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教院對極院安悅奉獻暫行辦法公佈

各級教院對極院安悅奉獻暫行辦法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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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3-05-25 09:40

  首席使者辦公室於八十二年五月十二日公佈「宏教系統各級教院對極院安悅奉獻」暫行辦法乙份,請各級教院查照辦理。並提示五點說明:

一、極院為「首席使者」駐人間行使職權之最高組織,訂於本(八十二)年五月廿五日正式成立。本教建教憲章「教綱」第九條「教院」所訂「極院」、「始院」、「主院」、「初院」之組織已初步完備。

二、依據極院組織規程第十條規定,應逐步建立統收統支制度,在正式運作之前,先行試辦「宏教系統各級教院對極院安悅奉獻」暫行辦法,作為實施統收統支之基礎。

三、所稱宏教系統各級教院對極院之安悅奉獻,係基於同奮對在教院安悅(按月)奉獻之義務與責任,準此,宏教系統各級教院對首席使者駐人間行使職權之最高組織—極院自應亦有安悅(按月)奉獻之義務與責任。

四、綜合研究實施有年之靜坐奉獻比例提撥辦法以及甫於八十一年實施之書刊奉獻(教訊助印奉獻)定額留存辦法,均為實施財務統一之步驟。

五、本暫行辦法自本(八十二)年六月一日起正實施。

六、為方便各級教院提撥,請利用合庫台中支庫活儲022-765-19498-9帳號,並註明對極院之安悅奉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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