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神論」 打破傳統宗教所沿革之天人關係(上)

「第三神論」 打破傳統宗教所沿革之天人關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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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正炁  2009-12-15 10:15

撰文:劉正炁(天人親和院副院長) 照片:教訊檔案資料

  編按:天帝教98年1月舉辦「第七屆天人實學研討會」,論及本教「第三神論」理念,諸多讀者致電期望深入瞭解,本社為從人願,特敦請鑽研此學有成之同奮、大德們,專題闡述。

●人類是否體悟出使性靈掙脫自然律束縛的方法

  1969年7月20日美國太空人阿姆斯壯(Neil A. Armstrong)踏上月球表面那一刻,說出一句名言:「That’s one small step for a man,one giant leap for mankind.」(這是一個人的一小步,卻是人類的一大步)。

  聰明的人類,想出利用推進劑的燃燒,產生足夠的推力,推動探空火箭,以排除自然律地球引力(萬有引力)的束縛,將太空船送上外太空。

  人類既然懂得操控物質,是不是也已體悟出,使性靈和子掙脫自然律束縛的方法,以升勝到更高層的靈界?答案是肯定的!

  中華民族的先知、先覺告訴我們,此種能力之自植,操在人生之中,而不在人生之外。

  美、蘇兩國在太空科技方面,獨領風騷近一甲子,將太空船(有形物質)送上有形宇宙的外太空;而中國的老祖宗幾千年來悟出可從「靜」中達到精神修養的最高境界「天人合一」。

  因而傳下的煉心與靜坐修持方法,則可將性靈和子(無形精神)送到靈界的高層天界!那裡是「神(或稱高次元空間超人)」的家。

  問題是:「神」指的是什麼?是創造之神?是救贖之神?抑或媒介之神(第三神)?是創造天地的 上帝?還是調和自然與物質的 上帝?

  「神」與「上帝」之間究竟是什麼關係?抑或「神」就是「上帝」?「神」、「上帝」及「凡人」之間的關係為何?

  是唯神為尊,還是聖凡平等?「神」的生存條件為何?如何成為「神」?

●只要肯努力我也可以成為「神」 打破傳統宗教所沿革之神人關係

  身為地球上的人類,你(妳)認為所有的自然災害現象,是因為人類得罪了「神」嗎?

  亦即「神」是萬能的,祂主宰了你的一切?還是你帶有原罪,只要相信「神」就可獲得救贖?或者「神」其實是比你智慧更高、經驗更豐富、功果更多、德行更好、更為先知先覺,以及能量意識更為高階的無形精神生命?

  如果你的認知是屬於後者,你的這種樂觀積極的想法一下子就拉近了「神」與人類之間的距離。

  「神」既然只是比你更為高明一點,那麼祂就不再是讓你又敬又怕的暴君、也不全然是狹義的救贖之神。

  只要能找到明師指導,努力修持(精神之鍛煉)加上肯犧牲奉獻、培功立德,更上一層樓,你就可以超凡入聖,到達祂們的境界,也能成為「神」。

  這樣一想,寺、廟、殿堂內,那些我們日常生活上所熟知的仙佛、救世主,不再高不可攀了。因為只要我肯努力,我也可以成為祂們之一!

  你一定會好奇的想問,是否有哪一本書或經典,闡揚這樣平易近人的宗教哲學新思維?

  是的,在《新宗教哲學思想體系》一書,又名《新境界》1,是天帝教的教義(大經),還有天帝教的基本經典~《平等真經》2有這樣的論證。

  這2本經有一項共同的重要提示,即是:「打破傳統宗教所沿革之天(神)人關係,提出第三神論(神媒、媒介神)的新思想體系」。

 ●天人親和院副院長劉正炁同奮

  所謂「第三神」是人類修證而成的,此一思想見解旨在破除「唯神論」的「神權萬能」從而減少許多人盲目無知地祭拜天地。

  早期的天人關係,因處於民智未開的階段,使得神權之地位至高無上,一切自然現象也都歸於神力所使然,天人關係便形成猶如君臣關係一般。

  當人類遇有天然災害時,立刻會聯想及是冒犯了神,褻凟了神的旨意才遭受到如此的懲罰,因此,臣民百姓個個都兢兢業業、爭先恐後的祭拜上天,以求獲得寬恕。

  殊不知這種天然災害,不過為自然界運行變化的常態現象:風、雨、雷、電、火山、洪水、地震、彗星等本自然生發之理,它們發生前後所引起的變化,正足以示現「大自然由大自然所創」之義。

