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帝教復興初期中華民國主院台閩地區初院及教堂設置辦法 by admin · 11/01/1987 首頁 » 天帝教教訊第47期 » 天帝教復興初期中華民國主院台閩地區初院及教堂設置辦法 1987-11-01 10:00 (文略)
★更新~光理首席107年12月1日起 在復興基地4大掌院親和教職 11/13/2018 by 教訊總編 · Published 11/13/2018 · Last modified 11/1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