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務會議 統一規劃了教壇禮儀及誦經須知
1988-03-15 09:15
以侍天為榮,恢復赤子之心
【本刊訊】二月廿日上午九時卅分,在始院大同堂召開全教道務會議,由首席使者親臨主持,各級教院負責道務中心的有關同奮參加。
首席使者訓詞時表示:
道務是天帝教重要的一環,因為道務是侍天的工作,在於貫通天心人心。七年來我們忙於救劫,所以一切從簡,而今整個世界緊張局勢緩和下來,我們應該對侍天的單位─道務中心做一個通盤檢討。
今天討論的範圍主要是有關教壇內部陳設,以及教壇禮節、禮儀,還有經典都要做一個整體統一的規劃、研究。
依首席使者指示,重要討論事項摘錄如次:
設置光殿及親和堂室務須保持莊嚴神聖
一、如何統一規劃教壇之陳設,教壇之禮儀以及持誦經典,以符教綱而垂久遠案。
決議:
(一)教壇陳設部份:依照教綱第八條,第九條規定:凡教化所至各洲、各國、各都市、各縣為傳佈 天帝真道,擴大神媒雲集奉命對天上謹設教壇,在人間則組設教院。
1、光殿部份─教院。
(1)光幕大小,依光殿空間大小成適當比例製作。
(2)光幕內框用四方型木框,外用深黃色棉布製作。
(3)香爐採黃銅質,平面為準,取其典雅,古色古香。
(註:以天極行宮平等堂使用之格式為準)
(4)燭台:另案研究辦理。
(5)主燈(又稱長明燈):另案研究辦理。
(6)神桌、神縵:依照光幕大小,以始院光殿格式為準。
(7)蒲團:以圓型為準。
(8)花瓶:另案研究辦理。
2、天人親和堂部份─教堂。
(1)教堂之教壇稱為「天人親和堂」。
(2)天人親和匾依天心堂、天然堂之格式辦理。
(3)設置神縵。
(4)神桌布採用紅色。
(5)可誦唸寶誥,並登入誦誥總數。
3、家庭親和室部份。(附天人親和室申請作業流程)
(1)神桌布採用黃色。
(2)不設神縵。
(3)使用天人親和匾。
(4)可誦寶誥,但不列入年度誦誥統計。
師尊指示:
1、光殿是最莊嚴神聖的地方,均奉 上帝派有殿主、副殿主、總護法,與一般宗教不同,當初規定最基層在縣設初院,現在放寬在各鄉鎮設教堂,以為基層組織,但是絕不可能設光殿。
2、天心堂、天然堂之天人親和堂中間保留一塊光紙,主要是留做侍生侍光之用。
3、無形中也有教堂組織,其主事神媒常在換,所以不公佈。
敬天祭祖,同時要追思中華民族的祖先
(二)禮儀部分:
1、供香
(1)皈宗、集體會禱、午刻集體祈禱。
甲、柱香一枝。
乙、檀香木三枝。
丙、線香九枝(主殿三枝、逍統殿三枝、道統三代殿三枝)。
(2)農曆初一、十五及慶典(仙佛聖誕)。
甲、壽字香一枝先上供。
乙、柱香一枝( 先天無生聖母及宇宙主宰 玄穹高上帝聖誕供柱香三枝於主殿)。
丙、訊香九枝(檜香木三枝、速香木三枝、沈香木三枝)。
丁、線香九枝(主殿三枝、迫統殿三枝、道統三代殿三枝)。
(3)巡天節
甲、柱香三枝(供於主殿)。
乙、訊香九枝(檀香木三枝、速香三枝、沈香木三枝)。
丙、線香九枝(主殿三枝、道統殿三枝、道統三代殿三枝)。
2、集體祈禱時之「寶殿頌」、「祈禱詞」、「天人親和呼號」除首席師尊領誦領呼外,其餘同奮主儀時一律齊誦齊呼。
3、集體祈禱不唱教歌或五大歌。
4、初一、十五集體祈禱時誦 無生聖母聖誥行九跪十八叩禮,平時仍行十八跪卅六叩禮。
