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帝教經典申請持誦與保管處理規定

天帝教經典申請持誦與保管處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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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8-06-15 10:55

中華民國七十六年六月六日實施

第一條 本教各種經典之申請與保管,悉依本規定辦理。

第二條 本教現有經典種類:

  一、特定經典:皇誥、三期匯宗應元寶誥。

  二、基本經典:

    1、天人日誦大同、平等、奮鬥真經。

    2、天人親和真經。

    3、天人親和北斗徵祥真經。

  三、共同經典:指天帝道統第五十一代天極教至五十四代天德教歷代各教經典,惟本教目前所提供者僅天德教主普濟度人「廿字真經」。

第三條 經典之申請:

  一、集體申請:

    1、設立教院、處、堂時,得視所屬轄區內人數之多寡、依所需經典種類、數量、提出申請之。

    2、各級教院、處、堂所持用經典,已破舊不堪使用時,得將原持用舊經典,逕向承辦單位審查達到銷毀標準後,簽請主管教職核准,予以煥發。

  二、個人申請:

    1、個人申請經典,僅限於基本經典與共同經典,特定經典不在申請之內。

    2、初皈同奮,願持基本經典者,需唸滿五萬遍皇誥以上,向所屬教院、處典司經,提出申請。

    3、初皈同奮,願持共同經典者,逕向所屬教院、處典司經,提出申請。

  三、有特殊原因者,得特別申請。

  四、凡經申請,簽請主管教職核准,經典司經登記、申請者簽章後,予以核發。

  五、夫婦均為同奮,原則上只能申請一套,如全家多人皈宗,酌予加發之。

第四條 經典之持誦:

  一、持誦皇誥,必須於各級教院光殿內方可持誦。

  二、三期匯宗應元寶誥,必須於集體親和室、教堂、教院光殿,方可誦唸,惟在家庭親和室所誦寶誥,不列入年度誦誥統計之內。

  三、天人親和真經,不拘時間、地點,隨時可持誦。

  四、天人日誦大同、平等、奮鬥真經,分早、午、晚課,即大同真經於早課誦唸,平等真經於午課誦唸,奮鬥真經於晚課誦唸。

  五、天人親和北斗徵祥真經,於農曆初三、十六、二十七日持誦之。

  六、持誦基本經典,在家庭宜於靜室行之。

  七、持送經典時,悉依經典內所載禮儀行之。

第五條 經典之保管與處理:

  一、各級教院、教堂,對經典之存放,除於光殿內放置於明顯之處供同奮持誦外,宜設置專櫃儲存。

  二、同奮個人領取所有經典,應妥為放置於天人親和室或靜室書架(櫃)上,以示敬謹,不可任意放置。

  三、外出時如需攜帶經典,不可與內衣褲放在一起,應置於信封或膠帶內。

  四、各級教院、教堂,對同奮繳回之舊經典,清查登記後,報請上級教院核准後,集中焚燬之。

第六條 本規定報奉首任首席使者核定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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