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鐳力道院暨清涼內苑新建工程心路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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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光帛  2026-01-15 09:40

何光帛
照片提供/何光帛

  鐳力阿道場整體開發案歷經三十餘年歲月之籌備與規劃,自民國95年起,啟動宗教寺廟就地合法化作業;繼第一階段土地合法化作業,以及第二階段既有建物合法化(含用電申請及相關管線工程),分別於民國107及110年相繼完成。

  第三階段「鐳力道院暨清涼內苑新建工程」建築營建工程(含機電工程),在民國111年3月發包合約簽訂後正式開工興建,於民國114年12月21日本師世尊的極初殿及坤元輔教的智忠殿舉行開光儀式,並於114年12月26日舉行揭匾啟扉、啟用典禮,至此終於完成師尊在世所懸未竟之心願。

感念提攜 共成工程

  感謝本案新建工程興建委員會張緒疏主任委員提攜,推薦光帛加入工程團隊,得以有機會將累積五十年從事機電工程的實務經驗,參與本案工程,專責承擔機電部分監造工作,能為道場盡點個人微薄心力實感榮幸。

  更感謝本案建築工程設備圖說規劃設計——光峩同奮及粘怡鈞建築師事務所。歷經32年時光,自初期規劃即結合各方意見討論;進入設計階段後,亦不斷接納各方使用單位需求與建議,反覆研討修正,終於完成這座歷史性的建築物,令人欽佩其專業、毅力、耐心及不厭其煩廣納各方意見的胸襟。

設計定案 檢討補正

  本案建築設計圖說完成發包之前,於民國110年成立工程技術小組,即積極召開進行設計圖說審查研議討論會議,經過多次會議決議修正初步完成,於民國110年9月建築圖說定案,開始進行發包文書準備作業。惟機電工程設備圖說雖納入建築整體發包,但另委託電機技師事務所規劃設計。

  由於設計端於前期未必能充分理解各使用單位之實際操作需求,且業主端亦未能完整彙整並提供各單位、場所、空間與設備操作等相關使用功能資料,致使部分機電設計圖說與實際需求不符,並衍生部分設施設備可能無效閒置,進而增加後續長期維護管理人力與費用之支出。

  又因機電工程設計圖說於民國110年11月始完成定案,迫於工程發包期程之急迫性,當時僅能進行部分初步之設計圖說修正調整,尚無法於短時間內提出更為詳細、具體之修正改善建議。爰經會議決議,待工程發包完成後,再就機電圖說進行全面檢視與研討,並另案提出修正變更意見,納入專案討論辦理。

  工程於民國111年3月完成發包及合約簽訂後,隨即申報工程開工,並接續積極進行機電設計圖說之審閱檢討,期間多次召開專案會議研討。相關檢討係依據道場各使用單位之實際需求,兼顧功能性與使用便利性,並同時考量設備節能效益,以及降低後續長期維護管理所需之人力與費用支出。

機電修正 節能務實

 ●112.8.29鐳力道院北側機電筏基聯外配管查核。

 ●111.11.22-24鐳力道院接地施工。

  經檢討後,首先提出下列數項設計修正建議:

  第1項,兩棟建物共3台電梯機坑,原設計設置交替運轉之排水泵浦(含控制盤及相關電氣設備管線)共6台。惟本道場屬山坡地,評估可免設泵浦,採自然流放即可排水;且室內另設計雨水緊急排放設施,亦配置兩台交替運轉之大馬力泵浦。綜合評估後,前述排水泵浦及相關設施恐有無效閒置之虞,爰經會議研討決議取消設置。

  第2項,鐳力道院整棟建築物地下一樓至地上四樓,原僅設計一組電度表,啟用後恐有80%以上用電度數須以最高級距電價計費,長期電費支出將相當可觀。基於無法為教開源,亦應設法為教節流之信念,光帛自民國108年起,陸續協助天安太和道場、天極行宮及鐳力阿三大道場辦理電錶設置及電費計費種別之變更,相關節能措施每年可節省上百萬元電費。爰即建議採用分層設戶(表)方式,變更設計為設立5戶用電及公共設施用電1戶,共計6戶(表)。經會議決議後,委任電機技師辦理圖說修正,並重新送請電力公司進行圖說變更設計審查,以備後續施工圖說修正作業,據以施工。

