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弘願 承天命 傳道使者受任開導師

立弘願 承天命 傳道使者受任開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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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提供/傳道使者團  2026-08-15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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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編輯部

  民國115年7月5日,天帝教鐳力阿道場於參機正殿舉行「頒開導師天命狀、授權無形七諱手印暨頒『法權狀』典禮」。典禮於鐘鼓齊鳴二十一響後正式展開,由陳敏旺開導師主儀,鄭正如同奮擔任司儀。儀式依循教制,經上香、行禮、虔誦誥文等儀程後,恭請何光傑樞機使者代表陳光理首席使者擔任監誓人,主持受任神職立願宣誓暨頒授典禮。

 ●何光傑樞機使者代表陳光理首席使者擔任監誓人,虔誠行上香禮。

 ●何光傑樞機使者宣讀天命狀及法權狀內容,勉勵受任開導師奉行道統、法統、炁統,善盡神職使命。

立願宣誓 肩負使命

  三位受任傳道使者虔心跪立,宣讀《天帝教受任神職立願宣誓文》,以至真至誠之心,在何光傑樞機使者監誓下,立志發願救劫、救世、救國、救人;並誓願承擔兩大時代使命:一、哀求 上帝,化延核戰毀滅浩劫;二、哀求 上帝,確保臺灣復興基地。為弘揚天帝教、普化全球,達成聖凡平等、天人大同的終極目標而奮鬥,同時恪守神職人員三要──絕對效忠教主、絕對服從組織、絕對實踐制度;謹遵首席使者調派。宣誓文隨後焚表上呈,以達天聽,彰顯立願奉道、承擔使命的誠敬與決心。

承接天命 弘教濟世

  宣誓完成後,何光傑樞機使者依序頒天命狀、授權無形七諱與手印、頒法權狀及頒授開導師印鑑。頒授天命狀時,勉以「以身作則,永為師範」;頒授法權狀時,勉以「奉行道統、法統、炁統,主持開光之法權」;頒授開導師印鑑時,囑以「力行神職三要」。傳道使者正式受任為開導師,完成授命儀程,自此承接天命與法權,肩負神職重任,以弘教濟世、廣化原人為志,持續為救劫救世、完成時代使命而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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