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改變進而創造個人的命運
吳光直 1984-03-01 09:45
「命運」是指一物由甲至乙所經歷程,其吉凶禍福之傾向與結果。上述之一物,可指動物、植物、礦物、一切物。由甲至乙可指時間上,亦可指空間上,所經之歷程,可長可短,所謂傾向是指可能性,或然率,至於結果,則是已經呈現在眼前,無法再變動者。
認識運數與命數
試舉例說明之。一輛汽車之命運,此時一物即是指這部汽車,由甲至乙,是指此部汽車自裝配完成被購買者購回使用後至其報銷之時止。所經之歷程,則是指其使用期間之過程。吉凶福禍之傾向,是指此車使用者開車時之狀況,是細心?或是粗心?是妥加保養?或是任其損耗?吉凶福禍之結果,是指此車是自然何時報廢?或是因車禍橫加損折?或是因失機油、失水、疲於奔馳而被淘汰換掉?
由上所述,讓我捫來分析人的命運,在主觀(主詞)上一物即是指人,而人分為二,一為有形之自身、二為無形之自心。在客觀上,由甲至乙,此處即是指秩序時間(由生至死、存在、宙)。所經歷程,此處即是指虛無空間(行、住坐臥、環境、字)等四大因素,而此身、心、時、空四因素,就構成了宇宙間億萬生靈千奇百怪,個個不同之命運。
命運之不同,也就是其吉凶福禍之不同,當然其成敗得失,生老病死,悲觀離合也就不一,所以通常去算命,也就是去推測何時能進財、結婚、生子、升職、上榜、找回失物、避災、去禍等等,吾等若既已能推知未來命運之吉凶福禍傾向後,智者當趨吉避凶,此方為相命之真諦。又我們已知運是傾向,命是結果,依據因果法則,所以欲改變避凶,當以改變運數來得確切些。因為既能改變命運之因(運數)那麼命運之果─命數自然就跟著改變了。反之若但求改變命之定數,將有不知從何下手之嘆而流於宿命論矣。
有「動」就有改變
「個人」是指一人有其獨立之個體,且能行獨立自主之行為能力者。由是可知每個人均有一個屬於他自己的肉體(自身)和自心。雖然我們將個人分為二,然而根據本教教義,一元二用理論學說,不管是自身也罷,自心也罷,其源同一(一元),出處相同,即天生人是也。再者根據旡靈學說,人之靈魂(自心、和子)乃由於原始旡胞,霹靂一聲爆發而來。所以人最先所戴之天(先天)即是胞母,也就是宇宙卵,又根據陰陽五行學說,人之形體︹自身、電子)乃是由日月星辰(三光)和地球孕育生化而來,所以人最後(現在)所戴之天(後天)即是現象天,綜上所述,毋論是先天、後天、自心、自身,俱是先後由天(宇宙卵)衍生而來,此即是一本散於萬殊之理。
自心(性)暨自身既然均是先後由天(自然)演化而來,所以人屬於自然,大同於自然,人可回歸自然,故民胞物與,天人合一,誠可奮力蹴而幾也。此為個人之極限,也就是至善之境。
宇宙間有且僅有二種狀態存在,一為靜,二為動,事實上除了胞母令人難以理解外,世上並沒有絕對的靜止狀態,所以本教教義有言,物質與自然常動,動者自動,靜者亦動,主張萬有動力。
有了動就有改變,改變是因動而產生的結果。而動可分三類,一為偶然之動,二為因果之動,三為機械之動,所以人無時無刻不在動,也無時無刻不在改變。而改變有二種現象,一為物理改變、一為化學改變,一切自然界之變化均不離此。
如何「變」操於己
至於變化的層次,假設以現階段的人作基準,往上變化依序是為軟化→生化→輕化→明亮化→羽化。往下變化則依序為硬化→者化→重化→暗淡化→物化。人心欲羽化而登仙,而人身欲物化而還原,人生既是處於如此身心互相衡突,矛盾的狀況下,人生是苦豈是誑語哉?唯今之計,唯有應用三種之動,掌握變化之機,進而調和身心,平衡身心,最後臻於身心合一之境,此乃為改變之極至。(二之一,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