  人類卻因害怕受天懲罰,而做出自貶人格,甚至以獻媚奉承的態度,祈求上天息怒赦免其罪。

  此一時期的人類認為神創造一切(即創造之神),神為獨裁而不容置辯,各種自然現象皆為神力之所使,衍生神權第一時代「創造之神」,《新境界》稱「創造之神」為「第一神論」。

  及至民智漸開,哲學發達,人與自然之抗爭衍生為人與神之賞罰關係,開啟人類文明,進入神權之第二時代「救贖之神」。

  此時期有某些人,時常假藉受命於天的行事,但卻暗中做出殘害自己同胞的無知行為,如此日積月累一旦激怒了上天,無形中自然會利用神力,使周遭環境產生一股殺伐之氣氛。

  當肇事者警覺到事態之嚴重,並倉惶失措地趕緊祝禱於天,祈求消除災厄,亦即認為神為人類之救贖,其威權至高無上。

  凡人之功罪,皆可由神之喜怒而獲得善惡之報償,上天干怒,則災難迭至;上得天心,則大罪可赦,《新境界》稱「救贖之神」為「第二神論」。

  時至今日,天帝教闡發神權之第三時代「媒介之神」,倡導人類向自然奮鬥,征服自然,克制自然,超越自然之迫害,使人類文明臻於更高之成就,終而與自然和諧共存。

  《新境界》的「第三神論」其理論根據,乃為神之真相。因為人類既然生於宇宙之中,頂天立地也算是介於無形、有形世界的主人翁,無形世界有許多任務必須透過有形世界的人類來配合完成。

  因此天人之間就變得雙向往來且息息相關,天帝教的《天人親和真經》3也倡議「凡人經由奮鬥可入聖成神,神仙犯錯也會下墮為凡人」。

  也就是說,「升勝而為聖,墮勝而為業」;亦即「神」不是生來,即為「神」,或者也可以說神與人不是判然兩立的對峙關係,而是相互流動的雙向道。

  神本為人修證而成,人奮鬥至超越某個層次之後,即能躋身為神。

  同理,神若不思奮鬥,一旦喪失神格,亦可能墮落成人。神既是由人修證而成,在天地間負有媒介天人的任務,是以又稱「神媒」。

  《平等真經》更指出「以聖凡平等為基準的循環宇宙概念」裡,最重要的突破,就是提出媒介神(第三神)之特殊任務。

  天人之關係,就是靠這種媒介之力,完成溝通天人訊息,縮短天人距離的重要進階,繼而達到天人平等。

●神之產生

  現在的科學認知,大抵上將有形宇宙(即物質宇宙,或稱物質世界)的誕生,歸於那最初的「大爆炸」,而且藉由測量有形宇宙的背景輻射,發現有形宇宙至今仍然在加速膨脹中4,而容納其膨脹的,即是人類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的無形宇宙(即反物質宇宙,或稱精神世界、靈的境界、天界)。

  換言之,「無形涵蓋有形」:有形宇宙有多大,無形宇宙必然超過於有形宇宙,無形宇宙之狀況,實與自然界之狀況完全吻合,《新境界》稱之為宇宙定律。

  天帝教教義的大宇宙哲學觀,對於「自然」的認定,是指整體性的一元(一個本體)概念,整體宇宙(大自然)的形成,是「自無至有」。

  由虛無之狀態(太極之初為一團無極之氣象或意識能量),霎那間自然表現出大宇宙的體用兩面(一個本體,二種運用)。

  此「二用」指的是既不偏於無形(精神),亦不偏於有形(物質),如一個手掌之有手背與手心之分,只是一個整體不同的兩面而已。

  二者相對而不相離,心(精神)與物(物質)必須和合(調和)為一元不可須臾分離。

  故以「創造」角度觀之,可謂:「大自然為大自然本身所創造」,而「物質」是由一元,所分化成二用下之產物,或者說「物質為自然所凝成」(註:還記得愛因斯坦曾向世人顯示「物質質量」只不過是另一種形式的「能量」嗎?5)。

