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太和道場進度報導(二)●道場規劃
1993-08-25 11:05
酬金問題一波三折 雙方仍能建立共識 各項設計合約簽妥定案
(本刊訊)天安太和道場建築、室內與景觀設計合約,經採發工作小組,耗費十天的時間,已與重耀建築師事務所討論定案,並完成簽約,展開進一步籌建工作。
委託設計合約的討論,首先於七月廿七日開鑼,籌建委員會主任委員林光鳴特別委員長期參與規劃的趙光武與建築顧問林明毅先生,在重耀建築師事務所與李學忠建築師等人討論。
建築師希望接受的委任項目包括:道場主殿、活動中心及濟祖殿的規劃設計,建造執照申請,室內使用機能配置設計及全區步道、戶外道場、停車場庭園、車道、入口大門、休憩小木屋、森林體能健身設施等工程設計。
李學忠建築師認為,他的工作小組投入天安太和道場已一年餘,從配置規劃初期、中期至定案,考慮的重點除了配置外,實已進入室內使用機能的規劃,如此才可使此一道場內外求其完整與完美化。
洽談小組對他的看法頗為認同,可是建築師要求的設計費用超過一般行情,尤其是按工程實際發包結算總金額即含材料價款的百分之八計算,實屬偏高,當場並未同意。
初步洽談後,光武與林明毅建議設計費應改按政府核定工程造價百分比計算,並將建築師同意之分期付款辦法更改為八期,另外,只先洽談建築工程設計部分,室內設計及景觀設計暫不討論,而且將建築師同意完成之細部大樣圖,在未來契約書上明訂為以能提供廠商施工為準,若有不足之處應依業主要求補充之。。
此一結論,隨即於七月卅一日晚間,由光鳴召集核心成員光持、光翱、光混、光謗、光文、光撥、光武等,在光持台中寓所開會,初步決定依「建築師業務章則」酬金標準討論出洽談底線。但實際上,核心人員所討論的底線與標準有些許出入,建築師能否接受尚難預測。
另外,建築師所言之細部大樣圖究竟細到何種程度,亦為與會人員所關心。不過,依首次主談的光武提到他在會中特別向建築師詢問及理想中的細部大樣圖,如果建築師的回應,雙方沒有誤解,光細部圖委託繪製費用一般行情即在二、三百萬元之間。如果建築師能再詳細說明,在費用上,籌委會似尚可讓步。
經林光鳴主委聯繫安排、核心人員與建築師於八月五日再次在台中光持的寓所討論。商談人員除光鳴、光持、光謗、光混、光武外,緒覺與緒程也加入談判行列。
李學忠建築師在會中說明他的整體觀念,也瞭解籌委會整體規劃設計,分期分區建築的構想。與會人員也能接受他全部承接建築、室內與景觀設計的建議,但一談及酬金問題則又陷入膠著。
因為依台灣省建設廳公佈的「台灣省建築物造價標準表」,天安太和道場所有建築都在五層樓以下,每平方公尺造價只約四千五百元,每坪約一萬五千元,以現有土地面積四千坪,建蔽率百分之四十,容積率百分之一百六十,總共可建面積為六千四百坪,公定造價九千六百萬元,每一個百分點只有九十六元。
若依建築師業務章則,天安太和道場屬特殊建築,以最高酬金比率百分之九計,只要八百六十四萬元的設計費,這個數目當然非李學忠建築師可以接受。
在會中光武趁休息時間與李建築師溝通,希望他能接受第一次會談時的提議,以單一總價方式提案價格。另緒覺在接續的會議也提出相同建議,怎奈雙方在價格上又有數倍的差異。
雙方幾經多次「小組會議」,並在緒覺協談之下,於當晚十時三十分許。,終於敲定酬金。
負責主談人員之一的光混,現在鐳力建設擔任副總經理,營建經驗豐富。在會談中多次與光鳴、光謗、緒程、光武等五人共商大計,是洽談成功的重要因素。
事實上,天安太和道場雖為極院直轄地曹道場,但在規劃上仍依「天、地、人」三才來規劃,如屬天的主殿、屬地的濟祖殿、屬人的活動中心與活動區,三種完全不同屬性與功能的建築,在空間機能運用上,就非一般建築設計可以比擬,更何況在外觀的設計上,又要求塑造出突破性且具有帝教獨特特質的目的存在。
誠如李學忠建築師所言,商業建築只要一個樓面規劃好,輸入電腦後,其他樓面很快就可由電腦繪圖出來。可是太和道場,每一層樓都不相同,作業上與整體考量原本就與眾不同。
更何況,許多細部設計的施工,細部大樣圖要儘可能以一比一比例來做,光太和道場三幢築物,設計圖勢必在一般等面積建築物的十倍以上,所以費用自不能相提並論。
由於李建築師為虔誠的佛教徒,基於對宗教的熱誠與對天安太和道場工作人員全心投入任事之欽佩,對未來道場整體設計所收取的服務酬勞與他的其他個案完全不成比例,為免造成不必要的困擾酬勞暫不公佈,敬祈同奮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