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華會奮鬥成果將影響明年度行劫定案
1997-04-25 09:30
集思廣益推展各項活動 扭轉氣運貫通天地人三曹
一、龍華會為天曹盛事,原則上,前一年巡天節 上帝御定各方案,於諸天分上、中、下元龍華會三階段考核,待當年巡天節總驗收、總清算、總考核,並據以訂定下一年之各方案。
請各教院、教堂負責同奮參照丙子年九月二十六日(公元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六日)金闕應元禮部尚書聖訓,發揮智慧,集思廣益,推展各項活動,以扭轉氣運,普濟超薦,貫通天地人三曹。
二、龍華會之會期:
上元龍華會:農曆三月一日至十五日(丁丑年、民國八十六年為陽曆四月七日至廿一日)
中元龍華會:農曆七月一日至十五日(丁丑年、民國八十六年為陽曆八月三日至十七日)
下元龍華會:農曆九月一日至十五日(丁丑年、民國八十六年為陽曆十月二日至十六日)
三、龍華會期間應加強持捅之經典
上元龍華會:皇誥、天曹應元寶誥(皇誥限於光殿持誦,天曹應元寶誥限於光殿、親和室持誦。以下均同。)與天人親和北斗徵祥真經。
中元龍華會:皇誥、天曹應元寶誥與廿字真經、廿字真言(農曆七月初一日、初二日、初三日、十五日、十六日、十七日仍依現行方式辦理)、天人日誦大同、平等、奮鬥真經(限於光殿、親和室持誦)
下元龍華會:皇誥、天曹應元寶誥與天人親和北斗徵祥真經、天人親和真經。
四、法會活動:
(一)各教院、教堂在每年每一龍華會期間,均應鼓勵同奮積極參與前項誦誥、誦經活動。並自訂誦誥(誦經)目標,自擬小迴向文。
註:應與教院、教堂所在地區有關事項為準,並在「保台護國和平統一」大迴向文三遍之後迴向三遍,於每一次法會開始前,彙報至極院祕書長室,由副祕書長光昌樞機主辦彙整,呈無形鑒察。
(二)每年每一次龍華會法會,應先期通告同奮積極參與誦誥、誦經活動,各教院、教堂分別懸掛左列橫聯或看板,告示各界:
1、上元龍華會:「天帝教護國迎祥、禳災解厄法會」。
2、中元龍華會:「天帝教濟幽渡冥、祭祀追思法會」。
3、下元龍華會(含前二項以外時間):「天帝教保台護國和平統一法會」。
(三)每年每一次龍華會法會,均自農曆初一日午刻啓經,至農曆十五日戊刻收經。
(四)極院祕書長室,由副祕書長光昌樞機主辦,於龍華會法會前,依各教院、教堂數,備妥陰陽水(含桶),恭請首席使者加持後,分送給各教院、教堂,以供參與光殿誦誥同奮飮用,加強調靈調體之功效。
五、成果彙報:
各教院、教堂應於龍華會法會結束後十日內,彙報誦誥、誦經成果及誦誥、誦經第一名名冊,電傳或郵寄至極院祕書長室,由副祕書長光昌樞機主辦彙整,呈無形鑒察,並請首席使者賜贈墨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