚴、道器兼融」的世界性宗教聖地,是鐳力阿道場整體開發計劃案之目標,也是全體同奮共同的願景。

  鐳力阿道場整體開發專案小組(以下簡稱開發小組)肩負重責大任,在全體同奮的期許下,竭盡心力做好開發建設,有責任讓無私奉獻、慷慨解囊的同奮,了解建設基金之應用,以及整體開發進度與成果。

  己丑年新春伊始,開發小組透過《天帝教教訊》進行系列報導,把計劃案的內容、進度與成果,逐一介紹給全體同奮或大德們,讓大家知道開發案計劃內容是什麼?開發進度做到那裡?碰到什麼困難?點點滴滴……

  儘管開發專案歷經多時,但展現的是小組成員們至高誠意;小組成員們來自不同社會領域,以義工精神兢業投注,無私無我,讓我們共同來分享開發的喜悅,也共同來創寫歷史。

開發緣起

  民國七十七年為配合本師世尊第二次百日閉關,修煉鐳炁真身,因應搶救人類毀滅浩劫之需,由天上人間共同擇定本道場現址,闢為閉關修煉場所。

  隨後,本師世尊有感於本教救劫弘教之迫切需求,指示成立天人研究總院,興建總院大樓、親和樓,並陸續興建鐳力道院前院、救劫亭、玄虛鐘及鐳力道院等,是為現今之初規。

  民國八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第二任首席使者維生首席指示:「鐳力阿道場整體開發,依政府法令朝就地合法化原則辦理,成立開發專案小組專司其責,以確立道場土地產權之完整性及合法性,並取得土地開發許可,規劃建設鐳力阿道場」。

  當時維生首席賦予開發小組六項任務:(一)確立整體開發目標(二)授權委任整體開發計畫之執行(三)談判委託合約與經費(四)籌措專案經費與財源(五)列管專案進度與成效(六)完成整體開發目標。

  從此,啟動鐳力阿道場整體開發,就地合法化建設之巨輪迄今。

 ●開發小組執行秘書謝光通開導師(會議桌中)密集召開會議研討開發事宜

開發小組

  當時開發小組召集人為何光傑樞機,成員有蔡光猛樞機、謝光通與謝敏榜兩位同奮,委託光華都市計畫技師事務所余光華先生辦理整體規劃。階段性任務是計劃案「準備期」-確立整體開發計劃標的,將部份在同奮名下的土地,過戶到財團法人天帝教名下,完成土地測量及鑑界,取得土地產權,總計有十九筆土地,面積八點三八七一公頃。

  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一日由廖光空樞機接任召集人,開發小組成員增加林光喜、林光鄰、廖敏樞等同奮;九十四年開發小組擴大編組再增加吳光幸、陳光運、朱敏隱、許敏鄰、蔡光享、施靜嚼等同奮。階段性任務是計劃案「作業期」-計劃案內容規劃、設計、研議、修正。

  民國九十五年一月郭光城樞機接任鐳力阿道場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兼開發小組召集人,朱敏隱為執行秘書,專職賴淑晴同奮為秘書。階段性任務是計劃案經費「籌募期」-籌募整體開發專款。

  民國九十六年一月謝光通開導師接任開發專案執行秘書迄今,階段性任務為計畫案「執行期」-執行「專案輔導合法化」工程。重新確認開發範圍為:魚池鄉山楂腳段55-15等十九筆地號土地七點九六七九公頃。

  今(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起,奉第三任光照首席核定開發小組組織編組如下:

  召集人:郭光城樞機

  副召集人:陳光運

  執行秘書:謝光通

  公關組:鐳力阿道場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林光鄰(社區親和)

  工務組:吳光幸、王緒檢、呂緒堅(協助發包、施工、監造)

  行政組:洪敏芳(會計、出納)、吳光煇(總務)、黃緒峨(秘書)

  專案建築師:謝東評、粘光峩(以履約期限為任期)

  工程顧問公司:準提公司(計畫書圖)、富雄公司(水保)、松暉公司(環保)(以履約期限為任期)

  任期:自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起至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計畫目標

  開發小組擬定整體開發計畫案目標,分「專案輔導合法化工程」與「主題建築工程」兩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軟體建設-專案輔導合法化工程,分三期。