5、各教院教壇進殿須知重新統一書寫。
6、暫不制定同奮個人及家祀禮儀。
7、廿字真言匾之懸掛儀式應統一制定。
8、以上各項禮儀規定均請統一制定禮儀手冊。
師尊指示:
1、天帝教教綱規定之天人禮儀,是華山時代經由天人親和而得,在帝教復興初期針對天人禮儀,適應時代環境儘量簡化,凡是增刪修改部分都是不得已的措施,一方面簡化,一方面要考慮莊嚴肅穆,所以需要重新研擬。
2、凡是已經公佈的禮儀,應該制定統一禮儀手冊,全部歸納起來,使大家有所遵循。
3、天帝教中心思想就是中華文化中心思想,常然主張一面敬天,一面祭祖,但是目前祭祖不必制定統一儀式,我主張應該慎終追遠,要追念祖先也要追念中華民國的祖先,這一次中華倫理學會舉行全國性祭祖,邀請我擔任主祭,但是正好靜坐班上課只能婉謝。
誦誥理應忍受痛苦 藉以助同奮消除業障
(三)經典部分:
1、訂定同奮領取本教經典之資格標準。
2、訂定本教經典之持誦方法。
3、誦經姿勢,可斟酌個案身體健康情形,分別處理。
師尊指示:
1、誦誥應鼓勵同奮忍受苦痛,可以幫助同奮消除業障。
(四)由禮儀小組會同始院道務中心,中華民國主院道務中心依據前三項決議原則制定各項統一規定,並製成禮儀手冊。
進入光殿之各項禮儀務 請同奮切實遵守
二、師尊指示事項:
1、夫婦同房八小時內不入光殿上香、誦誥,廿四小時內不入光殿靜坐。
2、教外人士參訪本教教壇仍應穿道袍進殿行禮。
3、光殿於午刻祈禱,會禱會坐前後半小時內,個人上光殿祈誦時不上香。
4、清理光殿時,所有在殿奮鬥同奮應請其暫停祈誦,退出光殿休息。
5、光殿光幕使用年限愈久愈好,神縵則每年巡天節更換一次。
6、上光殿之內衣長褲應由坤院統一研究辦理。
7、聖訓之講解、宣讀、公告工作由教務中心典司宣辦理。
8、婚喪喜慶之儀禮仍由禮儀小組研擬辦理。
9、教綱所訂授皈帝人之「濟幽渡牒」,是為超渡皈帝人之列祖列宗之用。
10、每屆巡天節接駕、送駕之參加辦法可另專案辦理。
11、個人上線香禮節以右手挾香,左手插香。
12、對在光殿靜坐同奮發生幌動等現象,由在殿資深靜坐同奮適時說明無需驚慌。
13、各類還願表文可由道務中心制定標準格式。
14、可在教壇適當地點標示各殿殿主、副殿主、總護法神號,向之行禮。
精神治療之專責單位 正在研擬即將確定
三、臨時動議:
(一)精神治療由各級教院那一單位主管,應予以明確規定。
建議事項:
(1)由各教院道務中心典司壇或增「司療」或併入原有司級單位為執行單位。
(2)煉布丹、表丹由坤院支援。
師尊指示:
(1)精神治療、廿字真言是一炁宗主蕭教主與雲龍至聖當年在湘西深山修道十年最重要的兩件法寶,蒙 上帝特准有案,通行三界十方一體遵行。
(2)天帝教靜坐班第一期開始沒有傳授精神治療,是從第三期才開始傳授,所以教綱上沒有一個專責單位負責。
(3)時至今日需有一個專責獨立組織負責主管,刻正在研擬中,等決定以後再公佈。
應普遍設置服務台 並積極進行兩誥練唱
四、師尊結論:
1、各地教院應依照始院成立道務中心服務台輔導上光殿初皈同奮。
2、廿字真言、 上帝聖誥、皇誥等練唱音韻要積極進行,在本年上半年組成訓練班,分北中兩地進行訓練。
3、希望各位同奮均能以侍天為榮,恢復赤子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