  因此,先有自然(無形宇宙),後有物質(有形宇宙),人類生存於物質世界(《易經》序卦:「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可經由修證而為媒介神。

  因此就「神之產生」而言:「1.先有自然,2.後有物質,3.最後方有神」,所以稱為「第三神論」。

●上帝調和自然與物質(人)

  因為「第三神」是後天修成的,所以在神律系統中屬於修持淨化體系的「後天神」,而非靈能幻化體系的「先天神」(一元神),也非「先天神」所幻化分靈成的「炁化神」6。

  除了 上帝至尊之境界以外,凡人依照奮鬥、修行功夫(煉心、靜坐)的深淺,以及功德、貢獻、廿字真言7的實踐、聰明而正直等之程度,可歷劫循序往上修成自由神(例如土地公、城隍爺等)、天君、聖、天尊、仙(菩薩)與佛。

  由於這6種等級的神仙,都是經由身、心、靈的不斷淨化而證得8,皆為心靈與物質蛻變現象之結果或言係人歷劫修煉之變相,所以天帝教教義稱「神為物質進化之變相」。

  換言之,高能階之「靈的境界」亦為人類努力向善之結果所造成。涵靜老人在《新境界》中更進一步做了如下之歸納:

 

  道者─陽─動─自然─先天─無形↘

                  和─宇宙萬象

  德者─陰─靜─物質─後天─有形↗

 

  亦即神仙所生存的無形精神世界與人類所生存的有形物質世界,必須得其「和」(廿字真言的最後一字),也就是必須「適切的配合」(無形運化有形、有形配合無形)去「和容對象」,才有宇宙生生不息的萬象;反之,「亂」則「滅」,則「無生機」。

  那麼誰擁有這等權威能力,來做這樣的「調和」呢?那就非宇宙主宰玄穹高 上帝(簡稱 上帝或 天帝)莫屬了!

  因此,天帝教教義的「第三神論」,主張 上帝有調和自然(無形)與物質(有形)的權威,而不是 上帝創造天地!

  你一定會接著問:那是誰創造了天地?前文曾解釋過:「大自然為大自然本身所創造」和「物質為自然所凝成」。因此,依照涵靜老人的前述歸納,也就是「無形(自然)創造有形(天地)」,是「大自然本身創造了天地」!亦即《新境界》稱之為宇宙定律的「無形創造有形」。

●就「神之功能」而言, 上帝調和無形與有形需要幫手:「第三神」

  上帝調和自然(無形)與物質(有形)需要幫手,這些幫手就是「第三神」。

  祂們都是執行 上帝旨意的天使,祂們的角色即為擔任自然與物質之間的媒介,所以就「神之功能」而言《新境界》1稱「第三神」為「媒介神」或「神媒」,亦即「神權非創造,亦非支配,而為媒介」。

  在 上帝指揮之下,天人之關係就是靠這種媒介之力,完成溝通天人訊息,交流天人文化。同時,第三神也能夠經由與有形世界人類相互配合運化等神妙(例如:原靈合體),提升該神媒在該空間層的熱準,而達到同步進化、同步配合之雙重效果。

  從此觀點而言,「人已非純粹的人,天亦非純粹的天」,天人關係的密切與時俱進。

  艾克哈特.拖勒(Eckhart Tolle)是全美最受歡迎的心靈指導老師與紐約時報第一名的暢銷書作者,他寫的《一個新世界》(A New Earth)10,書中有一段話是這樣敘述的:「我們常聽說『神就是愛』,神就是至一生命,在無數的生命形式之內,卻又超越它們。所謂『愛』,就是在二元對立的世界中,辨識出合一,而這就是神在有形有相的世界中誕生了。」。

