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午年「天命、信心、奮鬥」誦誥引渡原人獎勵專案公布
資料提供/參教院、弘化院 2013-11-15 10:05
資料提供/參教院、弘化院
明(103)年教政,延續光照首席「深耕深根」最高引領方針,仍以「天命、信心、奮鬥–誦誥救劫、渡人救心、邁向延康新運」為奮鬥標竿;極院參教院、弘化院訂定〈獎勵辦法〉,期盼全教積極虔誦〈皇誥〉、《寶誥》化戾徵祥,早日完成時代使命及本師第三天命。
參教院、弘化院強調,同奮引渡原人皈師、虔誦兩誥,非為個人福報,乃為積極救劫,完成時代使命及本師第三天命;天道至公,本教將依登記之記錄成果呈報無形,接受無形考核。活動時間,則自102年12月1日起至103年12月31日止。
〈獎勵辦法〉項目
1、
2、本師世尊墨寶,並恭請光照首席使者加錫鼓勵語。
3、師錫通行十方三界道名,本人如已獲得,可轉授其生(歿)祖父母、父母及生(歿)配偶,或生(歿)子女、孫子女。
獎勵條件與內容
(一)虔誦兩誥:誦誥數之計算以〈皇誥〉數、《寶誥》數合計,計算之《寶誥》數內,最多不得超過總數一半。
‧凡虔誠誦誥之總數,達40萬聲以上者,以〈獎勵辦法〉項目1鼓勵。
‧凡虔誠誦誥之總數,達60萬聲以上者,以〈獎勵辦法〉項目2鼓勵。
‧凡虔誠誦誥之總數,達80萬聲以上者,以〈獎勵辦法〉項目3鼓勵。
‧凡虔誠誦誥之總數,達100萬聲以上者,以〈獎勵辦法〉項目1、2、3鼓勵。
(二)引渡原人,並引導參加「奮鬥初乘靜心靜坐班」:引渡1位原人參加,引進人以1人計算(以皈師申請表中,第1位引進人計算)。
‧凡引渡皈師之原人,參加「奮鬥初乘靜心靜坐班」結業達3人以上者,以〈獎勵辦法〉項目1鼓勵。
‧凡引渡皈師之原人,參加「奮鬥初乘靜心靜坐班」結業達4人以上者,以〈獎勵辦法〉項目2鼓勵。。
‧凡引渡皈師之原人,參加「奮鬥初乘靜心靜坐班」結業達6人以上者,以〈獎勵辦法〉項目3鼓勵。
‧凡引渡皈師之原人,參加「奮鬥初乘靜心靜坐班」結業達10人以上者,以〈獎勵辦法〉項目1、2、3鼓勵。
(三)引渡原人、並引導參加「奮鬥初乘靜心靜坐班、正宗靜坐班」:於實施時間截止時,正在參與正宗靜坐先修第35期訓練班學員得以一併計算;引渡1位原人參加,引進人以1人計算(以皈師申請表中,第1位引進人計算)。
‧凡引渡原人、並引導參加「奮鬥初乘靜心靜坐班、正宗靜坐班」結業達1人以上者,以〈獎勵辦法〉項目1鼓勵。
‧凡引渡原人、並引導參加「奮鬥初乘靜心靜坐班、正宗靜坐班」結業達2人以上者,以〈獎勵辦法〉項目2鼓勵。
‧凡引渡原人、並引導參加「奮鬥初乘靜心靜坐班、正宗靜坐班」結業達3人以上者,以〈獎勵辦法〉項目3鼓勵。
‧凡引渡原人、並引導參加「奮鬥初乘靜心靜坐班、正宗靜坐班」結業達6人以上者,以〈獎勵辦法〉項目1、2、3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