  第3項,原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採用R型智慧火警受信總機系統,惟該設備一般廠商難以維修,後續多須由原設備廠商處理,動輒衍生叫修車馬費及維修費用,恐長期增加維護保養管理之支出。考量本案建築物屬一般性質之單純場所,改採P型受信總機,一般專業人員即可勝任操作,設備較為簡易,安全性與功能不變,且有利於後續維護管理並節省相關費用。爰經會議討論決議變更設備,並辦理圖說變更設計,重新送請消防機關辦理第一次設計變更審查,以備後續施工圖作業,據以施工。

  第4項,本案原設計配置50迴路打蠟機之專用插座,惟地板鋪面採用磁磚材質,實際使用上無須進行打蠟作業,相關專用插座及管線設備設置將形同無效虛設與閒置,爰亦經會議研討決議取消設置。

  第5項,鐳力道院整棟建築原設計外廊頂板斜屋頂陽台燈,經檢討後,建議比照天極行宮之設計,改為設置簷下燈,並增設柱壁燈,以提升建物整體景觀效果。另光殿穹頂高度約9公尺,原設計配置4盞吊燈,日後維護修繕需搭設鷹架,恐增加維護作業困擾及費用,爰建議改為設置20盞「廿字真言」欄杆燈,並於中段預留投射燈管線及排風扇電源備用;穹頂部分亦比照繪製大紅心教徽,整體視覺效果較符合師尊及天帝教之精神。前述事項均經會議提案討論決議後,辦理設計變更並付諸施工作業。

施工檢討 即時修正

  隨著工程施工進行,期間陸續發現設計圖說相關問題,皆於各施工階段之配管作業前,提前提案召開會議討論,並經決議後即行修正施工圖說,以避免施工後發生廢棄或重複施工之情形。

  結構體施工完成後,隨即配合辦理建照納入室內隔間裝修,並同步進行消防設備圖說之變更設計,且第二次重新送請消防機關審核,俟核准後辦理變更施工圖說及相關施工作業。

  如此持續至結構體完成期間,機電相關圖說檢討共提出50項以上修正案,均經會議提案討論並決議後辦理圖說修改;其後並依修正內容,重新計算管線及設備之增減數量,據以修正詳細價目表。機電部分原合約金額為新臺幣2,786萬餘元,經變更修正後調整為2,180餘萬元,並於民國113年3月4日完成機電設備工程圖說及詳細價目表,辦理機電合約文件第一次變更程序,經雙方簽核確認。

施工挑戰 監造反思

  機電工程廠商於施工期間,各樓層結構體配管施工階段,因現場施工人員流動性大,施工作業人員經常更換,尤以現場領班組長無法常駐工地領導施工為甚,往往於一段時間後即更換新進人員,致使前手施作之配管交接不清,後手銜接不明。而於結構體完成進入配線階段時,發生管路不通、遺漏配管、配管未完整連接,或需打鑿通管,甚至重新打鑿繞道進行配管配線等情形。前述人工及材料損耗,雖屬廠商本身管理疏失,應由廠商自行承受。

  惟機電工程結構體配管涵蓋電氣、給排水、弱電(電信、網路、監視)及消防等四大系統,且各系統尚包含不同設備之配管作業,雖監造僅負責督促廠商依各系統施工圖說施作,實務上仍難以兼顧現場每一支個別管路之細微施工作業,內心不免仍有監督未臻周延之愧疚與懊惱。

  建物使用執照申請已於啟用典禮前夕獲准取得,惟後續尚有電力、電信、網路、給水及污排水等聯外管線,以及相關設備器具功能之全面檢測作業,仍待陸續完成。期盼能早日完成正式供水供電,提供各單位儘速進駐辦公使用,並順利完成後續工程之完工驗收與結算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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