  換言之,「愛」為二元對立的折中情緒(或言矛盾的統一、對立的調和),亦即天帝教教義所稱之「熱準」也,有足夠之「熱準」(「愛」)才能調和對立,基督教以「愛」為最高情緒之表現,蓋基於此。

  又「愛」,是有愛人的心,就是「仁」,而非愛情的愛,「仁」愛是公,愛情是私。

  《黃帝內經》提到:「古人對各種自然現象,經過長期的觀察,認識到宇宙間一切事物,都存在著對立與統一的兩個方面,於是便用『陰陽』這2個字來概括它們。」11。

  將這些文句對照涵靜老人前述之歸納表,就可明瞭《新境界》的敘述:「是故天道好還,大道循環,仁生萬象,誠息不已。在此自然物質(無形有形)之間,某種半陰半陽之力在求二者之配合者,即為神媒」。

  「第三神」便是扮演使其「和」的角色,「聖以為聖,設身為三,運幄支二,以媒明清,以介昏濁,云之睿通,云之聖明」。還有「和相」,《平等真經》不是如是說的嗎?

●第三神之「生存條件」

  大宇宙包羅萬象,在整個宇宙之中,存在著許多種大自然的定律及法則,支配之公律可歸納為二:一為「自然律」;一為「神律」。

  無形宇宙之狀況,實與自然界之狀況完全吻合,「自然律」控制一切自然界中的運作,是一切現象的解釋,即神之本身,也受自然律之支配,惟具有方法足以避免之而已。

  整個宇宙中最大的自然律為「旋和律」,次之,則為「萬有引力」。

  「旋和律」之下,又有間隔各個行星間之公轉軌道上之「旋風力」;「萬有引力」之下,又有各種物體相互間之異引的吸力,以及最微細之電子間的同引的吸力。

  是故神佛等(自由神至佛)之生存條件,即須適應此種自然律之條件,並進而運用之、媒介之。

  有形宇宙間構成物質之最終成分為電子(E-tropons);而另一種無形宇宙間構成物質之最終成分為和子(Harmonons)。和子為一種含有陽電之質素,其之電質原素所射出者為陽電,此種原素瀰漫於太空之間,在人類即是性靈。

  生命之來源必須藉宇宙間,這兩種基本質素之異引調和,即和子與電子之適切配合,方能產生低級物體之生機及高級物體之生命。

  故生機及生命之來源,首先必由電子組合之演進,成為陰靜的電子體而奠其機械的基礎,然後配以和子,方能表現出各種有機物及無機物萬殊之狀態也。

  人類之和子因在人類之軀體中居處較久,必染有陰電性;如同鐵片、磁石共處而被磁化,其陽性已減弱不足與其本體(即死亡之軀殼)之陰電相引,而成為同性相排,故一經脫離其軀殼,便不能再被引入。

  如果生前不修,此時和子之外圍,所沾染之電子必多而沈重,飛旋之時亦自然遲緩而費力(註:還記得前述自然律中之「萬有引力」的拘束嗎?),即由靈界中具有能力之和子(即 上帝的使者:具多陽電性和子體之第三神)依據「神律」運用自然律之電力(律)將其捲入旋風界(註:旋風界:每個旋和系就等於一個太陽系,在太陽系與太陽系間其相隔地帶,也就是太陽與太陽間的制衡地方,會有極高速的旋風軌道,以保持雙方不致於互相碰撞。)之中,由旋風力剝去其外層之陰質電子。

  這時的和子,成為只有少數陽電(少陽)之體,再墜落漂浮於地面,因沈重而無法遠行且成為半昏迷狀態,了無自擇之能力,隨時隨地均受異引律之支配(即受制於自然律中電性相異之異引力的拘束),任其被物質宇宙各種陰靜物體自然吸入,展開另一次生命或生機之旅。