  前期:申請開發許可,取得開發許可公文。

  中期:整地,取得雜項執照、雜項使用執照。

  後期:土地變更編定完成,取得建築執照、使用執照,土地使用合法化。

  第二階段:硬體建設-主題建築工程,分三期。

  前期:興建清涼內苑。

  中期:增建鐳力道院。

  後期:整修廳舍,整體環境景觀規劃。

 ●開發專案之一、整修清虛妙境前柏油馬路

  第一階段「專案輔導合法化工程」,取得土地使用合法化作業:

合約情形

  由於「光華都市計畫技師事務所」,受委託服務期滿,遂於民國九十五年九月二十八日由郭光城樞機簽請維生首席核示,變更顧問公司為「準提工程開發有限公司」,並於同年九月三十日簽訂委託服務合約書,辦理開發許可。

  辦理期間,法令規章一再修改;人事更迭;舊有資料部份散佚重建,新的開發資料待建立;土地變更為「財團法人天帝教」所有曠日費時;龐大經費待籌募……

  民國九十年二月88-11地號土地,又因整治「九二一」地震災害堆積土石,違反水土保持法令案,被裁處停止開發計畫申請兩年,連帶影響整個開發案被迫暫時中止。

  此外「光華都市計畫技師事務所」所提供相關工程資料,已失去法令時效,須由「準提工程開發有限公司」重新作業;送審後,審查過程嚴謹繁複,部份作業資料補正延誤,因而進度稍有延宕。

法令依據

  整體開發案所有土地當初以同奮名義取得及增購之土地,至九十五年底變更登記為「財團法人天帝教」所有,計有南投縣魚池鄉山楂腳段55-15等地號二十二筆,八點七0二五公頃,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非經變更編定不得開發。

  內政部為協助宗教團體,位於非都市土地內已違規使用之宗教建築物,輔導其土地使用合法化,特修正「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作為宗教使用專案輔導合法化處理原則」,自九十二年七月三十一日施行。

  南投縣政府於九十二年十月二十八日根據內政部處理原則,函頒「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作為宗教使用專案輔導合法化措施」,明定申請土地使用合法化期間,從九十二年十一月一日起至九十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止。

  而九十三年十月十二日公佈「南投縣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為宗教使用事業自治條例」;九十四年十月二十一日修正專案輔導合法化措施;九十六年五月十八日再修正,作為南投縣宗教團體,申請專案輔導合法化之依據。

  開發小組加緊各項準備工作,於九十六年一月地質調查鑽探試驗報告書製作完成,專案輔導合法化計畫書則於九十七年三月掛件審查。

  初期後續工作預計如下:一、宗教事業計劃書九十八年六月掛件審查。二、水土保持規劃書九十七年六月掛件審查。三、水土保持計劃書九十八年五月掛件審查。四、環境影響說明書九十七年五月掛件審查。五、區域計劃審查部分預計於九十八年八月掛件審查。

  中期部分:九十九年一月雜項執照掛件申請審查。九十九年六月雜項工程施工,進行整地與相關水土保持工程。預計一百年五月完工並進行雜項使用執照掛件審查。後期的土地變更編定與建築執照、使用執照申請亦將次第進行,逐步完成土地使用合法化。

法定時效

  南投縣政府「專案輔導措施」訂有時效規定:

  第九條:申請之宗教團體接獲核准列入專案輔導合法化之通知後,應於三年內向本府民政處申請用地變更編定;屆期未申請者,原列入專案輔導合法化失其效力。

  第十條:列為專案輔導合法化之宗教團體,應於申請用地變更編定起五年內完成土地使用合法化;屆期未完成者,原核准列入專案輔導合法化失其效力。

  依目前進度,開發案預估於民國九十八年三月接獲核准「列入專案輔導合法化」之通知,「用地變更編定」預估於九十九年一月可提出申請;「土地使用合法化」預估於一百0一年六月完成;所有進度均由開發小組加以管控,掌握在法定時效內完成。

  鐳力阿道場整體開發專案,預估每階段所需經費,前期申請開發許可階段約七百萬元;中期雜項工程施工階段約三千五百萬;後期變更地目、建照與使用執照申領需二千三百萬,加上購買土地與建設費用、相關稅金,約近八千三百萬元(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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