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教財制度鞏固帝教基業
1995-06-25 09:40
─維生樞機於八十四年四月十五日在全國教財會議致詞
各位同奮:
去(八十三)年四月三十日在鐳力阿道場內召開當年度的教財會議,師尊指示兩項重點:(一)建立制度、(二)落實制度。事實上,以目前的整體情況而言,帝教的教財制度化已經是刻不容緩。
主要的因素有二:由於一些宗教團體大量吸收了社會資源,影響到其他弱勢團體經費的勸募,因此這些弱勢團體透過各種途徑向財團法人、社團法人的主管機關內政部、財政部提出請求,要求加強監督財團法人、社團法人的財務收支情形。另一方面,也因為政府財政負債比例一再增加,財政部有責任增加稅源,其中就是要加強財團法人、社團法人的稽查,防止不當利用財團法人、社團法人的免稅途徑,這種種作法直接、間接都與本教有關。
事實上,在社會各界提出這類請求之前,師尊從民國七十年開始以四年以上時間多方申請,終於在民國七十五年得到內政部准許設立「財團法人天帝教」,就是為了要建立天帝教千秋萬世的基業,師尊認為惟有合法成立「財團法人」,建立教財會計公開制度,合理使用教財資源,才是天帝教可久可遠的基礎,因為天帝教的奉獻百分之一百來自於同奮,只有在教財建立制度、落實制度,才可以與同奮的奉獻結合在一起,這是師尊十四年來,認為天帝教最值得驕傲的一件大事。
但是也因為教院教職人事有所異動,各地教院對於財務會計的執行參差不齊,因此今天的會議重點即在如何落實執行,首先是由始院教財中心根據七十一年訂定七十六年第一次修訂的「會計制度」重新加以補充修訂,這是始院光理行政副導師、光量贊教長、光盱執事用很多的時間,以他們的專業整理完成,相信這是師尊證道百日追思最好的獻禮,在今天會議中由各位同奮共同研討,這是為了天帝教的基業在努力,是為了完成師尊交付我們的任務。
我在此次全教巡迴親和訪問過程中,親眼看到帝教同奮「誦誥不斷」「奮鬥不斷」,正如《孔子家語》記載:孔子逝世後,孔門弟子與族人「弦歌不輟」一樣,師尊留下的「救劫」、「弘教」傳統並不因師尊證道而有所改變,我們仍然依據師尊留給我們的大經:教義,大法:教綱繼續運作,我要特別強調教財制度是其中重要的一環。我們如何處理教財?如何開源節流?都是現階段非常重要的工作。
我知道師尊每到一所教院、教堂一定要了解「誦誥數」、「引渡緣人數」、「安悅奉獻數」,以此評估「道務」、「教務」、「財務」,我個人認為確立會計制度,充份運用每一分教財,一定可以立信於同奮,一定可以不虞匱乏,教財公開與同奮的信心息息相關,相輔相成。
在今後二天講習中,會計作業電腦化也是我們的工作發展重點,各地教院實務上的問題也可以藉此機會提出來公開討論,建立共通的作業準則,希望充份加以溝通研討。
謝謝各位同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