  如其再度死後,仍不合標準,則再度將其捲入旋風之中,而任其落下引附任何物體。

  如是生生死死,循環不已,此類性靈和子《新境界》,稱之「自由和子」或「偶然和子」。其被動而無自擇能力,即淪入所謂「生命之偶然論」也、「諸行無常之悲觀論」也、「自然律之輪迴論」是也。

  上開之敘述亦彰顯了「上帝具有主宰宇宙間性靈之能力」與「神佛能運用自然律」。

●第三神之等級

  由於第三神乃人類經奮鬥修證而成,所以「第三神為具有自我奮鬥能力之性靈和子」,懂得把握人生之善性,深諳《北斗徵祥真經》12所云「謂善平等奮鬥大法,勱履大進……雖為體凡,亦為超凡,脫是五行三界……長智慧等……即身為神,即身為斗……」,則脫離其軀殼時和子所沾染之電子必較少,其體清輕又屬內陽外陰(和子之外圍,包有少量陰性之電子,故能避免陰性物體之吸引)。

  故能無阻於地面而飛旋輕捷,得在靈界之中自由飛旋,可以直達同溫層(離地球表面1萬至2萬公尺高空)之高空或更高層之天界(旋和界),又無須經過旋風之剝削,自無被地面陰電物體吸引之危險(同性相排)。

  這些第三神和子依其生前死後奮鬥之方法及成效的程度,或者說依其能免除生前所沾染的陰性電子拘束,而達到高級真陽(係屬鐳性)之境界程度,而有其不同之等級。

  自由神和子之陰陽電各半;天君和子的陽電較多;聖之陽電更多(玄電);天尊的陽電最多(正陽);仙或菩薩達到鐳質較少的(氣陽)與佛淨化得鐳質較少的(真陽)。

  這些等級,隨其和子外層陰電子量的依次遞減,陽電力逐級增強,第三神能突破旋和系(太陽系)之數目亦增加,而上達更高層之天界(旋和界)。

  所以說「第三神為具有足以反抗自然律束縛之能力的高級和子的總稱」,其和子體懂得此種能力之自植,操在人生之中,而不在人生之外。

  此種性靈《新境界》稱之「自由神靈」,具有主動運用自然律之條件而達其目的之能力,即屬於所謂「生命之因果論」也。

  然而如神不從天理,即生凡心,陽電子渣末即化熱而加重,遂即下降,復為現實,而成物質,回到物質世界矣。

  以上所述從有返無,自無至有,精神(心)與物質(物)同樣不滅的循環過程(死亡之軀殼散為物質之最終成分電子,其後重新組合為另一軀殼,而為新的精神和子所入宿),實充分揭櫫了天帝教教義「以聖凡平等為基準的循環宇宙概念」與「心物和合一元二用的哲學基礎」的真諦。(待續)

參考文獻

1.李極初,《天帝教教義─新境界》,帝教出版社,三版,1997.

2.《天人日誦平等真經》,天帝教始院頒行,台北,1998.

3.《天人親和真經》,天帝教始院頒行,台北,1998.

4.劉通敏,〈無中生有〉,《旋和季刊》,38-39期,天帝教天人研究總院出版,2006.

5.劉通敏,〈「天人炁功」與「祈禱」之科學與宗教觀〉,《第七屆天帝教天人實學論文集》,2009.

6.《天人文化新探討第一集》,天人文化聖訓叢書,天帝教天人研究總院出版,1996.

7.《天人日誦廿字真經》,天帝教始院重印,台北,1999.

8.劉通敏,〈「和子餘習」之初探〉,《第七屆天帝教天人實學論文集》,2009.

9.《新譯老子讀本》,余培林註譯,三民書局,1974.

10.艾克哈特.拖勒(Eckhart Tolle),《一個新世界》(A New Earth),張德芬譯,方智出版社,2008.

11.《圖解黃帝內經》,紫圖編著,陝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6.

12.《天人親和北斗徵祥真經》,天帝教始院頒行,台北,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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