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類合之 天人一也

以類合之 天人一也

首頁 » 天帝教教訊第284期 » 以類合之 天人一也

劉大復  2007-11-15 12:40

  參加天人親和體驗營,完全出乎意料。箇中滋味,真要親自體驗才知道。   劉大復

 ●維生先生(左)與劉大復合影 攝影‧曾正高

一、源由

  參加天人親和體驗營,完全出乎意料。因為第六期傳教班的同學正如熱情邀請,找我一起比較有伴,我想正好有空檔,也算提升自我的一個機會,於是便答應。

  因為家庭背景,剛懂事就接觸很多「修行法門」與道場,也看到民俗信仰中的扶鸞、靈乩等天人交通方式,與早期道教所留下的痕跡。天人親和體驗營箇中滋味,真要親自體驗才知道。

二、心得

  在中國道學研究所課程中,維生先生提到所謂早期的天人交通,最常被提及的在國語與書經裡有一段是屬於「絕地天通」的記載,在絕地天通之後,變成只有黃帝可以與天通,其由來自於「覡」。

  當時黃帝身邊有四種人:卜、宗、祝、史。從周禮裡邊來看:卜師、龜人、菙氏、占人、簭人、占夢……等職務。皆來自於覡的系統,由烏龜殼燒完有多少裂痕,透過覡來解答,覡就是天人交通,而且當時有一大串人。

  到了漢代董仲舒也提出了「天人感應」的思想,提出了「人副天數」人是天的副本,因天人同構、同質、同類,天有五行,人即有五臟;天有四時,人即有喜怒哀樂。

  所以說「以類合之,天人一也。」或說「天以愛利為意」天有意志有思想,所以人可與天相感應,也可以算是天人親和的一種。亦為天人合一的哲學思想範疇。

  從歷史的洪流不難看出,自殷商時期的帝命,周朝的天命,先秦漢朝的天人、魏晉的「名教」與「自然」之爭,一直到近代,從傳統文化歷史不難發現,人對天定義的轉變,隨著時代環境需要而開展,但萬變不離其宗,一再探討的不外是天與人之間的關係。

  參與此次體驗營,讓我有很多不同的想法,開始思考天帝教的天人關係又是如何?天人親和觀是什麼?

  在光證的課程當中,讓大家很清楚的認識天人親和的原理,便是一方發出親力,另一方發出和力,即產生親和力。

  也就是教義上所提出的:「親和力者,異性相引之電力作用也。蓋人類之思想,即為一種電力之放射。此種思想如任其散亂放出,即投向四方而歸於虛無。若專心集注凝向一點,則久而久之,即能引起其所集注對象之電力的反應,兩電相交,乃有和力之發生。是故由甲之思想所射出者,若為陰電,即屬一種親力。此種親力凝向其對象,其對象中之陽電即與之相引(異引)而產生和力。」

  所以說天帝教與基督教之祈禱,孔子所說的:「祭如在,祭神如神在」,道教佛教的誦經持咒,都可以說是天人親和、天人感應,其必要條件便是要達到一定的熱準,也就是至誠之心。

  誠如師尊在天聲人語-靜坐要義裡所提出的:天人親和,與天人炁功一樣,就是這個原理,同天人親和呼號一樣,就如同我們飛機在上空跑,我們要與各地的塔台聯絡,要調頻他才知道我們在什麼地方,他的頻道才能接收到,天人親和呼號、唸皇誥,我們放出來的就是陰電。這裡有一個標準,電天天放,這個標準在哪裡?這個標準就是 上帝-金闕主宰。

  所以課程安排每天誦唸兩本的親和真經以及四坐,讓我的頭腦呈現前所未有的清醒,其目的不外乎提升個人的熱準,也就是調頻,藉以提升與靈師的配合。

  之前對天人親和真經的接觸不多,不過就在短短的幾天誦唸,原本完全看不懂的經文,卻慢慢開始懂得一些。雖然理解程度還算相當淺薄,但是對自然科學背景的我,應可算是差強人意的進步。

  學員最期待的就是侍準,這次體驗營總共分成三組,三個乩台。上乩前聽光呼講解時,讓我想起以前接觸的地方民俗信仰,與參與過的一貫道培訓班第一階段,也曾有仙佛臨壇的體驗,不過稱之為「借竅」。

  天帝教卻不同,依照新境界的說法:「侍準者,靈界對人間之廣播也。侍生為傳力,準筆為電力,神為播力,傳力(親力)上應播力(和力),兩力相感,乃生準筆之電動力,故亦必須借人之親力,而後方能有和力之作用,一方獨立不可能也。」必須要有兩方的合作(編按:指雙乩),準筆才會動。

  看到這段文字時,想起上乩時的感受。我排到第三個乩台,一上乩就想:等一下如果前兩個乩台動,我們這台不動,就很尷尬?心念一這麼想,結果還真的就是前兩台動,我們這台一直不動。

  後來,換我當上乩時,筆終於開始動了。感覺頭腦好像被重物壓著,手感覺麻麻的。第二次更明顯,第三次感覺更強烈,好像電流通過手一樣。難怪新境界所說「兩力相感,乃生準筆之電動力」,劃的速度很快,這樣的侍凖體驗是前所未有的。

  當時在想會不會是因為人的慣性?或自己的下意識讓筆動?還是因為下乩的意識所操縱?所以,我將準筆握的更緊,想不到筆跑得更激烈。

  事後我問下乩:是不是他將筆拉著跑?結果他還以為是我將筆拉著跑。箇中滋味,真的是要親自體驗才會知道。

  中國老祖宗早就有天人親和的經驗。如前文所提的「覡」、「天人感應」之說等等,從至高無上的神權,第一神論的時代,以致於賞善罰惡的第二神論的時代,唯神論的時代。

  到現在新境界所提出之第三神論:「神權之極限不過可為自然與物質間之一種媒介,神乃是執行 上帝旨意之天使,不獨不能創造自然,即神之本身,亦並受自然律之支配,惟具有方法足以避免之而已。」為媒介之神。

  呼應了「傳力(親力)上應播力(和力),兩力相感,乃生準筆之電動力」天人親和要透過天與人的兩相配合,無形應化有形,有形配合無形,天人合力,以致於自奮、自植、自創,因為聖凡是平等的,誠如董仲舒所云:「以類合之,天人一也。」

You may also li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